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9000/2021-8844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政办发〔2021〕3号
- 成文日期:
- 2021-02-23
- 发布单位:
- 市府办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登记号:
- JWLD01-2021-0003
- 关联类型:
-
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岭市关于推进企业“证照并销”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在温垂直管理各单位:
《温岭市关于推进企业“证照并销”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岭市关于推进企业“证照并销”改革的
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提质扩面,解决企业在营业执照、许可证件注销过程中多部门多次跑的问题,现决定开展“证照并销”改革,全面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化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梳理高频率涉企注销许可事项,重塑审批流程,运行“一套申报材料、一个窗口申报、一次审批”的工作机制,开展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同步注销、联审联办,实现“证照并销”,破解注销难。
二、实施范围
企业“证照并销”实施目录制管理。申请营业执照和目录中相关许可证注销的,均可按“证照并销”模式办理登记。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推进情况进行更新。第一批目录详见附件1。
三、工作内容
(一)并销受理一套表。按照“保留必需、合并同类、优化简化”的原则,整合证照注销提交材料,制定一套申请表格。
(二)并销受理一窗收。设立“证照并销”专窗,负责申报材料的受理和审查。窗口一次性告知并接收关联许可证注销申请,所有证照同时注销。
(三)并销审核一次办。专窗受理并流转至后台,审批人员完成营业执照注销后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证照并销”浙政钉工作群将注销信息推送给各许可证注销审批部门。许可部门运用相关信息,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应的许可证注销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有序推进。建立“证照并销”改革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改革问题,确保改革工作推进有序。在第一批目录基础上,积极探索,条件成熟后逐步推广至其他许可事项,做到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行一批。市市场监管局作为牵头部门,要抓好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相关行政许可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能,密切配合,主动作为,切实承担并完成相关改革任务。
(二)加强联动,协同推进。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证照并销”改革工作,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自觉性,加强部门协作,优化材料流程,强化跟踪督查,做好流转衔接工作,确保企业“证照并销”各环节运行顺畅,提高“证照并销”审批效率。
(三)加强培训,稳步推进。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开展“证照并销”改革培训,确保所有人员熟练掌握相关工作要求和改革举措。做好改革政策、推进情况等的宣传解读,引导企业充分知晓改革内容,根据实际需要自愿选择注销方式。
五、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温岭市第一批纳入“证照并销”的许可事项名单
2.温岭市企业“证照并销”申请表
3.温岭市企业“证照并销”流程图
附件1
温岭市第一批纳入“证照并销”的
许可事项名单
序号 | 许可事项名称 | 许可(发证)部门 | 备注 |
1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食品生产许可证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药品经营许可证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 | 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6 |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7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 市烟草专卖局 | |
8 | 旅馆业(不含民宿、农家乐)特种行业许可证 | 市公安局 | |
9 | 民宿(农家乐)特种行业许可证 | 市公安局 | |
10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 市公安局 | |
11 | 卫生许可证 | 市卫生健康局 | |
12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市卫生健康局 | |
13 | 高危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 | 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
14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 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
15 |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 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
16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市交通运输局 | |
17 |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 | 市交通运输局 | |
18 | 印刷经营许可证 | 市新闻出版局 | |
19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市新闻出版局 | |
20 |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 市新闻出版局 | |
21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
22 | 动物诊疗许可证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
23 | 农药经营许可证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
24 | 兽药经营许可证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
25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市人力社保局 | |
26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 | 市商务局 | |
27 | 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表 | 市商务局 | |
28 | 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 | 市商务局 |
附件2
温岭市企业“证照并销”申请表
企业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许可证号码 | |||
法定代表人 (经营者) | 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
住所(经营场所) | |||
联系电话 | |||
证照缴回情况 | □已缴回许可部门 £遗失已公告 | ||
种类 | □食品经营许可证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动物诊疗许可证 □农药经营许可证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 £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表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印刷经营许可证 □高危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 □食品生产许可证 □药品经营许可证 £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兽药经营许可证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旅馆业(不含民宿、农家乐)特种行业许可证 □民宿(农家乐)特种行业许可证 本人承诺不再从事相关许可证对应的经营项目,并已将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相关联的事宜处理完毕,并无其他遗留问题。若因证照并销产生相关法律责任,均由本人自行承担。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3
温岭市企业“证照并销”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