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日报:小学生“偷买”手机引纠纷 消保人员调解化干戈

发布日期:2021-05-27 10:44:0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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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溪分局成功调解一起因未成年人购买手机而引起的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上千元。

  一天晚上,大溪的李先生意外发现自己正在读小学的儿子晚上独自一人躲在卧室里用手机玩游戏,而这是一部新手机。李先生跟儿子沟通后得知,这部手机是孩子为了玩游戏,用压岁钱偷偷去当地一家手机店购买的,手机售价2000元,购买后已背着家长使用了几个月。

  得知情况后,李先生随即找到商家要求退货,却被拒绝。李先生认为自己的孩子是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商家不该向未成年人出售手机。但商家认为,在购买手机时已经询问过这笔钱是孩子自己的,孩子属于自愿消费,因此拒绝了李先生的退货请求。双方协商不下,于是李先生便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经过调解,并考虑到折旧等问题,商家最终同意退还1600元。

  在此,消保人员提醒,未成年人在未经家长同意私自购买大额商品的现象时有发生,各商户在经营过程中遇到未成年人独自前来购买大额商品时,应善意地提醒孩子要取得家长的同意。同时,广大家长要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正确使用零用钱,减少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链接:http://paper.wlxww.com/html/2021-05/26/content_3010591.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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