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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6-16 16:10:1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大溪镇金岙村综合楼工程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温岭市大溪镇金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温岭市大溪镇金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附属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温岭市大溪镇金岙村综合楼工程(附属工程),包含设计图纸内的道路铺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及室外亮化工程等。其中:(一)道路:本工程道路面积约1131.85㎡,20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层+16cm厚抗折4.5Mpa混凝土面层;侧石采用603#花岗岩侧石120*250*1000;停车位界线使用黄色丙烯酸专用涂料图画;(二)排水排污工程:雨水管采用HDPE-B型缠绕管,环刚度≥8KN/㎡,承插胶圈热熔连接、污水管采用PE100实壁管,PN0.8MPa,热熔连接、雨水井采用Φ700雨水检查井、雨水口380*680、污水井采用Φ700污水检查井及Φ700污水毛发收集井、9立方玻璃钢雨水收集池及配套设施、2立方玻璃钢隔油池及配套设施、4立方玻璃钢化粪池及配套设施;(三)绿化:60cm厚种植土回填,设计图纸明确的苗木种类种植及养护;(四)室外亮化工程。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道路铺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及室外亮化工程等。
2.3招标控制价:690616元(不含:暂列金额20600元(含税),专业工程暂估价103000元(含税),以上两部分内容不计入投标报价,但计入签约合同价)。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下同)或登录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关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的答疑公告,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 本项目为全过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7月7日09时30分前上传至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2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与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1投标人未在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注册验证的,应先申办注册验证手续,具体办理要求请登录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办事指南”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平台注册验证操作手册”中查询(或电话咨询0576-86109764)。
7.2本项目为全过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投标企业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且CA数字证书必须与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各自公司绑定,否则无法制作、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的 “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事指南”,或者联系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0878-198 ,服务qq:2330352291、2629667924。
7.3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须通过宁波杰瑞开发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V2.0(20200330)】”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可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中下载。宁波杰瑞技术支持:18067100830。
7.4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555号。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温岭市大溪镇金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代理机构: | 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温岭市大溪镇金岙村村部 | 地址: | 温岭市城东街道建联大厦12楼 |
联系人: | 王可 | 联系人: | 张平 |
电话: | 13906566976 | 电话: | 15257639222 |
202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