- 索引号:
- 113310817324304288/2021-8615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06-21
- 发布单位: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印发《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创五廉 筑铁军”示范型清廉机关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中队、下属事业单位:
现将《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创五廉 筑铁军”示范型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4月30日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创五廉 筑铁军”
示范型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第十四届五次党代会精神和“清廉温岭”建设的要求,改进机关作风,强化纪律约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结合局实际,决定开展“创五廉 筑铁军”示范型清廉机关建设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清廉综合执法”建设为总抓手,围绕“责任立廉、教育思廉、制度筑廉、文化养廉、监督促廉”“五廉环”工作机制,通过开展以“创建清廉文化进机关示范点、创建清廉示范科室(中队)、争当清廉标兵”为主要内容的“两创一争”活动,实现“组织保障好、单位风气好、权力约束好、风险管控好、社会评价好”目标,提升队伍公信力和公正廉洁形象,锻造“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的执法铁军。
二、主要任务
(一)责任立廉,切实筑牢清廉综合执法建设的坚实基础
一是突出党建引领。把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实抓好。党委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形成党委统一指挥、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全员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将“清廉综合执法”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建立起清单明晰、界限明确、落实清楚、追究可依的责任体系,切实落实“一岗双责”,以“四责协同”机制建设为抓手,利用责任闭环推动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实。
二是明确责任内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研究部署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聚焦党委主体责任的七个方面内容(组织领导责任、选人用人责任、正风反腐责任、规范权力责任、支持保障责任、党内监督责任和示范表率责任),聚焦“四风”问题,定期检查督导、对账销账;研判政治生态,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严格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廉洁从政等要求,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组织机关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对标“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要求,强化自我约束,自觉同腐败行为作斗争,争当“清廉标兵”。
三是规范权力运行。根据科室(中队)岗位职责,公开办事程序,规范权力运行,将权力事项的环节和步骤细化到涉及的每个岗位,让“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防止微腐败。持续完善执法制度规范。实行“经办人—中队负责人—法制科—分管领导—局长—局务会议”的执法办案六级复核制度,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清廉中队测评”制度及案件办理回访制度的全体系监督管理,确保执法全过程监督到位,实现执法办案从始到末的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
(二)教育思廉,准确把握清廉综合执法建设的首要任务
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落实周一夜学、“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继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及时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各级重要会议、重大决策部署等。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深化对党忠诚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规范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政治言行,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深化党风廉政教育。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经常性地开展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党章党纪国法学习,并结合学分测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审判、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违纪违法案情通报等形式,增强机关干部“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对新入职机关党员干部及时开展纪律和廉政教育。加强干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
三是强化典型示范引领。按照“执法公正、服务高效、干部廉洁、群众满意”的要求,积极打造清廉示范科室(中队)样板。2021年,择优创建清廉示范科室1个,清廉执法中队2个。通过清廉示范科室(中队)创建,进一步推动“清廉机关”建设向纵深发展。不断优化整体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促进干部知荣辱、明是非、树新风,弘扬忠诚干净、公道正派的高尚情操。
(三)制度筑廉,持续夯实清廉综合执法建设的阵地基石
一是完善廉政风险内控制度。定期排查科室(中队)和个人廉政风险点,突出排查重点岗位及风险点,建立完善“不能腐”的廉政风险内控制度,形成监管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同时坚决支持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落实机关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管,严防利用职权强制推销产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发生。
二是落实廉政约谈机制。班子成员带头与干部职工进行廉政谈话,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廉政谈话、警示约谈。科室(中队)负责人与干部职工每年至少开展谈心谈话1次,及时掌握干部职工队伍思想动态。科室(中队)每半年开展1次干部职工思想分析研判。将廉政谈话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考核,做到廉政谈话时间、空间双维度全覆盖。
三是健全廉政台账。建立健全中层以上干部和一线执法人员个人廉政档案,强化动态管理和运用,跟踪日常需纳入廉政档案的材料入档情况,对发生岗位变动、新转入的干部,及时收集相关印证材料存入廉政档案,及时梳理分析廉政档案信息内容,为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提供有力抓手。
(四)文化养廉,大力营造清廉综合执法建设的浓厚氛围
一是推动阵地建设。充分利用机关办公大楼、廊道资源,积极融入清廉文化元素,悬挂、张贴廉政书画、廉政典故、廉政标语、廉政制度等;在图书室设立“廉政书架”,提供党纪条规解读等书籍;利用局官网、0A系统等网络载体上传廉政文化学习宣传资料,让干部随时随地感受祟廉尚廉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关心关爱。以“政治上关注、生活上关怀、工作上关心”为出发点,建立党员干部关爱机制,组织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调适干部心理压力,全面关注和掌握党员干部的成长状况,建立健全沟通、激励、提醒等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干部队伍思想动态,对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落实好廉政约谈制度。 对于被诬告的对象,进行澄清正名,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实施容错免责机制。
三是坚持文化育人。积极开展寓教于乐的清廉文化活动,通过举办以廉政为主题的书画、摄影展示、演讲比赛、老党员谈党史等形式,让清廉文化理念深植于心。利用短信、钉钉、微信、内部期刊等载体即时宣传廉政格言、廉政活动信息、节假日廉政温馨提醒等,不断增强机关党员干部清廉行动的自觉性,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提倡“家庭助廉”,通过发布“倡廉家书”、分享廉洁故事、赠送廉政寄语等,筑牢“亲情工程”,实现8小时外家庭助廉全覆盖。积极挖掘发现宣传清廉示范典型,讲好清廉执法故事。
(五)监督促廉,着力强化清廉综合执法建设的纪律约束
一是严格干部日常管理。完善干部个人考核机制,在考核中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项结合,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评先、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让考核成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有效措施。健全干部“能下”机制,构建组织考核、领导评价、群众评判、舆论监督相结合的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认定机制,加大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调整力度,进一步拓宽干部“能下”的渠道。
二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中队“社情民意联络站”,邀请“两代表一委员”、行风监督员、媒体记者、群众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监督检查,实行“零距离”沟通交流。在局本部及每个中队设立党风廉政举报箱,向社会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对群众投诉和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第一时间向群众反馈调查处理结果。
三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优化、规范效能考核制度,依托局纠察队,采取定期不定期、交叉互检、明查暗访的方式。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同时紧盯重要事项开展专项执纪监督,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违反“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效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清廉机关是发挥好行政机关职能作用的客观需要,是推动机关党建走在前作表率的必然要求,对推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具有重要的示范导向作用。党委承担主体责任,局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具体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各科室、中队、下属事业单位要把清廉机关建设列入重点工作,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扎实有序推进。
(二)从严督促指导。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建设主题,认真对标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突出特色,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局督察稽查科、人事教育要定期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加强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积极推动清廉机关建设实施。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建设清廉机关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局微信公众号、报刊和互联网等媒介,努力挖掘清廉机关建设工作中的示范典型,广泛宣传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大力营造机关带头共建的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
1、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化开展清廉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清廉示范科室(中队)”创建条件(试行)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印发
附件1: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化清廉机关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全面贯彻落实 “清廉综合执法”建设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化清廉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林清福
副组长:张帆、李金锋、江能军、缪宏勇、李平平
成 员: 各科室、中队、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附件2: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清廉示范科室(中队)”创建条件(试行)
项 目 | 具 体 内 容 |
廉政责任落实 执行制度到位 | 1.科室(中队)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科室(中队)主要负责人负责创建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特色、成效明显。 2.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从严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物品采购、工程建设等制度。 3.科室(中队)干部职工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廉洁自律情况纳入干部职工年度述职考评的内容之一。 |
廉政氛围浓厚 廉政教育有效 | 1.清廉文化进科室(中队)。因地制宜地利用走廊、宣传栏(窗)、多媒体等开展清廉文化宣传。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行业清廉文化活动,积极参加单位举办的以廉政文化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在办公室、服务窗口等摆放具有岗位特点的廉洁提示牌或警示牌,建立“廉洁示范岗”,切实增强机关干部岗位责任意识和廉洁从业意识。 2.常态化开展纪法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等,做到每月不少于1次。规范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政治言行。及时对新入职的干部职工开展纪律和廉政教育。积极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带头抓好家教家风建设,实现8小时外家庭助廉全覆盖。 3.健全谈心谈话制度,科室(中队)负责人与干部职工每年至少开展谈心谈话1次,及时掌握干部职工队伍思想动态。科室(中队)每半年开展1次干部职工思想分析研判。 |
权力运行规范 风险防范有力 | 1.根据科室(中队)岗位职责,公开办事程序,规范权力运行,将权力事项的环节和步骤细化到涉及的每个岗位,有效防止微腐败。 2.定期排查科室(中队)和个人廉政风险点,廉政风险防范措施有效,建立廉政台账。常态化开展廉政约谈工作,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 3.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落实机关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管,严防利用职权强制推销产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发生。 |
服务群众到位 执法高效公正 | 1.科室(中队)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扩面提质工作,工作效率高,不存在随意性执法检查、选择性服务。 2.定期公布群众关心的党务、政务事项。工作中亮明身份,公布投诉服务电话,设立意见箱等,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设施,自觉接受单位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监督。 3.开展“三服务”活动,积极参与单位“契约化”共建工作、“社区吹哨、党员报到”等活动,做到全员参与每季活动不少于1次。 |
特色成效 | 1.清廉科室(中队)创建有特色、有亮点,突出体现解决实际问题,成效明显。 2.积极利用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清廉科室(中队)建设。 3.清廉科室(中队)创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度高,群众反响良好。 |
“一票否决” | 1.二年内科室(中队)干部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 2.二年内科室(中队)集体或个人因工作不力或作风问题被上级通报批评、问责的。 3.二年内科室(中队)干部职工在“三评三改三处理”干部作风提升专项行动中有被评为后进人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