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全市养老护理员岗位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0 11:50:2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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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民养〔2021〕3号

 

 

关于举办2021年全市养老护理员岗位

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服务水平,推进养老护理服务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温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温岭市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温人社发〔2021〕16号)文件精神,决定举办2021年全市养老护理员岗位职业技能竞赛,现将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竞赛牵头单位为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竞赛设立组委会,办公室设温岭市民政局,联系电话:89961712,联系人:林西娜。

二、参赛对象

具有或相当初中文化程度以上,在本市从事养老护理工作一年以上的一线从业人员,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已获得全国或全省劳模、技术能手称号技师级选手不再参加。

三、竞赛标准及内容

本次竞赛以《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2019》的要求为基础,适当增加部分技师及新知识的内容,竞赛以个人赛形式进行,分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各占总成绩的30%和70%。

四、赛事安排

1.本次竞赛以养老服务机构为单位,分设A、B组进行比赛,其中A组为养老护理岗位上的护士护理员,B组为养老护理岗位上的普通护理员。竞赛按照选手得分进行总排名,不区分A、B组。每位参赛选手需填报《2021年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二寸照两张。

2.报名截止时间:5月10日

实操培训时间:5月17日至18日

竞赛时间:5月20日上午8时至下午5时

竞赛地点:温岭市职业技术学校石夫人校区(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368--2)

五、表彰奖励

(一)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参赛选手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的,由市人力社保局核发养老护理员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晋升职业资格

对获得竞赛前三名,且理论和实操考核均合格的选手,由市人力社保局申报台州市人力社保局晋升养老护理员技师职业技能等级。

(三)荣誉称号

对获得竞赛第一名的选手,由市人力社保局授予“温岭市技能大师”荣誉称号,第2-5名的选手,由市人力社保局授予“温岭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四)奖金

获得竞赛第一名的选手,给予5000元奖励;对获得竞赛第二至五名的选手,分别给予3000元、2500元、2000元、1000元奖励;对获得竞赛第六至十名的选手,给予每人800奖励。

对于“温岭市技能大师”、“温岭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不再另行享受奖金。

六、有关要求

各镇(街道)要重视此次养老护理员竞赛工作,对本辖区内养老机构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开展好人员的报名与参赛工作,做好竞赛期间的相关支持工作,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大赛的引领示范作用,力争通过以赛代培的方式,提高全市养老护理员的综合素质,加快养老服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附件:1.2021年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汇总名单

     2.2021年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

 

 

 

温岭市民政局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6日

 



附件1


                                                   2021年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汇总名单

 

 

                        填报单位:

姓  名

性别

文化程度

技术岗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备注







































































                          备注:技术岗位写AB

                            年      




 

附件2

       

     2021年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


姓  名


年龄


性别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技术岗位


从事专业年数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推荐意见

 

 

 

 

                              盖章

组委

会意见


备注:技术岗位写AB

 

 

抄送:台州市民政局

 

温岭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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