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级部门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执法 > 行政监管

大溪镇毛头村林杨冬、林文中2户2套个人住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后公布

发布日期:2021-05-20 15:00 信息来源:大溪所 浏览次数:
分享:

申请人、各利害关系人:

申请人林杨冬、林文中2户于2021年1月11日向我局申请办理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手续。我局已于2021年1月25日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现将该项目工程许可内容予以批后公布。具体内容可到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档案室查询。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130

项目名称

个人住宅(杭绍台高铁拆迁安置)

建设单位

林杨冬、林文中2户2套

项目地址

大溪镇毛头

用地面积

220平方米

用地性质

村庄建设用地H14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