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0294/2021-919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06-07
- 发布单位:
- 市财政局
关于对温岭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J0106号建议的答复
吴秀英、施海萍、林希红、陈才锜、颜丹丹、阮文萍等6位代表:
你们在温岭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妇幼公共卫生人员经费投入的建议 》(第2021J0106号)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关于落实妇幼公共卫生人员经费保障的问题,涉及保障人数和保障标准。
根据市编办《关于同意核定温岭市医疗卫生单位人员编制的批复》(温编〔2010〕18号),温岭市妇幼保健院核定编制数为381人。2017年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岭市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发〔2017〕81号),市妇幼保健院与市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机构合并,组建温岭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合后原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正式在编人员(含退休人员)实行“老人老办法”管理,保持原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性质及经费渠道不变,人员统一纳入市妇幼保健院(温岭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岗位设置管理。目前市妇幼保健院(温岭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总编416人,实际在编(占编制)384人。原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合并前在编在职35人、退休13人,合并后根据人员在编情况按照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保障,2021年已按在职25人、退休20人安排预算资金667.18万元;妇保所人员(即原妇幼公卫人员)按撤所建院时的编制23人,实行差额保障,2021年安排预算资金126.5万元。
结合妇保院成立历史及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实现资源共享的要求,拟从明年起对原计生指导站和原妇保所已列入妇保院总编的共58个编制实行分类保障。即原计生指导站编制按照“老人老办法”,每年按在编人数和退休人数编制预算;剩余编制人员(即总编数58人保持不变,原计生指导站编制每年因退休等原因减少数充入妇保院公卫人员数)参考周边县市(区)妇保院公卫人员保障水平安排预算。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温岭市财政局 联系人:孙元芳
联系电话:86086531 邮 编:317500
温岭市财政局
二○二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