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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数字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9 09:06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温民党委〔2021〕2号

 

关于成立数字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数字化改革大会、省民政厅数字化改革会议精神,顺利完成“十四五”期间温岭民政数字化改革各项任务,全面推进新时代温岭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温岭市民政局数字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机构组成及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和职责分工

 长:邵俊武

副组长:张兆南、朱圣辉、杨炜方、李玲雅、林  瑛、王建华、杨德富

 员:周  卫、潘淑敏、王宇同、周琼央、潘幼玲、郑湖海、王  卡、王海峰、王永斌、蒋欢喜、邵玲丽、钟  赛、王夏淼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协调民政事业发展各个领域数字化改革的重大事项、项目和问题,研究制订并加快推进全局数字化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督促落实民政各个条线数字化改革有关具体工作,加快推进“数字民政”建设。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数字化改革办)承担具体工作。数字化改革办要根据省民政厅和上级有关数字化改革要求,按照便民、实用、高效的原则,全面推进民政各个条线的数字化建设,拓展并优化民政业务数字化应用场景。数字化改革有关综合性事务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涉及各个条线的具体数字化改革工作由相关科室(单位)承担。

数字化改革办主任由周卫兼任,成员:包涛涛、郭依敏、王慧华、潘幼玲、王卡、林轶、吕佩佩、林西娜、林仁君。(其他科室、单位人员根据我局数字化改革工作需要随时加入改革办,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二、工作要求和有关机制

(一)建立定期会商和协调机制。组建数字化改革办全体成员微信群,日常不涉密的工作可以在微信群交流、沟通和交办,各重点科室(单位)要定期反馈每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各成员应随时关注相关信息,相关人员不得无故退出。

(二)建立督查通报和月报制度。数字化改革办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查,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各级有关数字化改革工作任务,对工作迟缓、进展较慢的科室(单位)要予以通报和督办,各科室(单位)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按照工作要求落实具体措施、整改到位。各科室(单位)须在每月28日前向局办公室上报涉及的数字化改革具体任务进度表

 

 

 

                         中共温岭市民政局委员会

            2021年3月19日

 

 

 

 

 

抄送:台州市民政局,市大数据局

温岭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3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