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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温岭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26 15:25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能力,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温岭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温岭市民政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相关承办科室(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 温岭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

2. 温岭市民政局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温岭市民政局

2021年3月26日

 

附件1

温岭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

1

制定和调整民政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2

制定事关民政事业发展的重大改革措施

3

制定和调整各项民政业务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

4

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重大建设项目

5

民政重大资金安排

6

重大国有资产处置

7

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处理、重大信访矛盾化解

8

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附件2

 

温岭市民政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决策主体

承办机构

主要法律政策依据

程序要求:是否需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

计划决策时间

1

温岭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温岭市民政局

办公室

《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法典》等

2021年12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