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各镇、街道 > 城东街道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废止失效文件

城东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2021年城东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06- 10 14: 40 信息来源: 城东街道 浏览次数: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根据温岭市教育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温岭市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温教[2021]4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做好我街道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城东办[21]40号2021年城东街道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pdf作通知如下:

一、2021年城东街道范围内的市六中、市实验学校城东校区(原市七中)、城东小学、百丈小学(原岩下小学)学区不变(详见附件1),按以下先后顺序招收新生。

(一)招生对象

第一批次

1.有城东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优抚对象:市引进人才(以温岭市相关人才政策为依据)、烈士及因公牺牲人员子女“十佳”新城东人、见义勇为受街道级以上表彰对象的子女

3.服务于城东街道辖区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企业并签订劳动合同人员的子女(需提供用人单位在缴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单、用人单位的工资发放流水单、劳动合同,资格由党建办、经发办或综治办审核统一提供)。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党建办或综治办审核证明。

第二批次(第一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开始第二批次招生)

1.适龄儿童(少年)为非城东街道户籍,但其父或母有城东户籍。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父母户口簿及与适龄儿童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关系的均可)。

2.适龄儿童(少年)为非城东街道户籍,父母在城东街道范围内有房产,房产性质为住宅,父母占的房产面积必须在40平方米及以上,且该房产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①限父母孩子共同所有或单独所有,②限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共有。适龄儿童(少年)须与房产所有权证上的父(母)同一户口簿(截止时间为20216月20日,若有多处房产的,本批次只能选定一所房产所在学校报名)。

房产学区以曙光路为界,曙光路以南学区小学为百丈小学(原岩下小学),初中为六中;曙光路以北学区小学为城东小学,初中为市实验学校城东校区。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不动产证)上有名字的祖辈与适龄儿童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关系的均可)。

第三批次(第二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开始第三批次招生)

1.服务于城东民办学校(幼儿园)且具有教师资格证服务于民营医疗机构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护师)以上资格人员行政中层以上人员(不超过2人)的子女(以上对象截至招生报名日期20216月20日均须在现单位服务期限满一个月,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资格证书、用人单位的工资发放流水单、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缴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单,资格由社务办审核统一提供)。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社务办审核证明

2.城东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全市前20强工业企业员工(截至招生报名日期20216月20日须在该企业服务满一个月)的适龄子女。每家企业不得超过3人(需提供用人单位的工资发放流水单、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缴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单,资格由经发办审核统一提供)。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经发办审核证明

3.城东街道辖区范围内:全市第21强至100强工业企业的员工适龄子女,每家企业不得超过2名;产值统计在城东街道的新三板上市企业、市出口前10强企业、市重点服务业企业、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全市纳税前20强建筑业企业(注册在城东街道)、近三年街道明星企业的员工适龄子女,每家企业不得超过1名(以上对象截至招生20216月20日报名日期须在该企业服务满一个月,需提供用人单位的工资发放流水单、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缴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单,资格由经发办或城管办审核统一提供)。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经发办或城管办审核证明

符合上述第2条款和第3条款的,相同企业不得重复享受。

第四批次(第三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开始第四批次招生)

1.适龄儿童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有城东户籍或在城东街道范围内有房产,房产性质须为住宅,房产面积必须在40平方米及以上。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房产证(不动产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所有人)与适龄儿童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或公安部门出具户籍关系证明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关系的均可

2.适龄儿童少年有温岭户籍,其父母一方在城东街道区域内经商、办企业或务工,并缴纳养老保险满三年(截至20216月20日)。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父或母身份证(用于核查养老保险缴纳情况),营业执照、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经商办企业者另需准备税务登记证明和纳税凭据,务工者另需准备劳动合同或其它有效聘用证明和36个月工资流水。

3.适龄儿童(少年)为非温岭户籍,符合我市流动人口积分制入学条件,其父母积分排名为街道前5名者(不包括已被太平录取的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父母双方的《浙江省居住证》或非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凭证,父母一方的身份证(需提供办理积分一方的身份证,用于核查积分、养老保险缴纳情况)、积分卡、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街道审核单。

(二)报名时间

所有批次报名时间均为6月16至20日(台州市教育局统一报名时间)

(三)报名方式

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选择相应学校进行报名。报名期间,家长可随时登入系统更改报名信息,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具体操作步骤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核

各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信息进行核验,对核验不通过的,应及时告知家长予以更正。

(五)分批录取

所有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下先后顺序完成各个批次的录取工作。

第一批次录取:符合第一批次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校直接录取。

第二批次录取:若入学对象报名人数少于第一批次招生后的空余学位,则全部直接录取。若入学对象报名人数多于第一批次招生后的空余学位,采用摇号的办法录取,由相关学校负责制定摇号的具体操作办法并组织实施。

第三批次录取:若报名人数少于学区学校空余学位数时,由学校全部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学校空余学位数时,采用摇号的办法录取,由相关学校负责制定摇号的具体操作办法并组织实施。

第四批次录取:若报名人数少于学区学校空余学位数时,由学校全部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学校空余学位数时,采用摇号的办法录取,由相关学校负责制定摇号的具体操作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2021年城东小学田洋校区和百丈小学(原岩下小学)晋岙校区按以下先后顺序招收新生【市六中、市实验学校城东校区(原七中)若仍有空余学额的,参照此办法执行】。

(一)招生对象

阳光招生

1、城东街道范围内,由行政执法系统和各行政村招用的且从事环卫工作满一年人员三代内直系亲属的子女(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流水单或街道会计代理中心工资发放证明,由街道生态办或综合行政执法局城东中队审核统一提供)。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能证明三代内直系亲属的证明凭证、街道生态办或综合行政执法局城东中队的出具从事环卫工作证明材料

2、当年度(2020年7月—2021年6月)在无偿献血工作上组织有力,有突出贡献的,每组织30名员工参与无偿献血的企业,可安排员工适龄子女1名(资格由社务办审核统一提供)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社务办审核证明材料

3、在城东街道范围内的规模上、规模下样本企业安排员工适龄子女1名(资格由经发办审核统一提供)。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用人单位的工资发放流水单、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缴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单、经发办证明材料

随迁子女积分入学

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按照《2021年温岭市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招收。

(二)报名时间

阳光招生报名时间统一为台州市教育局规定时间,6月16日20日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报名时间统一为台州市教育局规定时间,7月15日16

(三)报名方式

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选择相应学校进行报名。报名期间,家长可随时登入系统更改报名信息,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具体操作步骤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核

街道和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信息进行核验,对核验不通过的,应及时告知家长予以更正。

(五)分批录取

所有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下先后顺序完成各个批次的录取工作。

阳光招生录取

若报名人数少于学区学校空余学位数时,由学校全部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学校空余学位数时,采用摇号的办法录取,由相关学校负责制定摇号的具体操作办法并组织实施。

积分入学第一批次录取:由街道会同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若仍有空余学额的学校,由街道向教育局报告辖区内各校空余学额数,教育局统一公布第二批次招收随迁子女入学的学校名单与学额数。未被录取的学生家长可重新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本街道范围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

积分入学第二批次录取:由街道会同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若仍有空余学额的学校,由街道向教育局报告辖区内各校空余学额数,教育局统一公布第三批次招收随迁子女入学的学校名单与学额数。未被录取的学生家长可重新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温岭市范围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

积分入学第三批次录取:由街道会同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规范招生秩序,加强学籍管理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2021年秋季小学新生入学年龄须满6周岁(即20158月31日前出生),不足龄儿童一律不得提前入学。延迟入学儿童应向户籍所在地的学校提交有关延迟入学申请,学校审核后统一报街道办事处和市教育局备案。

(二)落实免试就近要求,所有义务教育中小学不得擅自举办任何形式与入学相关的考试,一律实行免试入学。

(三)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随意突破招生计划,不得擅自突破核定班额。

(四)规范实施阳光编班。各校要规范实施学生随机阳光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不得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杜绝择班现象,确保分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五)公办学校不得收取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六)严格管理学生学籍,招生工作完成后,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生成学籍,注册学籍的学生名单必须与公布录取的名单一致,不得变相替换。严禁挂靠学籍,切实做到“人籍一致

四、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应职责

为加强2021年城东街道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朱文兵

副组长:王仁峰、陈  、金张晶

 员:王文琪、朱振华、王安妮、沈巧永、袁荣斌、

莫浩明、毛海标、陈永红、陈  晟、  

阮恩荣、王建军、朱国军、徐道法、尚明冬

办公室设在街道社务办,办公室主任由王安妮兼任。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订招生政策,监督招生行为,切实维护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仅适用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未尽事项由街道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城东街道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86169256,89939855。

附件1:城东街道中小学2021年秋季招生计划及学区划分

附件2:2021年城东街道公办学校新生入学申请表

 

 

 

                               城东街道办事处

                                    202162

附件1:

城东街道中小学2021年秋季招生计划及学区划分

 

学校

班级数

班额

招生

计划数

学区划分

市六中

6

45

270

东湖社区、湖心社区、岩下社区、湖南村、肖溪村、坦头村、晋岙村、下罗村

凤屏社区、九龙汇社区、萧南村、萧北村(可自主选择六中或实验学校城东校区)

市实验学校城东校区

8

45

360

鸡鸣村、石仓下村、紫皋村、楼山村、阳光社区、河边村、洋河村、虎头山村、莘塘村、下蒋村、山南前村

城东小学

8

41

328

凤屏社区、萧南村、萧北村、九龙汇社区、

鸡鸣村、石仓下村、紫皋村、楼山村、阳光社区、河边村、洋河村、虎头山村、莘塘村、

下蒋村、山南前村

百丈小学

6

43

258

东湖社区、湖心社区、岩下社区、湖南村、

肖溪村、坦头村、晋岙村、下罗村

百丈小学

晋岙校区

2

43

86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城东小学

田洋校区

2

43

86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附件2:

2021年城东街道公办学校新生入学申请表

 

学生姓名


身份证号


性别


监护人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任现职或工作时间


户籍所在地地址


现居住地


联系电话


单位企业)申请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2021       

办公室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2021       

备注


请附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流水单、在缴一个月以上社会养老保险单、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并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用于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