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2-16 17:12:0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温岭日报
近日,我市召开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撤桶并点、定时定点”工作新闻发布会。截至11月30日,我市完成152个物业小区的分类投放收集点(站)设点工作,“撤桶并点”完成率达93.2%。
“撤桶并点、定时定点”工作是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提高生活垃圾投放精准率的重要一环。今年年初,我市逐步在示范小区开展“撤桶并点、定时定点”试行工作。3月18日,这项工作在全市物业小区全面推行。
各物业小区根据“一小区一方案”的原则,组建本小区垃圾分类推进工作小组,广泛开展调查摸底,听取居民意见,细化方案,告知住户投放点具体位置、垃圾清运时间、效果图等相关信息。
工作推进中,最大的难点是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建设的选址及设计方案。“我们尽可能发挥村(居)、小区主观能动性,增加业主自由选择权,逐一确定集中投放点规格、样式、数量和开放时间,力争垃圾房去‘模板化’。”市垃圾分类办相关负责人称,同时做好宣传,逐步消除业主误解、顾虑。如城东街道的半岛名苑,先在公共区域建一个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让居民感受体验分类房的便捷、整洁、无异味,有利于更多投放点的铺开。
为了提高物业小区的积极性,我市规定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按每户200元/年的标准给予补助,非示范小区按每户100元/年的标准给予补助,通过省级示范小区考核验收的额外奖励10万元,通过台州市级考核验收的额外奖励5万元。镇(街道)、村(居)每月根据督考情况,对物业小区撤桶并点督导员予以100元/月至300元/月的分层次奖励。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执法保障,对源头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环节的违法行为一律进行处罚,督促物业企业履行垃圾分类案件取证和上报义务。同时,强化定期联合巡查,绘制垃圾分类执法办案流程图,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案件的取证、查处工作力度。截至11月30日,共立案查处垃圾分类案件1225件,办理案件数量居台州市前列。
下阶段,我市将在全市居住小区包括村(居)和非物业小区、城镇公共区域普遍推行“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投放清运模式。同时,加强桶边督导,逐步提升居民、商户整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