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2-17 10:41:1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温峤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印发温岭市现代农业林业发展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温农林发〔2017〕43号)和《关于开展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温农水〔2020〕312号)文件精神,经组织评审,将温岭市温峤宇达养殖场承担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改造提升项目》列入2021年温岭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项目财政补助资金15万元(浙财农〔2020〕37号),经研究,现将项目建设计划下达给你镇(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项目实施。项目建设时间为2021年5月至10月,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下达的实施计划,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具体工作措施,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及时上报项目建设计划进度表(详见附件2)。
二、严格项目管理。根据温农林发〔2017〕43号文件要求,明确项目责任人,落实项目相关制度,加强资金监管,不得移用、挪用、套用资金。督促项目单位,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使用资金,实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对列入项目支出的原始凭证要严格审核,不得虚列项目资金支出、虚假会计凭证,严禁“白条”、非法票据入账和大额现金结算。要强化项目管理,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建设性质、建设主体、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和投资规模。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和指导,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三、加强绩效考核。要加强项目建设的总结和宣传工作,及时上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些好经验和好做法,不断扩大项目建设影响力和带动力。要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开展标准化生产,规范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确保农产品质量。着力推进绿色农业发展,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探索体制和机制创新。项目竣工后,指导项目单位按相关要求整理文件材料和档案,总结项目建设情况、建设成效。市农水局和财政局将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并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附件:1.项目实施方案简表
2.项目建设计划进度表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温岭市财政局 2021年5月19日
附件1:
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实施方案简表
一 | 项目名称 |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改造提升项目 | |||||
二 | 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印) | 温峤镇人民政府 | 负责人 | 林应聪 | |||
三 | 项目承担单位 | 温岭市温峤宇达养殖场 | 法人 手机号码 | 丁玲平 15057623777 | |||
四 | 项目建设地点 | 温岭市温峤镇大球村乌岩嘴 | |||||
五 | 项目建设分项内容 | 规模 (数量) | 投资 (万元) | 资金来源(万元) | |||
中央补助 | 单位自筹 | ||||||
(一) | 粪污综合利用设施建设 | ||||||
污水输送管道 | 800米 | 6.2 | 3.1 | 3.1 | |||
电缆 | 200米 | 1 | 0.5 | 0.5 | |||
(二) | 仪器设备 | ||||||
污水泵A(浙江神农泵业5.5kw) | 3台 | 1.5 | 0.75 | 0.75 | |||
污水泵B(浙江神农泵业2.2kw) | 1台 | 0.3 | 0.15 | 0.15 | |||
干湿分离机(江苏阜宁诚瑞畜牧设备有限公司斜式1200型) | 1台 | 3 | 1.5 | 1.5 | |||
环境控制设备(温岭市宝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4套 | 4 | 2 | 2 | |||
饮水设备(江苏阜宁诚瑞畜牧设备有限公司特大号圆形) | 160套 | 1 | 0.5 | 0.5 | |||
猪用全自动喂料机(江苏阜宁诚瑞畜牧设备有限公司) | 1套 | 13 | 6.5 | 6.5 | |||
(三) | 其它 | ||||||
合计 | 30 | 15 | 15 |
附件2:
项 目 建 设 计 划 进 度 表
序号 | 项目建设分项名称 | 下 达 指 标 | 完 成 情 况 | 完成率(%) | 备 注 | |||||
单位 | 规模(数量) | 投资总数 | 单位 | 规模 (数量) | 投资总数 | 规模 | 投资 | |||
一 | ||||||||||
1 | ||||||||||
2 | ||||||||||
3 | ||||||||||
二 | ||||||||||
1 | ||||||||||
2 | ||||||||||
3 | ||||||||||
三 | ||||||||||
1 | ||||||||||
2 | ||||||||||
3 | ||||||||||
合 计 |
注:本表每月5号上报市农水局。并附项目收入、支出凭证,项目有关施工合同、采购合同、招投标资料等一式一份。
项目单位(章):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 当地镇(街道)审查意见(章): 分管领导(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抄送:市府办。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