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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暨“平安护航建党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6 15:57 信息来源:地区管理员 浏览次数:

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各相关单位:

现将《2021年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暨“平安护航建党百年”活动实施方案》(2021年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暨“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实施方案.docx)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9日      

2021年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全生产月”活动暨“平安护航

建党百年”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扎实推进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深入实施“遏事故”攻坚战,全力开展“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根据《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台建〔2021〕99号)和《2021年温岭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温安办〔2021〕22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面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集中开展理论宣讲、警示教育、宣传报道、“五进”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20 年 6 月 1 日至 6月30 日。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一)开展专题集中学习。各单位至少召开1次专题学习会,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理念。结合当前党史学习教育,充分运用“红色根脉”资源,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生产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开展安全生产巡回大宣讲。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深入建筑工地、燃气经营企业、公园游乐及人员密集等重点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巡回宣讲,掀起学习热潮,增强贯彻落实安全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围绕“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聚焦建筑施工安全和城市运行安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引导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行动,拉网式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确保重大风险准确识别,重大隐患逐一整改。

(四)开展集中曝光安全隐患和案例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要结合“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提高安全检查频次密度,集中曝光一批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上报一批问题隐患线索。对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强化执法刚性,从严从快依法处罚。

(五)开展集中宣传专项行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遏重大”攻坚目标,全面、系统开展安全风险普查和“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集中宣传工作。6 月 20 日前,要对大排查大整治标杆示范单位(分领域)进行集中宣传;6 月底前,要组织曝光一批自查自改或排查工作走形式、瞒报风险隐患的企业和单位。同时,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创新宣传方式,推广科普知识读本、创意广告、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安全宣传产品,并积极遴选优秀作品上报至局安全办。

(六)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要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事故多发易发特点,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开展1次以上应急演练,特别是在涉及深基坑或高支模架建筑工地、城镇燃气、城市排涝等重点区域,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水平。

(七)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宣传语、宣教片、事故警示教育片、“身边事”警醒等一系列展播宣传活动。从5月底开始,各单位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建筑工地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设置安全报栏、隐患举报箱等,在各级安全生产浙政钉群、微信工作群中推送安全生产知识,利用短信快速便捷的有利条件,依托监管系统向工地务工人员发送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和温馨提示,组织单位职工积极参与“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活动。

(八)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活动。以深化拓展“三服务”为抓手,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安排不少于1天的时间,开展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安全专家送服务下基层活动,组织专家深入一线企业、项目进行安全“体检”,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企业、项目,进行针对性培训和跟踪整改,切实防范化解企业风险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市住建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洪智军局长担任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乡建设科,组织指导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参加“安全生产月”的活动,分管领导要带队深入基层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各科室(中心)、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好检查督导,做好各种保障,抓好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活动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夯实基础。各科室(中心)、局属各单位要突出主题,把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遏事故”攻坚战和“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点,聚焦重点领域,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将主题活动宣传教育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

(三)协调联动,务求实效。局安全办要加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筹力度,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的整体协调联动,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有效落实。要努力汇聚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促成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安全生产报道格局,进一步强化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有序开展,注重安全。各科室(中心)、局属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注重安全保障,准确把握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防范和处理好意识形态领域各种问题。举办线上活动要做好突发事件预案,做好网络安全保障,预防网络舆情发生。

各单位在6月份的每周二上午下班前报送本周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资料分线上报我局相关科室;6月30日下班前各相关科室汇总报送2021年“安全生产月”的活动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2)。联系人:徐正辉,电话:637917。


附件

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组织集中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场)


参与学习专题片人次


共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场)


组织媒体报道“遏重大”攻坚、“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等(次)


刊发新闻报道(篇)


宣传推广经验做法(条)


刊发经验做法相关新闻报道(篇)


征集隐患和违法行为“随手拍”(个)


制作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部)


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普查专题宣传线上线下活动(次)


“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检查点位(个次)


“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发现隐患(个)


“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整改隐患(个)


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场)


参与咨询人次


邀请主流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开展“主播走一线”

等专题专访报道活动(场)


创新开展线上活动(场)


参与线上活动人次


参与网上展览(人次)


参与知识竞赛(人次)


参与“走进安全体验场馆”(人次)


参与直播答题(人次)


参与“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人次)


开展各类应急综合演练(次)


公共场张贴悬挂全标挂图(幅


制作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安全宣传视频(部)


使用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

□是 □否

制作各类安全宣传产品(种)


制作新媒体作品(个)


开展“安康杯”“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

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

范企业创建活动(场)


参与安全文化创建人次


推进应急科普和安全体验基地建设(个)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次)


组织专家送安全服务(次)


参与专家(人次)


教育培训从业人员(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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