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温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中共温岭市委、市政府:
2020年,在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办的指导下,紧密围绕全市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及《浙江省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依法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和公民权益依法保障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注重措施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取得切实提升。现将今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从本单位工作实际出发,按照责任分工要求,对年度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把任务责任落实到每位分管局领导和科室每位同志身上,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具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同时经常性开展检查,每年两次听取各线汇报,督查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完善《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及执法配套制度,对执法职权、岗位责任进行了细化分解,做到权责对应。
二、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一是明确科学民主决策的基本原则。必须坚持扩大民主,切实落实人民群众在决策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建议权,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必须坚持依法决策,通过宪法、法律和法规来规范和约束,实现决策有法有据,决策行为依法进行;必须坚持按规则和程序决策,建立健全决策机制,实现领导决策与群众参与、专家咨询相结合,集体决策与分工负责相结合,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坚持做到决策权责统一,决策权力有多大,就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二是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落实政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率。推进行政效能建设,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局机关效能纠察小组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效能检查。三是确保局内重要事项的民主决策。对于“三重一大”事项尤其是干部任免问题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于技改贴息资金分配、辅助资金项目申报验收和重大工业项目审批等事项,局党委派人全程参与,重要的项目邀请市纪委参与监督,确保了决策过程的科学、公平和透明。继续推进《局机关工作制度》,整理完善了包括议事、学习、考勤、财务和资产管理、公务车辆管理、档案管理和保密等在内的一系列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管理效能,确保局机关工作规范运作。
三、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放管服”并举,将“最多跑一次”改革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本地企业留驻温岭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促进审批效能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今年以来,我局依托浙江政务网,深入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行动计划,全面启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3.0版,企业在互联网端申报、工作人员在线指导、网上审批办结,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全流程一站式网上运行。按照省委“最多跑一次”改革总任务,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加快审批全流程改造,努力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最多一百天”。同时积极主动牵头实施“零地技改”项目“最多30天”全流程审批,截至目前已完成19家企业的项目审批。2020年1-11月份,全市共备案技改项目396项,计划投资额90.05亿元,同比增加17.4%。
四、强化依法行政工作。一因机构改革工作的开展,我局以省级公布的权力清单为基准,对本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进行全面清理。对一些非本部门权力事项进行移交、清理,对新增的事项进行添加、梳理。根据《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2020年我局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除涉密、敏感等不适宜网上办理情况外,实现网上可办100%,实现掌上可办100%,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主要通过全面梳理,查找出并着力研究规范性文件与法律规范之间、规范性文件之间存在的明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等突出问题。截至目前,共清理各类文件20件,废止3件;共清理增量政策文件9件,其中修改文件2件,从严把关,防止出现排除或者限制市场竞争的情形,未发现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情形。我局今年无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 。三是开展互联网+执法监管检查。依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本单位持执法证人员12名,完成执法监管浙政钉掌上执法100﹪。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企业的监督管理。对浙江省中材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浙江以琳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进行“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逐家上门通过听取汇报和查阅台账,对4家新型墙材企业(单位)的生产工艺、使用设备等进行实地检查,并对各企业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等手段,倒逼企业把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五、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一是扎实推进“法律进企业”。集中开展走进企业送法律政策活动,组织开展《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工业政策宣传学习活动。在今年的涉企政策集中宣讲工作中,邀请了专家分别对《有关涉企法律服务问题解读》和《环保法律法规解读》进行了讲解,并印发《涉企重要政策摘编》和《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小册子,帮助企业进一步了解、掌握并用足用好相关扶持政策,指导企业熟悉政策规定、掌握操作规程。二是切实加强机关学法。开展“每季一法”学法活动,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利用周一夜学习时间,通过邀请专家、集中培训和指导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
存在问题:一是机关干部的依法行政专业知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由于形势所限,全省范围内执法工作都难以开展,新型墙体材料执法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的工作创新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推进法治温岭建设工作,努力创建依法行政制度化、行政服务标准化、执法管理规范化和普法实效化“四化”单位。
温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2月5日
抄送:中共温岭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