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7324304288/2021-9255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12-29
- 发布单位: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2021年,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2021年温岭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温政办函〔2021〕12号)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我局中心工作,尤其是对服务民生重点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机构情况
根据领导班子调整,健全完善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中队(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机关各科室、中队(分局)各负其职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持续完善公开机制,健全公开机构。明确公开流程,深化公开内容,围绕局中心工作。通过科学统筹,周密组织,多措并举,着力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力度。对主动公开信息,在规定时限内于温岭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站上予以上传,并按时报送至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对依申请公开信息,及时办理并向申请人反馈,信息公开及时答复率达100%。截至目前,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01件,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276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6条;举办新闻发布会4次,其中主要领导参加新闻发布会1次;依申请公开6件,且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是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建筑许可便利度。重点做好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工作,根据营商环境评价(建筑许可)阶段的要求,我局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主动公开办事流程,加快办证速度,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应用投资在线平台3.0办理,采取即办方式办理,零次跑比例达到100%。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中队执法人员前往各辖区内所有在建工地进行检查。对已经取得处置证的建筑工地的渣土清运情况、进出口道路保洁、车辆冲洗情况、防疫检查等方面进行着重检查。
三是推进政务公开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依法履行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做好各类规划信息主动公开。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 “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今年,我局共公开重大决策事项1项,及时公布垃圾分类发展规划。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平台数据上传工作。认真做好各类信息的公开工作,加强清单的管理,指导本系统工作推进,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机制保障,逐步破解疑难复杂问题的解决。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