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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6-16 17:43:4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关于拟对温岭100MWp潮光互补智能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1年6月16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温岭100MWp潮光互补智能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 | 浙江省温岭市坞根镇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台州供电公司 | 江厦光伏电站以110kV电压等级接入,通过T接上珙~坞根110kV线路(珙坞1609线)并网,采用单回架空线路架设,最终形成江厦光伏电站T接珙坞1609线的一回110kV线路。新建架空线路折单长度5.2公里,其中双回架空2×0.2公里,单回架空1×4.8公里。导线采JL/G1A-300/25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24芯OPGW光缆,新建光缆10公里。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施工废水严禁以渗坑、渗井或漫流方式排放,在施工区设立沉淀池,把施工泥浆废水汇集入沉淀池充分沉淀后,上清水回用,淤泥妥善堆放塔基附近,最后用于塔基回填。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涤废水和粪便污水等。施工期施工人员统一居住在租用的居住点附近,生活污水排入租用居住点的化粪池,排入附近市政污水管网。 固废: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运至城市垃圾处理中心处理。施工期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箱,以便分类收集。废弃的混凝土等建筑垃圾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场所处置。废铁架由供电公司回收再利用。本工程线路塔基开挖产生的少量土方用于塔基回填,不存在弃土。 电磁:根据理论预测,本工程线路沿线各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满足4kV/m、0.1mT的标准要求。 噪声:根据类比分析,工程敏感点处昼夜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2类、4a类标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6月16日—2021年6月25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86109705 传真:0576-86109705
通讯地址: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3175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