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4-30 11:34:1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温岭日报
4月28日上午,我市召开实行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新闻发布会。自5月1日起,我市将正式实施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将按照户年用气量分三档计价。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规定:2015年底前所有已通气城市均应建立起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今后凡制定或调整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的城市,要同步建立起阶梯价格制度。我市于2019年1月份开始接入全省天然气管网,当前执行的试行价格已超过两年时长,现亟需制定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
去年11月份,市发改局着手管道天然气价格调研,全面掌握我市所有居民家庭用气量的情况,并拟定两套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方案作为备选。各档气价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档用气量按基准价格结算,第二档用气量按基准价的1.2倍结算,第三档用气量按基准价的1.5倍结算。
备选方案经法定程序举行听证会进行论证,经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确定为第一档户年用气量在300立方米以内(含),管道天然气价格为3.1元/立方米,液化天然气价格为3.5元/立方米;第二档户年用气量在300立方米至1000立方米(含),管道天然气价格为3.72元/立方米,液化天然气价格为4.2元/立方米;第三档户年用气量在1000立方米以上,管道天然气价格为4.65元/立方米,液化天然气价格为5.25元/立方米。
其中,将对低保户实行优惠,持有民政部门颁发《低保证》的低保对象,可按进气价格结算。对户籍人口5人以上的家庭,凭户口簿可增加每年60立方米的阶梯气量基数。
此外,建立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当上游天然气供应价格累计变动幅度超过每立方米0.30元时,启动联动程序,由企业向市发改局提出申请,经市发改局审核同意后实施,并提前5个工作日通过市发改局网页公布联动方案。同时为保证用气价格的相对稳定,实施周期不少于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