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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城东街道应急办2021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4 09:58 信息来源:城东街道 浏览次数:

城东街道应急办: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等规定,结合本街道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编制2021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由应急办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台州市、温岭市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牢牢守住全街道安全生产“基本盘”。

(二)工作目标

围绕街道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提升执法效能,强化事故查处,强化隐患整改,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查处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非法行为,继续争取2021年度全街道各类事故死亡人数、起数严格控制在上级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以内,全力遏制较大事故的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年度执法计划任务完成率达l00%。

(三)主要任务

1、协助市局依法对烟花爆竹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单位实施行政审批、审核和备案;

2、依法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的安全生产、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3、依法对直接监管和其他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4、重点打击“三非”、“三违”行为及协助市局打击事故瞒报行为;

5、落实温岭市应急管理局部署的安全生产系列专项执法行动;

6、持续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7、大力协助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8、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装备情况和执法工作日测算及安排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目前应急办在岗的经济建设服务中心执法人员共2人,其中兼第一驻村的1人,兼联村组长的1人。

(二)工作日测算及安排

1、工作日测算

1)国家法定工作日

国家法定工作日=365-双休日-法定节日=365-104-11=250天/人;

2)总工作日

执法人员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在岗行政执法人员总数=248天/人×2人=496天;

2、工作日分配

1)第一驻村(其中一人为第一驻村)的驻村事务工作日=[每周星期三下村日(0.5天)+其它驻村事务工作日(1.5天)]×52周=104天;

2)联村组长(其中一人为联村组长)的驻村事务工作日=每周星期三下村日(0.5天)×52周+其它驻村事务工作日(1天)/月×12月=38天;

3)街道安排的其它工作的工作日及配合有关部门执法、协管其它关部门执法工作日=1天/月×12个月×在岗执法人员2人=24天;

4)街道机关会工作日=2次/月×0.5天/次×12月×2人=24天;

5)预计病、事假工作日=3天/人×2人=6天;

6)法定年休假工作日=10天/人×2人=20天;

7)疗休养工作日=5天/人×2人=10天

安监类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上述7项工作日=496-104-38-24-24-6-20-10=270天。

3、安监类工作日分配

执法人员工作日分配

1)非执法工作日共计31天。具体为:

①参加市局组织学习、培训工作日=1次/年×1天/人×在岗执法人员2人=2天;

②参加各类市相关会议工作日 =0.5天/次×1人×4次=3天;

③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日=(前期准备2天+宣传日0.5天)×在岗执法人员2人=5天;

④各类安全生产文件从拟稿至发文工作日=预计应发15个文件×1天/文件×1人=15天;

接受督查工作日=预计12次×0.5天/次×在岗执法人员1人=6天

⑥组织培训工作日=预12天。

2)执法工作日共计239天。具体为:

①对烟花爆竹许可前安全生产经营条件踏勘、布点及预审等工作日=2天×执法人员2人=4天;

②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状况的监管工作日=1.5天/次×4次×执法人员2人=12天;

③对加油站的监管工作日=(非中央直属企业监管工作日+中央直属企业监管工作日×执法人员2人=1.5天/次×2次×执法人员2人=6天;

④对乙种经营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日=1.5天/次×2次×执法人员2人=6天;

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监管工作日=0.5天/次×2次×执法人员2人=2天;

⑥行政处罚工作日=预计每件4×预计考核指标数为16×法定最少执法人员数数量2人=128天;

⑧对其它生产经营单位监管40.5天×2人=81天。

三、分类工作安排

(一)共执法检查141家次,分别为:

1、危化、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类执法安排,共执法检查72家次。

直接监管和其他直接监管单位:

1)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1家;

2)中央直属加油站3家;

3)非中央直属加油站2家;

4)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经营单位12家;

5)危险化学品乙种经营企业6家。

以上单位除后续有规定外,每半年检查一次,全年2次;其中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经营在经营季节检查,检查4次。

2、其它类执法检查69家次,分别为:

1)根据上级部署安排开展各项整治工作;

2)配合市局组织的系列专项执法行动;

3)开展日常执法检查;

4)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执法大检查。

(三)组织培训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持证培训和复训150人;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持证培训和复训95人;

4、落实百万员工安全大培训复新800人、新训600人

 

城东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