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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1-04-14 10:24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浏览次数:

一、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三农”和水资源等水利工作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水利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涉水的相关政策制定。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农村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上级补助资金和市级财政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实施“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5.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及配套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国有农场建设管理工作。

6.负责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家乐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指导农产品营销管理工作和农业展示展销活动。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7.负责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农业机械、农药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农家乐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休闲观光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配合做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9.负责农业资源管理。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0.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依法开展农业行政许可及其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开展兽医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11.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动植物疫情疫病,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落实水利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台风暴潮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制定水旱灾害防御水利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12.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编制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3.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指导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14.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组织、指导、监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15.负责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市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

1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实施重要江河、湖泊、水库、山塘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组织编制水域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水面保洁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实施“河长制”和“五水共治”水利工作。负责滩涂围垦相关工作。

1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市直管工程建设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指导监督镇(街道)、村配套工程建设。按分工负责水利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建设与运行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

1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圩区防洪排涝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山塘和堰坝等建设与管理,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水电农村电气化和绿色水电创建工作。

20.承担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协调水事纠纷的处理。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水库、山塘、海塘、水电站、堰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大坝安全鉴定,水库除险加固保安、工程划界、标准化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21.推动农业水利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水利技术推广队伍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水利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水利领域应用技术研究、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

22.负责农业农村水利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水利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23.组织开展农业水利对外合作和交流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水利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水利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有关农业水利对外援助项目。

24.拟订扶贫开发工作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协调督促扶贫开发工作。完成上级扶贫机构交办的有关工作。承担市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衔接重点帮扶工作。

2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6.职能转变。

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持续深化“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高水平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和协同处置机制,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坚持建管并重,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推动数字化转型,实现“掌上办事、掌上办公”。加强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市畜牧兽医所预算。

二、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其他收入、省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市农业农村和水利部门2021年收支总预算63314.25万元。

(二)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1年收入预算63314.25万元比上年收入执行数减少11485.15万元,下降15.4%主要原因一是村庄环境整治项目已完成,今年不再安排预算;二是今年农民饮用水项目预算不在我局安排;三是部分人员经费未纳入部门预算,执行中予以追加。

其中:上年结转4269.75万元,占6.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996.40万元,占28.4%;政府性基金收入24054.98万元,占38.0%;其他收入9200万元,占14.5%;省补助收入7793.12万元,占12.3%。
    (三)关于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1年支出预算63314.25万元,比上年支出减少11485.15万元,下降15.4%,主要原因一是村庄环境整治项目已完成,今年不再安排预算;二是今年农民饮用水项目预算不在我局安排;三是部分人员经费未纳入部门预算,执行中予以追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支出164.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1.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054.98万元、农林水支出37983.6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9231.39万元,占14.6%;日常公用支出1216.04万元,占1.9%;项目支出52866.82万元,占83.5%。

(四)关于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4114.2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9317.85万元,下降26.3%,主要原因一是村庄环境整治项目已完成,今年不再安排预算;二是今年农民饮用水项目预算不在我局安排;三是部分人员经费未纳入部门预算,执行中予以追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0059.27万元、政府性基金2405 4.98万元

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64.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1.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054.98万元、农林水支出28783.65万元。

(五)关于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059.2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7617.77万元,下降37.0%,主要原因一是上年一般债券收入作为省补助收入编入年初预算;二是部分人员经费未纳入部门预算,执行中予以追加。

2.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类)支出164.41万元,占0.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11.21万元,占3.7%;农林水(类)支出28783.65万元,占95.8%。

3.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8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培训的支出。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其他进修及培训(项)156.41万元,主要用于农民培训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32.6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52.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26.2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3100.9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681万元,主要用于大楼物业管理、后勤服务保障、房屋租赁、信息化运行等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6235.2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52.08万元,主要用于农技推广基金会经费、农作物种业发展等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245万元,主要用于农水信息化建设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90万元,主要用于耕肥植保经费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1411.04万元,主要用于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13938.75万元,主要用于种植业保障补贴及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库海塘建设、农机专项等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934.92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养护维护及运行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33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前期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145万元,主要用于水土流失治理与水保能力建设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16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饮用水和水资源管理保护、节约用水建设与管理等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676万元,主要用于水旱灾害防御及水文设施管护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578.64万元,主要用于水库移民经费、湖漫水库60年代精简人员补助等支出

(六)关于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447.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231.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216.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七)关于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4054.9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700.08万元,下降6.6%,主要原因是农民饮用水1840万元将通过国资平台补助,我局不再安排预算。

2.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24054.98万元,占100.0%。

3.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事务23004.98万元,主要用于“利奇马”灾后重建扶持、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种植业保障补贴及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建设等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项)事务1050万元,主要用于种植业保障补贴及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建设支出。

(八)关于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6.8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6.24万元,下降19.7%,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9.7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94.6%。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同行业、农业农村和水利业务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执行数远远少于预算数。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7.0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50.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7.0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出行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年中追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局属市畜牧兽医所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14.7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6.91万元,增长7.7%,主要是部分定额标准提高。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31.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3.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57.8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行政执法专用车2辆、业务用车1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整体绩效目标是紧扣建设“重要窗口”这个主题,围绕“部省共建乡村振兴示范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试点市”“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市”这三张国字号金名片的打造,坚持把村庄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把农民增收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相结合、把扶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结合,以干部队伍建设为保障,重点实施“3691”“三重一大”工程,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进程。专项公用类、政策性项目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611.84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日常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其他进修及培训(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进修及培训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681万元: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指反映用于农业农村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与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指反映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指反映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指反映水利规划、勘测、涉及、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指反映水资源节约、监管、配置、调度、保护和基础管理工作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质监测事业单位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3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事务: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32.城乡社区支出(类)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项)事务:指反映从计提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中安排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支出。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xlsx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doc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xlsx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doc温岭市畜牧兽医所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xlsx温岭市畜牧兽医所2021年部门预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