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温岭市就业扶贫基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6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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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人社发〔2020〕49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台州市委、市政府对口协作地区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发挥就业扶贫基地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大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对口协作地区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脱贫,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台政发〔2019〕8号)和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州市财政局、台州市人民政府经济合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推进扶贫劳务协作三年实施意见(2018-2020年)>的通知》(台人社发〔2018〕13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认定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为温岭市就业扶贫基地。
就业扶贫基地年度内吸纳建档立卡人员、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超过10人的,给予每家5万元/年的奖补,每增加1人奖补提升3000元,总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年。
温岭市就业扶贫基地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参保6个月以上建档立卡人员数(人) |
1 |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 34 |
2 | 台州富岭塑胶有限公司 | 20 |
3 | 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22 |
4 | 浙江西菱股份有限公司 | 18 |
5 | 温岭市九洲电机制造有限公司 | 14 |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 岭 市 财 政 局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