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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区域卫生发展“十一五”规划

发布日期:2021-11-30 16:42 信息来源:地区管理员 浏览次数:

为加强我市卫生事业宏观管理,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保健需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以及《温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我市卫生事业发展实际,制订“十一五”(2006—2010 年)全市区域卫生发展规划。

一、发展现状与问题

(一)市情概况

温岭市位于浙江省东南沿海,陆域面积926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079平方公里, 人口115.1万人。辖5个街道、11个镇,有行政村842个、居民(社区)委员会91个。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农村综合实力百强县(市)”,获“浙江省首批小康县(市)”、“浙江省文明城市”、“浙江省卫生城市”等称号。

2005年,全市生产总值305.12亿元;财政总收入29.42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

13.48 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3.53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757元,农民人均收入7556元;人口自然增长率4.84‰,人均期望寿命男72.82岁、女78.38岁。

(二)“十五”卫生事业发展回顾

“十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卫生工作围绕“三大跨越”宏伟目标,以农村卫生、公共卫生为重点,以卫生改革为动力,同心同德,奋发图强,克服“非典”、“云娜”台风等突发灾害,战胜伤寒等传染病疫情,卫生事业各项工作快速发展,为全市人民健康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卫生资源现状

2005年,我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95个,其中市级机构10个,包括综合性医院4个,中医医院、精神卫生、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医教机构各1个,卫生院30个,包括中心卫生院4个、镇和街道卫生院10个、地名卫生院16个, 民营医院5个,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21个,其中卫生单位改建或延伸的社区卫生服务站43个,乡村医生、个体医联合组建的社区卫生服务站178个。此外,还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医务室3个,民办门诊部、诊所26个。医疗机构中,有三级乙等、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各1个,二级甲等中医院1个、二级乙等综合性医院3个。编制总床位数3133张,实有(开放)2778张,每千人口床位数2.41张;人力资源方面, 卫生人员数(包括民营医院,乡村医生、个体医除外,以下同)4955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377人,每千人口卫技人员数3.8人,执业医师1128人、执业助理医师511人, 每千人口医生数1.42人,注册护士1124人,每千人口护士数0.98人,预防保健人员370



人,每千人口防保人员数0.32人。卫生技术人员中(不包括民营医院、乡村医生、个体医)硕士学位24人、学士学位(本科毕业)709人、大专学历978人、中专学历1355 人、高中毕业329人,初中及以下学历266人,大专以上文化占46.73%,卫技人员中, 正高级33人、副高级149人、中级737人、医师级886人、士级1092人,中级以上技术职务资格占21%。资产方面(不含民办和社会医疗机构),房屋和建筑物面积26.73万平方米;万元以上诊疗设备1361件(台),其中100万元以上30件(台);固定资产总值9.58亿元;卫生事业经费(包括专项补助)占地方财政支出2.39%。

卫生服务情况

通过对医疗卫生机构布局的调整和整顿,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创新,市、镇、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络不断完善,整体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2005年,全市医疗机构

(不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和社会医疗机构)门急诊386.71万人次,出院7.34万人次, 住院手术3.33万例,完成业务额7.99亿元;社区卫生服务(村卫生室)覆盖城乡人口70%,完成诊疗106.19万人次,业务额达3095万元。2003年开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序推进,目前已有近80万名农民参加。公共卫生工作不断加强,丝虫病、疟疾、麻风病、白喉、脊髓灰质炎等传染病基本消灭,狂犬病、流脑、乙脑、百日咳、麻疹等传染病的发病维持在低发水平。霍乱、伤寒副伤寒、肺结核、艾滋病和职业病的防治都取得较好的成果。2005年,法定报告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405.11/10万。儿童计划免疫“五苗”单苗接种率,除乙肝为94.47%外,其余均在99%以上。依法有效地开展食品、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学校、放射、化妆品和生活饮用水等卫生监督、监测,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以“创卫”为载体的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巩固了“省卫生城市”和“全国先进卫生城市”荣誉称号,涌现了一大批省级、台州市级和本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健康教育普及率90%,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80%,健康行为形成率7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83.47%,卫生户厕普及率78.1%。妇幼保健工作发展迅速,2005年, 全市孕产妇保健覆盖率为96.01%,儿童保健覆盖率为91.4%,孕产妇死亡率为0,婴儿死亡率为7.04‰,都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三)困难与问题

由于体制、机制和卫生资源等方面原因,我市卫生事业发展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公共卫生问题突出。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化建设加速,人口流动、贸易往来、生态环境、水和食品安全等新问题不断出现。我市一直处于传染病高发地区,霍乱、伤寒副伤寒、肝炎、肺结核、艾滋病等传染病和职业病的防控形势严峻。高血压等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恶性肿瘤、精神卫生疾病的防治任务艰巨;另一方面,公共卫生的投入不足,基础较薄弱、网络建设和功能不够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机制不够健全。卫生资源配置不够合理。我市人口的70%在农村,而卫生



人力、资产和设备的80%集中在城镇医院,存在着资源配置不均衡、服务层次混乱等不合理现象,而且这种城乡卫生服务能力的差距还有不断拉大的趋势。解决基本医疗问题仍是今后工作的重要任务。一方面是药价虚高、医疗费用上涨过快,“看病难、看病贵”成为社会热点。而另一方面是药品价格、医疗收费调整,医院利润空间缩少, 补偿机制不完善,医疗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医疗机构面临生存和发展的严峻考验。卫生改革任务艰巨。医疗卫生机构面临体制性、机制性改革的继续深化。当前,城镇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还不健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步伐不快,服务理念、服务质量、行风建设等都存在差距。农村卫生院存在人才紧缺、管理松懈、机制不活、服务不主动等问题。政府对卫生投入和补偿不足。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经费不足,导致公共卫生机构建设相对滞后,农村卫生院硬件设备落后,人员素质不高,服务能力不强。

(四)发展趋势

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加快卫生现代化步伐。“十一五”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  会、和谐社会,推进现代化进程的重要历史时期,市委、市政府提出力争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中走在全省前列,这就要求我市的卫生发展必须围绕这一战略目标,履行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职能,紧跟全市现代化步伐,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卫生服务体系。

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新的卫生问题和服务需求。由于城市化进程加快、工业经济向农村转移、人口流动增速、生态环境改变等系列因素,我市进入了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双重挑战关键时期,公共卫生已成为突出需要解决的问题。社会的进步,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剧,疾病谱变化,以及人们健康观念和保健意识的增强,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日趋多层次、多样化,对卫生发展提出新的要求。

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我市农村卫生事业落后已经成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强社会事业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建立起基本设施比较齐全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具有一定专业素质的农村卫生服务队伍、运转有效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为农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之一。

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的改革将促进医疗卫生服务改革进一步深化。新型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广泛推开,城镇医疗保险覆盖面扩大,对卫生服务供求关系和医疗机构运营机制将产生深刻影响。医疗机构必须要深化内部运行机制改革,走内涵发展道路。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卫生事业发展全局,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立现代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全面提升卫生综合实力,努力实现“卫生强市”目标,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卫生保障。

(二)规划原则

公平优先、宏观调控的原则。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基础,以台州市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为依据,合理调整现有卫生资源布局和结构,整合优化各层次卫生机构,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卫生工作格局。

适度超前、量力而行的原则。以我市城市化、城乡一体化发展目标为指导,盘活  卫生资源存量,适度超前规划,高效利用,量力而行,确定卫生资源的增量和布局。统筹协调、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控制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

原则,实行全行业管理,遏制卫生机构数量、规模、设备无序扩张。新增的卫生资源着重投向农村和公共卫生。坚持公有制为主导,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多种形式的农村卫生服务或高消费层次的特需服务。

均衡发展、突出重点的原则。在促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服务等领域均衡发展的基础上,要重点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强化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同时还要加强中医中药、科技创新、人力资源等领域的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整体实力。

三、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

(一)发展目标

以适应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为总体要求,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以切实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和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为重点,建立起与我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07年,构建好功能完善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体系,保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有效开展。到2010年,卫生综合服务实力显著提高,跨入“卫生强县(市)”行列,综合反映居民健康的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二)总体布局

1、建立健全定位准确、功能到位、布局合理的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  卫生服务网络体系。

──辐射全市,担负业务中心的医疗卫生机构有:市第一人民医院(市医疗中心)、市中医院(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妇幼



保健院(市妇女儿童医院)、市精神康复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市惠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市卫生进修学校。

──服务区块,发挥医疗次中心的医疗机构有:市第二人民医院(台州市南方肿瘤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创造条件,将大溪中心卫生院、箬横中心卫生院升格为市级医院。市红十字医院(待定)、温西中心卫生院,逐步建成专科特色的综合医院。

──服务基层的卫生机构,每个镇(街道)设立一个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有的地名卫生院改建为所在镇(街道)卫生院的分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通过改制以其他医疗机构名称设立。

──行政村设立村级卫生机构,覆盖面达90%以上(中心村100%)。设有医院、卫生院或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的村,不再设立村级卫生机构。

──在城区(街道)、建制镇合理布局若干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扩大覆盖面。

2、逐步调整好卫生资源宏观布局,使卫生资源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到

2010年:

──床位增加720张,使编制床位数达到3850张(实际4630张),每千人口床位数 3.26张。

──卫生技术人员增加1200人,总数5570人,每千人口卫技人员数4.72人。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增加600人(含社会医疗机构和乡村医生队伍),医师总数2400人, 每千人口医师数2.03人,注册护士增加440人(含社会医疗机构和乡村医生队伍),总数达到1560人,每千人口护士数1.32人;预防保健人员总数不少于600人,每千人口预防保健人员不少于0.5人。卫生机构新增人员学历结构得到优化,大专以上不低于90%。

3、围绕目标,统筹兼顾,不断完善整体布局和功能。

──市级业务中心建设:启动已立项的市医疗中心建设,争取“十一五”期末投入使用,建成后与市第一人民医院合并成为市中心医院;2008年,完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和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迁建;2006年完成市妇幼保健院搬迁,增挂市妇女儿童医院;争取启动市中医院整体迁建项目;扩建市精神康复医院,2007年前建成住院楼;筹建市传染病医院。

──区块医疗中心建设:启动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 “十一五”期末投入使用;筹备市第二人民医院肿瘤治疗中心院区建设;争取启动市红十字医院迁建项目;启动大溪中心卫生院或东方医院、箬横中心卫生院的整体搬迁建设,争取“十一五”期末完成基建,投入使用。

──农村卫生院建设:继续完成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房屋改



造和设备配套。新建太平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西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十一五”期末完工并投入使用。争取新河镇、城南镇、石塘镇卫生院迁建立项。

──村级卫生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2007年,完成农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布局和基建项目,使每个机构用房、基本设施达到标准化要求。资金通过自筹和政府适当补贴解决。

──惠民服务和医疗救助机构建设:在城区设立惠民医院一所,床位50张;有条件的中心镇设立惠民医疗服务站,其他镇、街道要完善红十字社区卫生服务建设和功能;各医院根据实际条件,设立惠民门诊和一定数量的惠民病床。

──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区域卫生建设:支持现有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与提高;鼓励民资通过不同形式参与地名卫生院及其他医疗分支机构改革;支持符合法定执业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创办专科特色明显的医疗机构,卫生资源过度集中的城区

(太平街道及周边)原则上不再新设同类医疗机构。引入的社会资金、技术首先考虑对现有医疗机构进行改造及收购。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优化医疗资源。要紧紧围绕我市中等城市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目标,加强宏观调控,整合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优化配置,形成布局合理、服务便捷、技术先进的医疗服务新格局,建成一批医疗技术水准较高,能解决较复杂病种的医疗服务机构。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要充分发挥业务中心作用,继续向更高技术领域拓展,“十一五”期末努力达到三级甲、三级乙、二级甲医院标准。市第二人民医院在二级甲医院的基础上,要向肿瘤专科医院迈进。市精神康复医院、骨伤科医院要加强专科建设,提升技术水准。市第三人民医院、第四人民医院要抓住整体搬迁契机,找准定位,精心规划,提升档次。其他医院、卫生院要加强内涵和基础设施建设, 办好特色,提高服务能力。“十一五”期间,要启动市医疗中心建设,办成具有县市级一流的管理理念、一流的专业设备、一流的技术水平和一流服务档次的现代医院。

2、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台州市有关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要求,到2007年,初步建立起基本设施比较齐全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具有一定专业素质的农村卫生服务队伍,运转有效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要继续调整现有卫生院布局,原则上每个镇(街道)有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服务人口、工作项目、交通条件等因素核定人员,卫生院的人员、业务、经费等由市卫生行政部门按职责管理。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为主, 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受市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公共卫生监督管理



职能,实行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所“三块牌子、一套班子”管理体制, 严格控制其规模,一般不得向医院模式发展。地名卫生院要因地制宜改建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进行资源重组或改制。要加强卫生服务网底建设,调整和整顿村级卫生机构,按照布局合理、群众方便、条块结合、功能到位的要求,设立由医疗卫生机构延伸、村民委员会举办、个体联办等多种形式并存的村级卫生机构,实行镇(街道)村一体化管理,落实村级卫生机构医疗用房、基本设施和人员标准化建设。

3、建设社会化卫生服务网络。要打破部门和所有制界限,统筹规划,综合利用卫生资源,建立起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卫生服务体系。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投向卫生事业,尤其是农村卫生和公共卫生。在区域卫生规划范围内,放宽市场准入,引导有资质人员依法举办专科医院、老年护理院和康复医疗、特需医疗、社区医疗等特色明显的医疗机构。不断完善村卫生室的服务功能、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规范运行。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逐步转变为社区卫生服务模式。

4、健全社会医疗救助服务体系。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为目标,建立起为参加合作医疗农民、低保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群体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惠民服务网络。实行医药费优惠或减免政策,提供“优质、节约、有效、便捷”的惠民医疗服务,使特殊对象看得上病、看得起病。建立政府投入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医疗救助资金筹资机制。2007年前,各镇(街道)健全红十字社区卫生服务站或设立惠民医疗服务站。公立医疗机构创造条件,设立惠民门诊和一定数量的惠民病床。到2010年,社会医疗救助体系基本完善,惠民服务覆盖面90%以上。

(二)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1、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市政府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事件发生时转为指挥部)。卫生行政部门设立公共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组建应急卫生队伍,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和组织演练、日常监测、预警、报告等工作。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建立相应组织,设立专兼职人员。到2007年,基本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专业机构为骨干,各部门相互协作,全社会参与的指挥网络。到2010年,网络进一步健全,形成运转高效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

2、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健全以市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机构为龙头,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公共卫生所为枢纽, 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为网底的三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配足预防保健机构人员,改善装备条件。2007年,疾病控制机构达到“浙江省各级疾



控机构仪器、设备基本装备表”要求;市妇幼保健院达到国家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标准。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传染病报告率、五苗接种率、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等主要工作指标,以及妇女、儿童保健主要指标达到全省领先水平。强化镇(街道) 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公共卫生一体化管理,加强对其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的监管和考核,建立补偿机制,保证基层公共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3、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立以市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为主体,重点镇(街道)卫生监督派出机构为骨干,覆盖全市的卫生监督执法网络。到2007年,完成派出机构的设置,逐步建成队伍优化、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装备建设,对照《浙江省卫生监督机构现场监测仪器、取证设备基本标准》, 装备配备率100%。同时,装备好派出机构的监督执法设备。建立村(社区)卫生监督联络员制度,加强对学校、企业、医疗机构的巡查协管,加强对食品、饮用水的卫生监测,提高公共卫生信息报告及时率和卫生监督覆盖率,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原因查明率。

4、建立健全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建立健全院前急救、临床救治网络。2008年前, 建立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整合急救医疗资源,形成全市统一的急救指挥体系和急救网络,提高应急救治灵敏度和成功率。一级网络由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保院组成。二级网络由其他市级医院、中心卫生院和骨伤科医院、东方医院组成。三级网络由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加强急诊科、急诊抢救室、ICU建设。健全无偿献血机制和加强用血管理,保证临床用血。加强传染病救治体系建设。积极筹建市传染病医院,力争2010年前建成。完成市级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门诊和隔离病区建设,在重点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传染病门诊和隔离观察室。

5、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信息体系。根据《国家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方案》要求, 建立全市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平台,通过建立局域网、专线方式接入国家公用数据网, 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医疗机构连接形成区域公共卫生信息网,发挥各类卫生数据库、数据传输、预警预报、医疗救治、指挥调度、视频会议、信息发布等功能。到2010年,构建市、镇(街道)、村(以拨号方式接入)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及有关部门功能完善、高效快速、信息通畅、反应灵敏的公共卫生信息网络。

(三)加强公共卫生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提高处理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能力,重点控制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全面落实预



防接种措施,提高儿童免疫规划水平,儿童免疫接种率以镇(街道)为单位达到90% 以上,实现无脊髓灰质炎目标。全面实施《浙江省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和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措施覆盖率达100%。巩固地方病防治成果,采取综合措施有效预防控制地方病。建立健全职业病长效预防机制,控制职业病发病率。积极开展肿瘤、心脑血管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监测和防治工作。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提高精神病人综合管理覆盖率。

加强卫生监督工作,重点抓好食品卫生和职业病防控,提高餐饮业卫生许可证持证率和涉苯企业职工健康体检率。深入开展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建立完善与其他部门的信息互通和联动机制,严肃查处食品卫生监督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确保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加强妇幼保健工作,提高妇幼保健工作质量,改善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加强产科网络建设,提高产科质量,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具备识别高危妊娠、难产和紧急转运能力,中心卫生院具备处理难产能力,市级医院具备紧急抢救能力。采取重点干预措施,防止艾滋病母婴传播。要加强婚前医学检查,提高检查率。广泛开展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到2010年,孕产妇死亡率降低到18/10万以下,5岁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5‰以下。

深入开展以“创卫”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和除“四害”活动。结合“村村新”工程,加强卫生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村镇、卫生村镇和“十村示范、百村整治”活动。加快农村垃圾中转站建设,推进城乡垃圾一体化管理进程。继续抓好农村改水,提高农村饮用水安全率。完成城区和建制镇灭鼠、灭蟑、灭蝇、灭蚊达标任务。认真实施《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网络,不断提高健康教育覆盖率和进村入户率,普及健康知识,促进居民健康行为形成, 引导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四)实施农民健康工程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实施“农民健康工程”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健康体检制度、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制度,使广大农民享有更好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卫生安全保障。依照3大类12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目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分步实施,建立起“条块结合、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落实专项经费并建立经费管理制度,确保全市农民享受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达标率在90%以上。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大政府对农村医疗保障的投入,建立和健全多层次、多渠道、相对稳定的筹资机制,不断健全网络监管机制,稳步扩大受益面,提高受益水平,确保到2010年新型



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95%以上。切实做好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提供每2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服务,建立动态、连续、综合的农民健康信息网络,到2010年建档率达到95%。要认真实施“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建立医院对口支援、与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双向转诊、中高级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基层服务制度。

(五)实施中医药攀登工程

实施中医药现代化发展战略,重点抓好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农村和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中医药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中医药继承及创新体系建设、中药资源利用与保护、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提高防治重大疾病能力等工作。巩固发展我市省级中医工作先进市(县)建设成果,向国家级中医工作先进市(县)目标发展。积极推进中医学科建设和中西医结合进程,建设好若干个市级重点中医专科, 争取进入台州市级2~3个、省级1~2个。开展名中医评选活动。积极推进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工作,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要普及中医科、中药房,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级卫生室都要会运用中医、中药治病,到2010年,中医药服务可及率达90%以上。

(六)实施科教兴卫和强院工程

实施“科教兴卫”、“科教强院”工程,建立和完善适应经济社会和卫生事业发展要求的卫生科技创新体系和人才培养机制。着力做精做强一批具备现代气息的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应急反应救护水平和专业学科技术水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中心)要成为台州南部的医疗中心,市第二人民医院(台州南方肿瘤医院)要成为台州专业肿瘤防治中心,市中医院要成为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疗中心。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技术综合实力,增强区域辐射能力,成为本市、地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十一五”期间,启动第二轮市级学科“123工程”,即再建成10个市级(或台州市级) 重点学科、培养20名市级(或台州市级)学科带头人和30名市级后备学科带头人。促进医疗卫生单位创建省地级重点学科建设,扶持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科列入省级重点学科建设。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大科教投入(不少于业务收入1%),建立学科建设机制,重点哺育本单位重点专科和专业。要利用学科优势,有计划选择关键课题进行技术攻关,强化卫生科技研究,多出科技成果和学术总结。大力培养和引进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完善继续教育制度,营造学习型行业氛围,积极推进农村卫生队伍业务培训,促进新形势下卫生科教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管理体制

保护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要高度重视卫生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台州市有关发展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人力、



物力、财力保障,把卫生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步实施。要强化政府责任, 着重抓好政策支持、组织协调和经费保障,并将工作绩效作为对领导干部任期业绩考核内容之一。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建立公共卫生组织领导机构,要有一位领导分管卫生工作,确定一名专(兼)职公共卫生管理员。村(社区)组织要做好本村

(社区)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办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督促卫生人员履行有关职责。每个村(社区)要设立一名专(兼)职公共卫生联络员(信息员),协助村“两委”(居委会)做好日常卫生工作。落实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制。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发展和改革、宣传、财政、人劳社保、农林、环保、民政、教育、国土资源、城建、水利、工商、人口和计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管、质量技监、科技等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卫生工作。充分发挥有关社会团体在卫生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二)加大投入,完善补偿机制

政府逐年增加卫生投入。“十一五”期间,全市卫生事业经费争取达到财政支出比例的5%以上。镇(街道)每年要投入一定的卫生经费,并列入预算。增加的卫生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包括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经费和社区卫生服务、农村卫生网络、中医中药等建设资金。要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经费、农民健康体检专项资金、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落实, 完善管理、监督制度。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物资和技术储备专项经费,设立对农村卫生事业落后地区、薄弱领域的扶持资金和医疗救助(惠民医疗)资金。落实对卫生院的投入,切实帮助解决卫生院在改革、建设和发展中的困难。卫生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所需的经费由财政预算安排,镇(街道)政府给予一定补助。继续保证退休人员经费,稳定农村卫生队伍。

(三)深化改革,搞活运行机制

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医疗卫生改革方针、政策,深化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医疗保障制度、医药市场监管机制、财政经费保障机制等方面的改革。进一步明确政府责任、卫生行政部门职责和单位法人职责,建立规范的公立医疗卫生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强化公立医院公共服务职能,推进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以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为核心,逐步推行以聘用制、社会保障为主要特征的用工制度,实行以岗位工资加绩效工资为主体的分配制度。积极探索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多种形式管理,探索镇(街道)卫生院运行机制改革, 搞活地名卫生院的多种运营机制。按照每个镇(街道)重点建设好一个卫生院的要求, 对地名卫生院及其他分支机构实行兼并、重组、托管等多种形式改革、改制。坚持社会事业以需求为导向,实行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配置有机结合,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



投入卫生事业,形成政府主导下多元化投资办医的新格局。完善社会保障政策,逐步建立卫生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医疗、失业等由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的制度。

(四)营造良好人才环境,加快卫生队伍建设

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卫生人才尤其是农村卫生专业人才的培训和引进。市人事劳动部门要采取倾斜政策,卫生行政部门和用人单位要制订计划和优惠政策,鼓励引进卫生事业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着重引进学术带头人,促进提高人才质量和数量。要营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逐步完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核、晋升制度和激励机制, 改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切实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充分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或城市卫生机构的在职或退休卫生技术人员到农村服务。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制度,加强农村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鼓励乡村医生接受医学学历教育。对卫生技术岗位上的非卫生技术人员有计划清退、转岗, 对达不到执业标准的人员要逐步分流。到2007年,卫生院临床医疗服务人员要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其他卫生技术人员要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新进入村卫生室临床人员要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到2010年,在村卫生室从业的乡村医生都必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及以上执业资格。充分发挥市卫生进修学校育才基地的优势,调整培训目标,积极培训面向农村的全科医学、公共卫生、社区护理、社区康复等专业人才。认真做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和发展工作。

(五)依法加强医药卫生监管

推进医疗机构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理顺医药卫生行政管理体制,推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分开,强化监督管理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严格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卫生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准入管理。加强卫生服务质量的评估、管理、监督,重点加强对镇

(街道)卫生机构、村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会医疗机构医疗操作规范、合理用药、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疗器械消毒等的监督检查,规范卫生服务行为,保证医疗安全。加强对职业病防治、食品餐饮和生产销售健康相关产品的督查,严禁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顿药品流通秩序,定期对药品批零企业和卫生机构药品质量检查,对制售假劣药品、过期失效药品、兽药人用等违法行为进行治理,保证群众用药安全,加强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和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采取切实措施降低药品虚高价格。

(六)加强卫生行风建设,树立卫生新形象

要积极推动医德医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深化“弘扬白求恩精神,做人民满意医生”活动,使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恪守服务宗旨,增强服务意识,



提高服务质量,树立医疗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行政许可、收支管理,健全政务公开。以解决群众关注的行业“热点”问题为主要内容,构建卫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行风建设责任制, 强化机关效能监察。要纠正片面创收倾向,整治药品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保证群众基本用药,认真贯彻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调价政策, 完善患者投诉和医患争议处理机制,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坚决惩治卫生行业腐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人员。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关心和爱护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疗卫生工作者的良好风气, 努力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共同为提高全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而努力奋斗。


附件:1、温岭市区域卫生发展“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2、温岭市医疗机构“十一五”发展目标

3、温岭市卫生机构“十一五”基本建设项目情况



附件一:

温岭市区域卫生发展“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



项 目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05年

现状

2010年

目标


备注

居民健康

1、人均期望寿命

74.6

76



2、孕产妇死亡率

0/10万

0

<18

综合指标

3、婴儿死亡率

%

7.04

<15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率

%

92.22

95


卫生公平

2、农村饮用安全自来水普及率

%

83.47

95


3、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

%

78.1

95

与保障

4、居民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

%

78

85


5、居民15分钟可达医疗机构比例

%

60

90


1、每千人床位数

2.41

3.26

实有数


2、每千人卫技人员数

3.8

4.72


卫生资源

3、每千人医师数

1.42

2.03



4、每千人护士数

0.98

1.35


配 置

5、每千人防保人员数

0.32

0.5



6、行政村、居民社区公共卫生基

%

70

>95



本医疗覆盖率






1、卫生事业费占地方财政支出比

%

2.39

>5






公共支撑

2、建立镇、街道公共卫生组织领

%

0

100


导机构




能 力

3、建立村(社区)公共卫生联络

%

0

100






4、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

%

83

86


附件二:

温岭市医疗机构“十一五”发展目标

床位单位:张



机构类别


机构名称


布局


现等级


目标等级

现床位

2010年

实有床位


备注


市级业务中心

市第一人民医院市医疗中心

市区城西

三级乙

三甲标准

800

1000

目标床位1200

市中医院

(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市区

二级甲

三乙标准

250

400

目标床位500

市妇保院

城东


二甲标准

100

280


市精神康复医院

城南


二级乙

70

150



区块医疗中心

市第二人民医院

(台州南方肿瘤医院)

新河

二级甲

二级甲

350

400


市第三人民医院

泽国

二级乙

二级甲标准

235

320


市第四人民医院

松门

二级乙

二级甲标准

136

250

目标床位300

箬横中心卫生院

箬横


二乙标准

60

100

目标床位150

大溪中心卫生院

大溪


二乙标准

30

100

目标床位150

城北中心卫生院

(市红十字医院)

城北


二乙标准

40

80

目标床位120

温西中心卫生院

温峤


二乙标准

30

80

目标床位120


民营医院

骨伤科医院

城东


二级甲

100

280


东方医院

大溪


二级乙

100

150


华信医院

松门



30

30


中山医院

滨海



30

30


仁济医院

横山



30

30


和平医院







镇、街 道 卫生院

石塘、石桥头、城南、 坞根、新河、滨海、泽国、

城东、城西、横峰、

太平卫生院




一级甲



200


社会医疗机构

惠民医院(筹建)

市区




50


筹建机构

市传染病医院

市区





规划150


床位:台州市核给本市3850张,本市规划目标4630张。


附件三:

温岭市卫生机构“十一五”基本建设项目情况

一、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

机 构 名 称

建设性质

建设规模

备 注

公共卫生中心

市急救指挥中心

新建

2500㎡

分期建成,600万元

市疾控中心

迁建

1.3万㎡

2500万元,征地25.5亩

市卫生监督所

迁建

6500㎡

1200万元


市妇幼保健院


迁建

3.2万㎡

其中:一期在建2.7万㎡,投资7500

万(含装修),二期5000㎡(医技行政楼),投资1000万元

市第三人民医院

迁建

3万㎡

8000万元,征地95亩,一期64亩

市第四人民医院

迁建

1.6万㎡

4000万元,征地40亩

市中医院(台州市中西医结合)

迁建

4万㎡

0.8亿元,征地150亩(筹备)

市精神康复医院

扩建

2000㎡

230万元

市红十字医院

迁建

1万㎡

2000万元,征地21亩(待定)

市医疗中心

新建

18.31万㎡

分期建成,5.79亿元,征地230亩

市传染病医院

新建

8400㎡

2500万元,征地10亩(筹备)

市二院肿瘤治疗中心

新建

15000㎡

4000万元,征地66亩

大溪中心卫生院

迁建

1.5万㎡

3800万元,征地30亩(或东方医院)

箬横中心卫生院

迁建

1.5万㎡

3800万元,征地30亩

东方医院

迁建

2万㎡

征地60亩


二、镇(街道)卫生院建设项目


单位


项目性质


建筑面积


总投资

其 中

规划建设年份

自筹

市、镇两级财政补助

太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新建

2000㎡

400万

200万

200万

待定

城西街道卫生院

新建

2000㎡

400万

100万

300万

2008年

新河镇卫生院

迁建

4000㎡

800万

400万

400万

待定

城南镇卫生院

迁建

2000㎡

400万

100万

300万

2007年

坞根镇卫生院

迁建

1500㎡

300万

100万

200万

2006年

石塘镇卫生院

迁建

2500㎡

500万

150万

350万

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