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报:浙江温岭查获一起收购销售国家濒危野生保护动物案

发布日期:2021-05-31 08:41:3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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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部门依法对位于温岭市松门镇南门街10号的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徐某某正在从事海马收购和销售活动。

  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时,当事人正在进行海马交易活动,涉及交易的海马6两7共161根。此外,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内发现有海马共计507根。

  该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收购和销售的海马进行鉴定,抽取3根(含备样2根)并委托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进行鉴定。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出具的鉴定报告显示,当事人收购、销售的产品为三斑海马,俗称海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当事人收购销售海马的行为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等待进一步调查处理。

  据了解,因海马特有的药用价值,捕捞贩卖海马的现象屡见不鲜。为有效保护海马,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缔约国大会决议,把海马列入保护动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69号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水生物种核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规定,海马属所有种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非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禁止非法出售、购买、利用海马及其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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