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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04 14:22:2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大溪所
申请人、各利害关系人:
温岭市大溪镇念母洋村赵建华等2户向我局申请办理本项目的个人建房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批前公告,公告地点为念母洋村公示栏及局官方网站——温岭市门户网站www.wl.gov.cn→站群导航→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及其他公告,公告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日。若认为该规划的许可涉及与你们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你们可以在公告期限内,携带与公告项目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到我局进行利益关系人确认登记。属确认登记的利益关系人、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限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
联系人:周卫军 滕雪梅
联系电话:0576-89956007
联系地址:温岭市大溪镇自然资源所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1日
项目基本信息
序号 | 建房户 | 在册人口 | 有效人口 | 家庭组成人员 | 现有房屋情况 | 建设位置 | 拟建套数 | 拟建层数 | 土地用途 | 用地面积(㎡) | ||||
数量 | 面积(㎡) | 不动产权证号 | 处置情况 | 占地面积 | 带批 | |||||||||
1 | 赵建华 | 4 | 4 | 本人、妻、女、子 | 1 | 37.00 | 温集用(2005)字第09499号 | 拆除 | 念母洋村 | 1中套 | 3 | 住宅 | 83 | 2 |
2 | 赵露露 | 3 | 4 | 本人、妻、子 | 1 | 46.98 | 温集用(2006)字第2249号 | 拆除 | 念母洋村 | 1中套 | 3 | 住宅 | 83 | 2 |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