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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

发布日期:2021-11-30 15:20 信息来源:地区管理员 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十二五扶贫开发工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温岭,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温岭市扶贫开发的现状

(一)十一五扶贫开发成效

“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台州市“十一五”扶贫开发规划》精神,着力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逐步形成了党政领导重视、以扶贫机构为主导、镇(街道)为实施主体、村级组织及机关部门积极配合的扶贫开发新格局。全面建立结对帮扶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全面建立农村新型医疗保障体系,在扶贫功能上也实现了由“输血型”扶贫逐步向“造血型”扶贫功能的转换,取得了明显成效:

1.低收入农户逐步减少。2007年底全市农村年人均纯收入2500元以下的低收入农户20367户、39013人,到2010年底全市11000户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达到4600元以上,其中通过产业带动、来料加工、转移就业等途径实现脱贫致富的共有7668户。

2.下山移民步伐不断加快。按照2007年统计,全市需下山搬迁人数近30000人,到2010年底,仅城东、大溪、松门、城南、石桥头、坞根等6个镇(街道)已有2649户,6498人得到易地集中安置,超额完成“十一五”目标。

3.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2010年末拥有社会福利院60个,床位4512张,在院人数3458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1995人,农村五保供养人数864人,共发放低保金和五保供养金2510万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10元提高到40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10元提高到240元。农村临时救济3444人次;城乡医疗救助27058人次。拥有福利企业40家,年末职工2075人,其中残疾职工813人。慈善机构全年直接接受社会捐赠1586.5万元,受益37272人次。

(二)问题与不足

由于自然历史和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原因,我市的扶贫开发工作在未来一个时期还将面临挑战,扶贫工作任务依然艰巨。

1.区域发展差距影响政策措施发挥。当前我市的欠发达地区人均GDP、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财政收入水平依然较低。如低收入农户的户数比重和人数比重最低的是城区的五个街道,两项指标均不到3%。相对欠发达地区仍是低收入农户集中地,低收入农户比重高、密度大,最高的城南镇分别达到18.84 % 12.49%。我市低收入农户的分布表现出明显区域性,由于发展不平衡原因,有关政策措施在实施过程及所产生的成效也存在较大的差距。

2.贫困结构多样增大帮扶工作难度。我市的低收入群体构成多样,分布较广。如城镇低收入群体,有下岗职工、城镇无业人员,农村的低收入农户,大多老弱病残,自身能力不强,有些对象逐渐成为扶贫遗忘的角落。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相对贫困日益凸显,贫困群体的复杂,增加了扶贫工作难度。而且随着“居住证”制度的实施,我市还将承担外来人口低收入者的扶贫任务。

3.自身能力欠强制约增收成效提高。低收入群众无论是家庭经济实力还是自身素质都很弱,如低收入农户年龄老化、身体素质差、劳动技能低是普遍现象、资本积累少,由于自身能力的限制,大多从事劳动密集型产业中的脏、累、高危工种,增收成效不明显。

4.就业难度加大限制脱贫途径开拓。当前随着生产方式的改进和技术进步,企业用工要求越来越高,就业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一些扶贫对象的技能与就业需求不适应的问题日趋突出,进一步缩小了就业空间,现有的就业培训时间较短,培训效果难以适应低收入人员的就业转移需求,制约了新的就业途径开拓。

5.经济基础薄弱缺乏激发移民动力。由于我市多数移民来自高山远山地区、地质灾害危险区、重点水库库区及交通不便地区,其村级集体经济原本就比较薄弱,再加上受村庄规划、土地政策等因素的制约,一些移民村的道路硬化、绿化、亮化、公共卫生设施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无法启动,村综合服务项目、村部及文化俱乐部建设难度很大。由于得不到省扶贫资金,我市也没有专项资金解决异地搬迁补助,仅由村级自发组织实施和镇(街道)支持,集体资金紧张制约下山移民异地搬迁工作。

二、扶贫对象及其界定

(一)扶贫对象

我市扶贫对象主要指低收入家庭、集体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

(二)扶贫对象的界定

1.低收入家庭:按《温岭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办法(试行)》核定的对象。

2.集体经济薄弱村的界定。2010年底,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年可支配常规性稳定收入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村为集体经济薄弱村。

3.低收入农户的界定。2010年底,人均收入4600元以下的农户为低收入农户。同时,将对低收入农户对象实行动态化管理,即农户当年人均收入低于全市当年农民人均收入40%以下的农户为低收入农户。

 

三、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开发扶贫的方针,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完善机制,整合资源,综合推进的思路,千方百计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着力改善低收入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突出解决下山移民易地安置瓶颈,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全面推进贫困村的经济发展。

(二)目标任务

1.到2015年,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比缩小至21。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增幅高于当地人均收入水平,每年提高1%。即到2015年争取达到人均收入的45%

2.到2015年,有劳动力的低收入家庭至少有1人实现稳定就业或从事其他产业化经营;80%以上低收入农户达到小康水平,消除绝对贫困户。

3.到2015年,消除集体经济空白村,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稳定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4.到2015年,全市完成下山移民7000人(包括库区移民),消除移民就业空白户。

(三)基本原则

以提高低收入家庭致富能力和收入水平为中心,以城乡统筹全局谋划扶贫为基础,以推进产业发展、拓宽就业增收渠道为途径,以优化公共服务,创新农村金融体制为突破点,以强化职能扶贫和社会援助,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为重点。切实做到扶持经济薄弱村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下山移民异地搬迁与工业化城市化相结合、产业化扶贫与生态建设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形成城乡互促、区域联动的扶贫开发机制。

(四)工作方针

1.明确工作责任,镇(街道)为实施主体,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逐步形成合力扶贫的新格局。扶贫开发工作是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政府的推动下,整合更多扶贫资源,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广泛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逐步提高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

2.以开发式扶贫为主,并与救助式扶贫、保障式扶贫相结合,逐步建立全覆盖的扶贫体系。开发式扶贫从注重自然资源开发转向注重自然资源与人力资源并重开发,为因灾因病等突发事件陷入暂时性贫困群众提供社会救助;强化保障式扶贫,为特困人口和失去劳动力的贫困人口提供生活保障。

3.以项目实施为载体,大力推进项目化扶贫,逐步完善扶贫绩效评价机制。把扶贫规划目标变成一项具体的行动,建立健全扶贫项目库,分步实施,明确年度任务,开展项目建设与效绩考核,力争发展项目扶持到村,优惠政策覆盖到户、安排到人。

四、内容和途径

(一)产业扶贫

以欠发达地区、经济薄弱村为重点,依托当地资源和产业优势,大力扶持发展特色农业、来料加工、家庭工业、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着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带动和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

1.扶持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大力扶持发展具有当地资源优势和市场竞争力的特色种养殖业,推动部门项目和资金加大向经济薄弱村的倾斜力度。加快推动特色种养殖业基础建设。推广优良品种和配套生产技术。新建和改造一批有效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的特色农业基地。大力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模式,积极扶持引导低收入农户参加专业合作社。对吸收低收入农户20户以上的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重点扶持。实施指导员、科技特派员制度,对经济薄弱村通过送科技,送信息,实施农业新技术新产品推广项目,建立科技示范基地,培育科技示范户,以提供全程服务为保障的产业化扶贫方式。

2.鼓励发展来料加工业。来料加工业是促进产业梯度转移和贫困群众扩大就业的重要方式,鼓励发展来料加工业,并把来料加工作为促进就地就业创业、增加收入的重点来抓,充分发挥妇女参与来料加工的重要作用,培育壮大来料加工经纪人队伍,提高来料加工经纪人的整体素质和市场开拓能力。广泛开展来料加工业务对接、订单超市、技术比武等促进活动,扶持来料加工专业村,推动来料加工业务向经济薄弱村和下山搬迁小区扩散,力争实现来料加工从业人员突破5000人,实现来料加工收入5000万元以上。

3.合理发展“农家乐”休闲文化旅游业。加强对经济薄弱村发展“农家乐”休闲文化旅游业的规划指导,及早编制“农家乐”休闲文化旅游设施规划,合理开发建设一批有发展潜力的村镇。充分挖掘具有山海特色生态优势、红色旅游优势、历史文化人文景观优势等特色项目,开发旅游热线,依托山水资源和乡土文化、民间文化艺术,引导发展“农家乐”休闲文化旅游业,着力打造一批“吃农家饭、住农家院、干农家活”的特色“农家乐”村(点)。

4.增强村级集体经济。一是大力开发挖掘村集体经济资源。有土地资源可开发利用的村,大力发展种、养殖业,引导农业规模经营,推动农业向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形成区域特色,提高农业效益;二是做好“以地生财,筑巢引凤”工作。通过招商引资,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产业发展配套的各种项目,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是果林、山林资源优势明显的村,做好做足“名”、“优”、“特”文章,做到一村一品,使之上规模;四是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资产、资金、知识产权等形式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并通过物业出租、委托经营、承包租赁、建设标准厂房出租等形式,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通过扎实有效的抓发展、抓创新,不断增强“造血”功能,从根本上改变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乏力的现状。

(二)就业扶贫

以实现低收入农户一户一人就业为目标,对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加大培训转移力度,由市财政出资、扶贫办联系培训学校,扶贫基金按比例用于低收入农户的职业技能培训。一是围绕当地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加强农业技术培训,使之获得一定的农业专业生产栽培技术。二是开展农业产业人员技术经营管理知识培训,提升其科技素质,提高就业竞争能力;三是对有就业意向人员加强适应二三产业发展要求的职业技能适应性培训,掌握基本常识,加强基本权益保护。四是鼓励企业开展定向订单培训,对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实行定向招工,对吸纳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的工商企业3年内按合同等条件和标准享受城镇企业安置下岗职工同等收费优惠政策,优惠期满后酌情予以补贴。五是多途径为低收入农户提供政府公共服务岗位,解决就业问题(如绿化养护、治安巡逻、环境保洁、社区服务等)。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激发广大低收入农户参与培训就业的积极性。

(三)移民扶贫

按照“政府主导、群众自愿、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整村搬迁、灵活安置”的原则,以高山远山、地质灾害危险区、重点水库库区等为重点,加快实施村庄整体搬迁步伐,并做好规划编制及与农户签订复耕合同等工作。实现未来五年累计完成7000人下山移民的目标。使移民迁移到城市新区、中心镇、工业功能区及中心村,建设移民新村,并将原先一家一户零散式移民向整村移民有序推进,坚持“以点带面、项目先行”的思路,扎实开展“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和生态村建设,把高山远山地区、地质灾害危险区、重点水库库区移民搬迁帮扶当成各级各部门服务移民的重头戏。不断加强部门资源整合和配套服务力度,落实好下山搬迁项目配套政策和规费减免政策;农办要对下山移民村在整治村、菜单式项目上适当给予倾斜;市财政要安排下山搬迁专项经费,用于扶持移民村的基础设施建设。

(四)金融扶贫

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应坚持以低收入农户为对象、以生产项目为载体、以增加收入为目的,重点支持经济薄弱村贫困农户发展短平快生产项目、培育特色产业和发展民营经济等。扶贫办公室要加强对扶贫小额贷款工作的协调与管理,深入调查,建立台帐,抓好典型,配合农村信用社搞好扶贫小额贷款的发放与回收。要鼓励贫困村坚持走规模化、特色化之路,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坚持统筹城乡发展,从政策上加大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支持。因地制宜地组织、引导、支持低收入农户发展养殖、林果、蔬菜及农副产品加工等多种经营项目,提高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 

(五)教育扶贫

1.加强教育扶贫工作力度。智力扶贫是改变贫困状况的根本性措施,各镇(街道)要把智力扶贫作为扶贫的战略性任务来抓。既着眼长远,又立足当前,经济开发区、中心镇及工业集聚区,要加快兴建幼儿园、小学、初中及职业技术学校,解决因人口集聚带来低收入家庭子女“入托难”、“上学难”。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对投资兴办外来民工子弟学校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2.加强对低收入家庭子女教育救助。推动教育救助向纵深发展,全面实施中小学“四项工程”,对低收入家庭子女实行食宿、交通资助。全面落实对低收入农户家庭的资助力度,减轻低收入家庭负担,避免因学致贫。全面落实《关于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浙政发〔20075号)和《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浙财教字〔2007219号)规定,对低收入家庭中的困难群众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按免学费和住宿费并享受爱心营养餐的标准给予补助。

(六)卫生扶贫

加快欠发达地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以外的全体城镇居民“应保尽保”,降低报销门槛,提高报销比例。建立稳定可靠、合理增长的筹资机制。完善医疗救助政策,设立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将医疗救助的对象逐步扩大到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探索新型大病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救助机制,着力解决因病致贫问题,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支出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负担的比例不低于80%

(七)残疾人扶贫

全面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对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以下的重度残疾全额发放低保金和补助金;有康复需求和康复可能的残疾人都能得到便捷、无障碍的康复治疗;对一级残疾登记且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实施托(安)养,使残疾人得到生活、康复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各种优待与社会保障。大力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加大对残疾人分散、集中、个体就业及农村种养殖业的扶持;开展对残疾人有针对性的个性化培训,提高残疾人的劳动技能;政府以购买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等多种形式、多渠道为残疾人创造就业岗位,拓宽残疾人的就业途径。

(八)社会保障和救助

1.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各地要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城乡低收入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确保应保尽何,应补尽补。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的联动,落实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低保人均补差水平平均年增长10%以上。完善困难群众物价补贴机制,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发放制度。

2.扩大住房救助覆盖面。扩大城镇廉租住房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逐步扩大到人均收入在当地城市低保标准两倍以内、人均房产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2人以下家庭房产建筑面积低于36平方米的家庭。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家庭房产建筑面积低于48平方米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全面纳入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范围,并优先供应本地户籍、无自有住房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采取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翻建、置换等方式,全面实施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住房救助,救助范围逐步扩大到低收入农户。加大对低收入农户救助的力度,不断提高救助水平。

3.积极开展慈善活动。引导爱心人士参与慈善事业,努力推行慈善文化建设,大力发展各类慈善基金。鼓励推动慈善项目基金会运作,实行慈善救助项目化,重点在安老、助孤、帮残、助学、助医、赈灾等项目上发挥作用,开展扶贫济困、结对帮扶等慈善活动。深入探索建立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构建志愿服务的社会平台,提高志愿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九)加强生态镇村建设

1.全面改善欠发达镇村的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与欠发达镇村产业发展相配套和与农民小康生活相适应的基础设施,扶持“经济薄弱村”路网、电网、水网、通讯网等工程建设。实现行政村(未列入今后五年整体搬迁、人口500人以上的村)等级公路通村率和等级通村公路硬化率 100%,基本普及安全卫生饮用水,欠发达镇村安全卫生饮用水覆盖率达到95%。加快推进农村信息化和农民信箱的推广应用,全面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电话手机全覆盖,90%以上“经济薄弱村”通上宽带,90%以上的低收入家庭接入有线电视。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形成广覆盖、多层次、多样化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格局。

2.积极推进村庄整治建设。要按照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有计划分年度开展村庄整治,大力开展生态镇生态村建设。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行垃圾收集处理,完善改水改厕,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欠发达山区村和经济薄弱村的村庄整治建设,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予以资金倾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造帮扶氛围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积极做好定点帮扶工作,从人才、资金、项目、技术、信息等各方面重点倾斜扶持山区贫困地区、贫困农户;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把扶贫效果列为考核党政主要负责人政绩的重要内容,确保扶贫开发各项政策措施真正落实到贫困村、贫困户,如期实现“十二五”扶贫开发任务目标;坚持把脱贫奔小康与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村和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把脱贫奔小康的立足点放在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基础上,坚决克服“等、靠、要”的依赖思想,立足当地,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抢抓机遇,加快发展。

(二)拓宽资金渠道稳定增长机制

继续保持财政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要在前期扶贫资金投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按照中央关于“健全扶贫投入机制,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的要求,设立扶贫开发财政专项资金,并形成财政扶贫资金增长机制,把扶贫开发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年增加。建立扶贫基金制度,成立“温岭市扶贫基金会”,通过政府财政支持、机关部门筹集、企事业单位捐助、社会团体和各界民众募集等方式,扩大扶贫资金渠道。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一切力量,形成扶贫帮困的合力。

(三)实行公开监督规范资金管理

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对财政扶持资金、社会筹措资金和结对帮扶资金实行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的立项、申报、审批程序,对项目要实行的严格检查,加强审计和验收等各项管理措施。设立财政扶贫资金专户,严格执行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报账制。各镇(街道)要管好用好各项扶贫资金,实行公开扶持项目,公开扶持标准、公开扶持程序,公开扶持金额,公开扶持村、户名单。做到专款专用,防止分散使用和平均分配,严禁截留、挪用扶贫资金。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截留、挪用和贪污扶贫资金的,依法依纪从严查处。

(四)坚持结对帮扶形成各级联动

加强城乡弱势群体的救助工作,加快贫困人口的脱贫步伐。继续坚持各机关单位开展挂村帮扶活动,实行机关单位、镇(街道)干部结对到村。机关单位结村帮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目标、一定五年、不脱贫不脱钩。各单位要切实重视结村帮扶工作,选派协调能力强、有事业心的干部具体负责对口贫困村帮扶工作。针对贫困村的实际情况和本单位的优势,加大帮扶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集中解决阻碍结对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参与制订发展规划,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强化村级班子建设,加快经济薄弱村的发展步伐。帮助贫困农户开展生产增收、致富脱贫。加强镇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帮扶责任,领导干部要结对重点户,一般党员干部职工都要结对帮扶到户,形成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能人大户积极参与等多种形式的结对帮扶活动。

(五)建立信息监测完善系统管理

加强对贫困人口统计监测管理,充分利用扶贫信息系统,科学管理扶贫对象、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扶贫开发工作的动态,为科学决策提供必要的依据。建立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调整的动态管理机制,按照核定办法,建档立卡,实行跟踪管理,做到村有卡、镇(街道)有册、市有簿,并根据每户低收入家庭的实际情况,采取更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加快脱贫步伐,确保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六)注重实效评估强化考核机制

要将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列入镇(街道)、相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加强动态监测,对已开展帮扶的低收入农户进行跟踪调查,根据实际成效及时进行核查与调整,确保帮扶实效;对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评比和表彰先进镇(街道)、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等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激励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带动低收入农户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各镇(街道)也要加强自身的检查,认真掌握帮扶情况和低收入农户创业增收情况,增强帮扶工作的针对性,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温岭市“十二五”下山移民易地搬迁规划》

 

 

 

 

 

 

 

 

 

 

 

 

 

 


附件:

 

温岭市“十二五”下山移民、异地搬迁规划

 

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我市欠发达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尽快脱贫致富。在“十一五”期间,部分镇(街道)进行了整村搬迁试点的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为加快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移民搬迁扶贫工作进程,科学合理按排下山移民、异地搬迁布局,特制定《温岭市“十二五”下山移民、异地搬迁规划(2011-2015年)》。

一、温岭市“十一五”期间下山移民、异地搬迁概况

(一)基本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温岭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市域经济综合竞争力位居全国百强县(市)第十五位。工业化、城市化水平不断提升,城乡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2010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12749元,农村绝对贫困人口进一步减少。然而,在农业农村发展取得显著成就的同时,我市仍有85个行政村、8921户、27567人,分布在较贫困的山区、半山区、地质灾害区。由于受历史、自然资源及交通条件等因素的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受到很大制约,与全市总体发展水平有拉大的趋势,形成了相对贫困的特殊群体,与我市总体经济发展格局不相协调。

(二)主要做法

1.整合政策资源,加大扶持力度。下山移民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实施过程中,部门与镇(街道)密切协作,政策资源和配套措施做到高度整合,重点落实移民搬迁项目审批及规费减免。对下山移民村的村庄整治、菜单式项目建设专门给予政策倾斜,对基础设施建设各部门按照规定范围内给予最大限度扶持;我市移民村经济结构和移民小区建设情况复杂多样,实行移民小区不同的扶持政策,突出解决移民搬迁征地难的问题,使移民小区建在工业园区、城镇商贸区周边及建城区内,在解决移民小区征地难的同时还相应解决了移民后就业难的问题。

2.推行公寓建设,坚持节约用地。我市土地资源紧缺,移民用地十分紧张,对下山移民村农民建房坚持节约、实用原则,实行以排屋式和公寓式相结合的建房办法,推广引导扶持建农民公寓,使农民公寓房建设总量超过了排屋建设总量,既保证移民建房需要,又节约土地资源。

3.加大培训力度,破解转移难题。解决就业,是移民下山后争取脱贫致富需要破解的主要难题,要做到移得下,富得起,并从根本上提高移民自我发展的致富能力。重在提升移民自身素质,在培训上下功夫,按需求专门对移民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培训费用全额由政府“买单”,确保培训一个、合格一个、转移一个、就业一个,切实提高移民的发展致富能力,解决了广大移民的就业难问题。

4.坚持综合开发,推进结构转型。充分挖掘移民村的潜在资源,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参与承包经营,整合移民村原先零星分散经营的承包地、宅基地、承包山,实行统一规模经营。做足特色产业文章,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生态农业和精品种养殖业,推进产业化经营。

5.创新工作机制,营造共赢氛围。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为主、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鼓励企业参与整村搬迁,创新工作机制,实行村企结对,出台有关奖励措施,为工商企业回报社会创造条件。积极营造工商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氛围,全市工商企业结对移民村15个,扶持资金560万元;参与结对村公益事业建设和发展生产经营的,在税费上依照规定给予减免,优惠和补助,促进工商企业和结对村经济社会的共同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

1.用地紧张制约规划实施。下山移民目前遭遇的最大瓶颈是土地问题。浙江省《关于实施“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的通知》明确规定,省里每年安排一批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用于脱贫小区建设,不占用县( 市、区) 年度指标。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项建设用地均十分紧张,专项用于移民安置的土地指标落实十分困难。严格的土地政策使得下山脱贫农户建房用地尤为紧张,移民小区( ) 的建设规模受到了极大影响,建设规划难以落实,有的移民小区只能画在纸上,很难实施到位。

2.政策缺陷制约自身动力。主要表现在:一是一刀切划定省扶乡镇与非省扶乡镇的做法欠科学;二是重视整体搬迁而忽略零星搬迁;三是政策强调农户补助而忽略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四是下山脱贫的用地政策没有明确体现倾斜,影响了移民积极性。

3.成本提高制约移民进程。一些山区农民由于经济基础薄弱,收入低,单靠其自身力量,无法筹集最基本的迁建资金。同时,由于土地的不断升值、土地指标的严格控制等原因,移民的搬迁成本逐年增加,下山建房落户的难度在加大,尤其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农户更是难以下山。

4.发展能力制约致富脱贫。由于交通不便、信息闭塞、教育落后,加之以农为主的经济生活方式,使得山区农民缺乏谋生技能。部分村民下山后,由于无一技之长,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生活更加困难,甚至出现返迁现象。 

5.资源分散制约合力形成。为加快欠发达地区发展,政府先后出台了康庄工程、广电通村工程、农村电网工程、沼气工程、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一系列工程,但目前这些工程各成体系,部门按各自计划实施,融合难度很大,给下山移民工作带来一些困难。

 

二、基本原则与总体目标

(一)基本原则

按照“迁得下、稳得住、富得起”的下山移民总体要求,建立健全“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市场主导、梯度转移”的下山移民机制,积极采用政策引导,按照市场运作的方式开展下山移民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1.政府引导,群众自愿。下山移民对象和移民点的设置既要突出政府的引导作用,又要注意遵重群众意愿,既要合理设置指导性的下山移民点及主要吸纳人口地域范围,又不能受固定地域束缚,鼓励人口跨区域转移。同时要通过加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政策和发展趋势的宣传,改变山区农民的传统思想观念,引导他们自愿下山,走异地移民致富之路。

2.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将下山移民工作纳入市域发展总体规划,以发展的眼光,统筹集聚的理念,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充分考虑交通、教育、卫生等公共设施和产业支撑等要素资源,依城建区,依镇建区,依村设点。

3.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坚持以太湖库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为重点,整体推进全市其他高山远山地区农村群众下山移民。

4.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照群众的搬迁能力和意愿,在设立不同层次移民小区及移民点的同时,设置多种安置方式,以供农民群众选择。

5.自主创业,适度扶持。进一步明确扶贫开发的主体是广大山区人民群众,在政府引导和适当补助的同时,更要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他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努力提高山区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自身的“造血功能”,鼓励自主创业,依靠自身的发展改变其贫困落后面貌。

6.多重并举,有效推进。采取整体搬迁、零星搬迁相结合的形式,推动下山移民的有效实施,对交通不便的偏远山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频发区、生态保护区、生态脆弱区及十户以下的自然村实行整体搬迁。对于部分交通不便,但其他基础设施尚可、人数较多的村庄可实行零星搬迁,鼓励他们向城镇和中心村集聚。

7.依托集聚,梯度转移。在下山移民小区和安置点的选择上,与中心村建设相结合,既要使农户“迁得下、稳得住、富得起”,同时又要有利于中心镇、中心村建设,促进人口集聚。按照削减自然村、建设中心村、培育中心镇的思路,逐步使人口向中心村、中心镇以及城区转移。

8.加强监督,阳光移民。对下山移民中涉及的人口确定、宅基地安排、资金补助等一系列涉及到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都要实行公开、公平、公正操作,接受群众监督,有利于推进下山移民的全面开展和顺利实施。

(二)总体目标

通过加快下山移民步伐,完善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强人口和产业规模集聚,推进城镇化和产业化进程,使人口得到有效转移与集聚,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综合实力明显增强。2011-2015年,全市共完成7000人的下山移民任务。使绝大部分下山移民得到安置,实现下山移民小区布局合理、环境整洁优美、配套设施完备的目标。

三、对象和范围

下山移民的对象主要是受水库库区影响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常住在高山、深山、远山,且水利、电力、交通、通讯、文化、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投资大,移民致富无资源依托,发展潜力弱的村庄和农户。根据我市山区、中小型水库库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三大区块分布情况,结合下山移民政策及农民意愿,确定整体搬迁的对象及范围,重点有三类:

一是山区需要搬迁的群众。

二是库区及周边需搬迁的群众。

三是地质灾害隐患点需搬迁的群众。

四、主要内容

按照下山移民点建设要与城镇化和产业化布局以及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方针,优先选择在交通、通讯等比较便利或产业支撑比较强的镇(街道)规划、建设下山移民小区,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镇(街道)人口集聚效应。根据下山移民指导思想、规划原则,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和下山移民群众意愿,共规划五个下山移民迁建小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663.5亩,可安置人口7200人。

(一)大溪镇盘山村移民小区

大溪镇盘山村移民小区选址在大溪镇下洋陶村下泾渚(五星路东边)。建筑用地面积120亩,计划建造367间通天房、299套公寓房,安置1600多名高山移民。

(二)大溪镇井珠、秀岭、陈洋与田茶四村联合移民

选址在大溪镇东桥村边上,计划用地面积300多亩,全部为公寓式结构,前期计划安置移民1500多人。

(三)石桥头镇石景佳苑移民小区

石景佳苑采用移民公寓式方式进行迁建安置,移民公寓式住宅建设所使用的集体土地依法征为国有,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地,分三期进行开发,首期用地面积63.5亩,建筑面积6.9万平方米,共465套,计划可安置库区阮岙、陈岙、上洞桥、下洞桥村移民2000多人。

(四)松门东南移民小区三期工程

规划选址原松门盐场,计划用地30亩,公寓式结构,建筑面积约3.6万平方米,300多套,可安置移民1000多人。

 

(五)箬横镇繁荣新村移民小区

移民安置点位于箬横镇繁荣新村,高层公寓式结构,规划用地面积153亩,安置移民1100人。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措施

1.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成立温岭市下山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农办、国土局、城建局、农林局、水利局、交通局、卫生局、教育局、文广新局等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办。涉及下山移民搬迁工作的有关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对下山移民搬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

2.明确责任,强化工作保障。市农办、扶贫办承担扶贫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做好下山移民搬迁特别是整村搬迁的综合协调工作,保证整村搬迁的顺利进行。

国土局、城建局:帮助移民做好安置地的规划编制和建房用地的审批工作。

农林局、水利局:帮助移民村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帮助指导移民村做好防洪抗旱、农田灌溉、饮用水等工作。

交通局:加大扶持力度,帮助移民新村做好道路、桥梁建设等技术指导工作,加快移民新村的道路建设。

卫生局、教育局:在各移民新村设立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将移民新村纳入所在地的学区招生范围,享受当地农民子女的同等待遇,切实解决移民子女就学难、移民就医难问题。   

文广新局:经常性地开展文艺下乡活动,反对封建迷信,引导移民自觉移风易俗,革除落后生活习俗,不断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电力、广播、电视、电信、移动、联通等单位:帮助移民新村及时解决施工用电的生产生活用电,帮助安装广播、有线电视,及时做好通电、通讯等工作。

农村发展银行:预留一定的扶贫贷款额度,主要用于移民的种养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市场流通企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扶贫贷款执行统一优惠政策,优惠利率与基准利率之间的差额应由市财政据实补贴。

(二)管理措施

1.工程管理。市下山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国家和地方的专项补助经费确定年度实施计划,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年度分配任务,将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人,负责对工程全过程实行跟踪管理。

2.资金管理。下山移民搬迁项目资金由市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项目投资计划,工程进度,完成工程量,对迁入区项目实行先预拨启动资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统一报账结算,做到账表、账款相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跟踪监督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档案管理。所有涉及下山移民搬迁项目的资料和工程建设中的文件、图表与资料,均由市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分类、归档。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归类、查找便利、使用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