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级部门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工作信息 > 通知公告

关于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7 16:43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局机关各科室、中队、下属事业单位:

为加强节能监管,促进单位依法用能,完善节能管理和能源计量方法,挖掘节能潜力,推进技术进步,降低单位整体能源消耗,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从而实现“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节能目标。经研究,决定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

一、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构成

组  长:缪宏勇

副组长:李盈 莫友亮

成  员:各单位及部门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能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研究、审查本单位节能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及节能工作规划和计划。

(二)审定批准节能工作目标和任务。

(三)检查督促、改进节能工作。

(四)审定节能技改项目的计划和规划。

(五)结合实际对节能工作作出决策,并审批实施方案。

(六)组织职工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的节能意识、管理水平和技术素质。

(七)及时汇总上报相关节能信息并留存档案。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403室,由李盈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研究提出重大节能政策和措施的建设;组织有关单位研究节能战略和规划;负责单位节能工作目标进展情况的督促和考核;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8月27日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21年8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