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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台州市建设工程深基坑工程安全技术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08 15:55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台州市建设工程深基坑工程安全技术管理规定(试行)》(台建2021〕2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予以贯彻执行。

一、开挖深度超过4m(含4m),或深度虽未超过4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

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务中心应当参加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并对过程进行监督。

三、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专家不得少于5人,且应当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1人的专家参加。

四、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由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论证由总承包单位组织。

 

附件:《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台州市建设工程深基坑工程安全技术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docx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