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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岭市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价格和商品属性监测违规处理情况(2021年01月)的通报

2021-02-22 14:28:50浏览次数:字体:[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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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采云有限公司2021年1月份对温岭市范围内网上超市商品价格和商品属性进行监测的结果。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政采云网上超市“全省一张网”供应商承诺书》等相关要求,自公告之日起决定对温岭市佳晨贸易有限公司等5家违规供应商分别作扣除诚信分、暂停网上超市交易等不同程度的处理(详见附件:温岭市网上超市商品价格违约供应商处理决定2021年1月份-政采云监测),并予以通报。

  

  附件:温岭市网上超市商品价格违约供应商处理决定(2021年1月份)-政采云监测.docx

 

 

                                   温岭市财政局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