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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发布日期:2021-11-30 11:22 信息来源:地区管理员 浏览次数:

安全生产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民经济稳定发展运行的重要保障,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前提条件,是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十一五”期间,围绕“东西并进、内外并重、创新转型、统筹发展”的总体发展战略,温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发展理念,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于整个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之中,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积极应对世界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实现了全市经济总量不断增加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的“双赢”局面。

但是,受生产力发展水平、自然条件、从业人员素质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我市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总量处于高位中运行,较大以上伤亡事故时有发生,这些都将影响本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造“平安温岭”目标的实现。同时,随着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全面铺开以及新型工业化建设的快速推进,安全管理更加技术化、精细化的强烈现实要求也使得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更大的挑战。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全市“加快转型、全面跨越”的发展战略,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温岭市安全生产“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2010~2015年我市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工作目标、主要任务、重大项目(工程)和保障措施,以指导全市未来五年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安全生产现状与形势

(一)基本情况

温岭市地处浙江东南沿海,是中国大陆新千年、新世纪第一缕曙光首照地。全市陆域面积926平方公里,海岸线长317公里,辖11个镇5个街道,户籍人口119.29万,外来人口约60万,是全国人口密度最高的县市之一。2010年,我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581.81亿元,财政总收入57.01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30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2947元。全市民营经济较为发达,工业生产企业近3.1万家,商贸和其他企业达6.4万家,产业涉及多个行业领域。现有危化生产经营企业292家,其中包括生产企业22家;非煤矿山企业10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家,批发企业2家,零售网点315家;船舶修造企业42家。另外,全市拥有各类船只近2700艘,其中渔船2563艘,船员2万多名;辖区内交通公路总里程约1760公里,各类机动车保有量达29.1万辆;建设项目点多面广;风景旅游区42个。综上所述,我市安全生产行业、领域监管和综合监管任务十分艰巨。

(二)“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简要回顾

“十一五”期间,我们围绕“平安温岭”的建设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构建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入手,突出“两大主体责任”,完善“三项工作机制”,强化“四项保障措施”,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主要措施有:

1.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把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发展同步推进。实行市长、副市长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制,成立以市长任主任、副市长为副主任、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制订出台《温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并建立安委会成员例会制度,汇报和部署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都要与各镇(街道)、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有效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2.加强引导,推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通过宣传教育与监察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企业正确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引导,督促其提高依法履行相关职责的自觉性。以《浙江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为工作指导,我市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实施方案以及相关措施,全面加强和改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基础,推动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

3.突出重点,深化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为主线,对全市各行业、领域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与治理,2006-2010年全市共排查单位160155家次,排查隐患188286项,整改率达100%。同时,针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市安监、公安、消防、交警、海洋与渔业、工经、海事、质监、工商、建设、教育、旅游、文化等部门在矿山、危化、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船舶修造、渔业船舶、公众聚集场所、水上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建筑施工、制鞋、水产冷冻等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在节假日、重大庆典、汛期和高温季节等特殊时段,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全面排查事故隐患,有效确保了社会稳定。

4.依法行政,深化完善监察执法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国家及省里的有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日常综合监管和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三非”、“三超”、“三违”行为,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安全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实施执法权委托下放工作,于2008年赋予16个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一定的行政执法权,从而扩充了监管执法力量,提高了监管执法效率。“十一五”期间(2006~2010年),全市安监系统累计发出整改指令书4803份,立案693起,发出强制措施决定书254份,作出行政处罚693次,累计罚款1081.8万元并全额上交国库。

5.创新思路,深化完善基层安全管理机制。在总结基层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上,于2008年创新实施镇(街道)安全管理“四项制度”,充分发挥其机关干部的能动作用,实现了安全责任的全员抓、全覆盖。在企业中大力推广“五个一”安全管理基础工程,使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有力提高。

6.构筑四级网络,推进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落实编制38人,添置办公车辆和电脑等装备设施,确保机构、人员、经费、设施和装备“五到位”。加强镇(街道)级队伍建设,将16个镇(街道)安监中队编制由原先的54人扩编到70人,并全部配备现代办公设施以及安全监察执法车辆;在11个镇(街道)成立12支专职消防队,装备消防车23辆,配备消防队员102人,形成覆盖全市范围的消防15分钟保护圈。加强村居安全员队伍建设,全市924个村(居)均配备专兼职安全员,统一由村(居)委会副主任担任村级安全员。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少于2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建立义务消防队。

7.坚持科技兴安,加快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积极在矿山、危化、机械和船舶修造等行业中推广企业安全标准化工程,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十一五”期间,全市达到省级标准化的企业有5家,其中机械企业3家,矿山企业1家,船舶修造企业1家;达到台州市级标准化企业有31家,其中矿山企业9家,危化生产企业22家。道路交通方面,积极推广GPS卫星定位系统、行车记录仪等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并在城区、各镇(街道)主干道路及各大路口安装“三位一体”电子警察系统、监控点电视视频监控系统、高清卡口系统等现代化监控设备,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另外,我市还投入4800多万元用于海洋渔业安全救助系统项目建设,包括为海上作业船只配备安装AIS船载自动(防碰撞)终端2560台、卫星监控船载终端2326台,和建成市级渔船安全救助中心,从而有效地控制和减少渔业安全生产事故。

8.广泛宣传教育,推进社会安全文化建设。为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我市每年都组织开展安全知识“五进”“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应急救援演练周”、“安康杯”竞赛等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起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启动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加强对从业人员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五年间共培训各类从业人员近58万人,其中培训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近2.9万人,各类从业人员安全常识和意识逐步提高。

9.强化源头管理,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切实加强源头管理。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编制《温岭市安全生产审批项目规范化标准文本》,全面提升行政审批工作效率;指导化工企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网上申报,建立起重大危险源数据库资料。2009年,投入351.6万元用于全市木结构老屋用电线路改造工程,完成11720间木结构老屋的用电线路改造,从源头上消除民房火灾隐患。另外,制订并完善市、镇(街道)、部门应急救援预案,每年有重点地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增强全市各部门协调作战、快速反应能力,提高实战性效果。

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五年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趋稳向好,市安监局在2006年、2009年先后两届被评为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回顾我市“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践,可以归纳为以下主要经验: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注重统筹兼顾,立足标本兼治;坚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坚持建立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坚持把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基础管理与加大投入结合起来,把法律、经济、行政、教育等多种手段结合起来,多措并举,综合治理。

(三)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经济快速增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特点,安全生产任务越来越繁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1.“十一五”期间各类安全事故数据表。

表一:20062010年温岭市各类安全事故统计表

           数据

类别

事故数量(件)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合计

年均

工矿商贸

10

16

11

9

12

58

11.6

矿山


1




1

0.2

非矿山

10

15

11

9

12

57

11.4

道路交通

1306

1298

1293

1293

1273

6463

1292.6

水上交通

7

4




11

2.2

火灾

159

142

130

119

113

663

132.6

渔业船舶

35

29

27

21

19

131

26.2

合计

1517

1489

1461

1432

1417

7316

1463.2

表二:20062010年温岭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统计表

数据

类别

死亡失踪人数(人)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合计

年均

工矿商贸

10

16

11

9

12

58

11.6

矿山


1




1

0.2

矿山

10

15

11

9

12

57

11.4

路交通

153

149

138

129

120

689

137.8

上交通

2

1




3

0.6

14

1

2

6

4

27

5.4

业船舶

29

42

19

17

19

126

25.2

207

209

170

161

155

902

180.4

三:20062010年温岭市各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统计表

数据

  类别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合计

年均

工矿商贸

139.0

172.6

132.6

108.0

144

696.2

139.2

矿山


5.0




5.0

1.0

非矿山

139.0

167.6

132.6

108.0

144

691.2

138.2

道路交通

851.2

849.0

828.6

787.6

776.7

4093.1

818.6

水上交通

348.9

190.0




538.9

107.78

火灾

161.6

114.9

91.8

75.6

110.9

554.8

111.0

渔业船舶

264.5

411.0

245.5

431.6

355

1707.6

341.5

合计

1765.2

1737.6

1298.4

1402.8

1386.6

7590.6

1518.1

注:2008年渔业船舶直接经济损失统计方式与2009年统计方式有所不同。

2.形势分析。

1)伤亡事故总量仍处高位中,死亡人数总量下降幅度趋于平缓。2006~2010年,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7316起,死亡(失踪)902人,事故总量位居台州市首位。其中,2007~2010年,每年的事故起数分别较上一年同比下降1.84%、1.88%、1.98%、0.98%,持续呈现下降态势;年死亡人数在2007年同比上升1%后,于2008年开始分别同比下降18.7%、5.3%和3.73%,并受客观因素的影响,下降幅度呈现趋于平缓的迹象。

2)部分行业和领域安全事故多发。2006~2010年,道路交通、火灾、渔业船舶、船舶修造、建筑施工等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均占到事故总量的90%以上。其中,道路交通事故在事故总量中占较大比重,由2006年的86.1%上升到2010年的89.8%;船舶修造与建筑施工分别在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总量中占到50%和20.7%。

3)较大以上事故总数下降幅度较大,但仍时有发生。“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发生较大以上事故8起,比“十五”时期下降69.2%;死亡(失踪)58人,比“十五”时期下降59.2%。其中渔业事故4起,造成31人死亡(失踪);火灾事故2起,造成15人死亡;水上交通事故1起,造成7人死亡(失踪);中毒窒息事故1起,造成5人死亡。年均发生较大以上事故1.6起,死亡(失踪)11.6人。

3.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我市以民营经济为主体,中小企业占较大比重,不少企业主“重生产、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根深蒂固,安全投入不足,管理基础薄弱,安全主体责任难以落实到位。

2)事故隐患大量存在,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控难度较大。从现状看,我市经济总量大,人多、车多、船多、企业多,各类事故隐患不同程度地存在;道路交通、渔业船舶、消防、船舶修造、水上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防控的压力较大。

3)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一方面,部分行业生产技术要求不高、市场准入门槛低,无证照生产现象增多,“三合一”隐患问题突出,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低。另一方面,由于历史的原因,道路交通、消防、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应急救援装备等一些社会公共安全的投入不足,历史欠账较多,社会公共安全基础较为薄弱。

4)民众安全意识淡薄。从业人员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防范能力较差,违章作业、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时有存在,在事故中,当事人既是事故的肇事者,又是事故的受害者。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任务非常艰巨。

5)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亟需加强。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安全监管任务加重。就目前情况来看,镇(街道)安监力量薄弱,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基层监管工作方式、方法创新能力不够,安监队伍人员普遍存在混岗、脱岗现象,人员变动较大,人心思走。

(四)“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将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

在总结“十一五”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十二五”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争取在新的规划中各项工作上新台阶,有效减少和预防事故发生,促保我市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同步发展。“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台州市委市政府提出“2020年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目标实现的攻坚阶段,是推进我市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的重要时期,大量重点工程项目将会上马建设,安全生产面临新的形势,机遇与挑战并存。

1.机遇。

1)近年来全市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各项指标控制情况较好。

2)全市经济得到较大幅度增长,综合竞争力明显增强,社会经济发展形势较好,城市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

3)企业技术改革得到稳步推进,大量新工艺、新技术得到推广和使用,部分高危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水平得到有力提升。

4)安全责任体系不断完善,政府部门监管责任意识得到明显增强,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在全市深入推开。

5)安全监管工作正向基层最前线延伸。

6)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断深入。

7)全民安全意识正逐渐唤醒,对自身安全健康权益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氛围正逐渐形成。

8)近年来,国务院、浙江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文件;2010年,我市市委、市政府也出台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配套文件,这都为新时期我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安全生产工作正进入以实现安全发展为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关键时期。

2.挑战。

1)事故隐患不断增多。其一,工业经济规模迅速扩大,产业区域集聚化进程加快,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随之增加,社会风险更为集中。其二,能源资源需求持续上扬,企业安全生产面临很大压力。其三,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推进,大批新工程项目开工建设,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潜在点相应增多。

2)保障压力不断增大。其一,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安全生产保障要求大幅提高。我市正处转型发展新阶段,生产装备的数字化、操作程序的自动化和经营管理的网络化都为劳动生产效率带来了极大地提升,但对安全生产保障的要求也更高、更严。其二,外来务工人员群体庞大、人数众多,而又大多从业于门槛较低、安全生产风险较大的行业中,由于其文化素质较低、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能培训压力加重。

3)所涉利益矛盾日益凸显。其一,部分企业在追求市场利益上急功近利,忽视安全生产。其二,少数领导干部以实现经济增长为最高目标,没能真正从根本上重视安全生产,安全监管工作流于形式。

4)事故处理难度逐渐加大。其一,我市死伤事故时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往往事发突然,事故责任认定、损失赔偿等工作时间紧、头绪多、难度大。其二,社会关注程度不断提升,事故处理工作出现新的课题。随着社会公众获取和传播信息的方式深刻变化,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不论大小,如果不及时妥善处理,很容易造成简单事件复杂化、负面影响扩大化、社会危害严重化。

5)监管任务不断加重。其一,工业化进程速度加快,产业日益复杂化,新兴产业正逐渐增多。但目前针对新兴产业安全发展所制定的一些安全生产标准还处于初始化、简单化,适用性不强,这使得安全监管工作与实际情况多样性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其二,生产经营实体增多,车流、物流增加,各类不确定因素增多,这对安全生产联合监管体制及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等内容提出了新要求。其三,海洋经济强市战略的实施使港航物流、水上交通、海洋渔业、船舶制造等传统高危行业安全监管面临更大压力。其四,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正逐年减少,安全生产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安全监管工作的压力增大。

二、指导思想、基本方针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科技兴安”战略,构建安全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二)基本方针

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三个确保”为目标,全面实施“365安全生产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对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双体系”的建设,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的建设,加强对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的建设,加强对社会安全保障能力的建设,努力推动安全发展,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温岭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三)总体目标

2015年,形成更为完善的安全保障体系、目标考核体系、监管执法体系、信息网络体系、监控预警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宣传教育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亿元国内生产总值(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15%以上,控制在0.28以内;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较大事故起数“十二五”期间较“十一五”相比实现零增长,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安全生产工作初步实现从防范伤亡事故向全面做好安全和职业安全与健康工作转变。

(四)分类目标

1.全市各类事故(以2010年为基数)。

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2.0以内。

火灾: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

道路交通:死亡人数下降5%以上;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渔业捕捞和运输作业: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次数实现零增长;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水上交通:不发生辖区营运船舶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水上交通运输责任事故。

2.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目标。

“十二五”期间,在已有监管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基础上,根据“十一五”期间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分布及规模发展、从业人员数量、地区GDP等状况,加快全市安全生产监察监管机构改革,加强安全生产监察监管队伍建设,保障安监队伍满足后续经济发展的需要。探索建立村级安全协管队伍,进一步完善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网络体系。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利用市场经济手段,进一步探索安全生产社会化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水平,完善和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方法。

3.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建设目标。

满足打造“平安温岭”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提高全市安全生产及其监管的科技含量,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到2015年,健全完善全市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职业病防治体系、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教育培训宣贯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

4.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目标。

健全市、镇(街道)、企业三级监控网络,完善全市重大事故预防控制体系,保障五年内重大危险源继续得到有效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确保有效治理。

5.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设目标。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5%以上。建立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到2015年,各类安全生产专业人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6.安全产业发展目标。

在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安全生产仪器和设备制造业、安全生产信息和检测系统以及软件产品开发等方面进行重点引导,加大扶持力度。通过改善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积极推广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加快发展具有温岭特色的安全产业,以满足全市安全监管和经济飞速发展的需求。

三、“十二五”规划主要任务

(一)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的指导,出台相关奖惩措施,引导和督促企业提高安全主体责任认识,依法生产经营,加大安全投入,依法落实安全生产各项保障措施和防范措施,并重视、尊重和保障职工群众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职工群众参与、监督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二)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完善指标考核办法,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过程和结果的双重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镇(街道)及市级单位,取消其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及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优资格;严格执行省委、台州市委的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镇(街道)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一年内不得提拔;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镇(街道)、或一年内发生多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镇(街道),当年不得参加各类先进评比,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一年内不得提拔。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事故,或在3个月内连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所在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向温岭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三)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落实

1.根据我市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遵照国家的立法准则,加快我市安全生产配套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加强个案监督指导,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加强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2.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力度,重点抓好《安全生产法》、新《消防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努力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深入学习宣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事故调查处理法规规范,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法律素质和行政相对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推动安全生产依法治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标准以及有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

(四)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进一步加强市、镇(街道)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的建设,加强工业、消防、建工、建设、质监、交通、海洋、旅游、教育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力量。加强镇(街道)政府安全监管职能,进一步明确基层安全监管机构的管理职责。深化完善安全管理“四项制度”,健全基层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平安考核制度,构建基层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积极探索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多元合一的公共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业务能力和思想作风建设,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和手段,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服务意识,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优良、业务过硬、行为规范、纪律严明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

(五)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

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渔业船舶、船舶修造、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建筑、特种设备、机械制造、电力、水利、农机等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专项整治。加强道路、水上、铁道等交通安全监管,坚持开展专项治理,减少交通事故。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等行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1.危险化学品: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协调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的安全监管。积极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制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随着城市规模的迅速发展而导致安全距离不足,或对城市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关停、治理、搬迁、转产、限产”等措施进行整治。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及运输过程实时监控系统,建立危险化学品储运过程动态监控平台及网络系统,实现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跨区域动态监控。对在动火、动土、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检维修作业过程中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落实情况;杜绝企业“三违”行为的发生。

2.矿山: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开展隐患排查,进行分类管理,对重大隐患督促企业及时整治,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重点对爆破作业人员加强安全警示教育,严格操作规程,确保万无一失;打击非法开采、非法转让、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及违规行为。建立完善全市矿山安全监控体系。

3.烟花爆竹: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市场的管理,严把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关,加强对零售店的专柜设置和消防设施配备情况的检查,禁止店外经营和设置流动摊点销售烟花爆竹;加大对超量储存和超能力、超定员、超药量违规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整顿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坚决取缔烟花爆竹家庭作坊和非法生产场点,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活动。

4.船舶修造: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机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进船舶制造工艺,提高用电、用气、起重等设备的安全技术装备水平,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加强现场作业管理,特别是加强高处作业、明火作业、割焊作业、涂装作业、船舱及封闭舱作业、高温作业、起重吊装作业和合拢作业及船舶下水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严格作业票制度,规范职工上岗操作行为,杜绝“三违”作业现象;规范船台用电管理,合理布线,严禁私拉乱接。加强外来施工队伍管理,明确船厂与船东、船厂与外来施工(作业)单位之间的安全生产职责,依法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确保生产安全。

5.渔业船舶:进一步完善渔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巩固和深化渔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切实加强渔区安全管理组织建设,提高渔业安全管理水平。加大安全投入,加强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建设,落实灾害性天气预警机制和渔船编组生产、通讯联络、安全救生、应急救助和应急值班制度,提高渔业保障能力。严格渔业从业人员的准入管理,突出渔船船员安全意识和基本技能两个重点,加强安全技术应用和船员安全知识、意识教育培训,提高渔业安全生产技防和人防能力。严格渔船检验,提高渔船安全适航性能。严厉打击和整治违章装载、搭客、超抗风力航行、生产等严重违规违章行为,规范渔业安全生产秩序。

6.消防安全: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消防安全日常监管。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易燃易爆场所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着力消除火险隐患。严格消防安全审查,改善消防安全条件。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和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加大对公共消防安全的投入力度,完善消防安全布局,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按照国家标准加快消防站和消防装备建设。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提升社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城乡抗御火灾能力。建立健全消防中介技术服务组织和消防职业资格制度,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建立消防与保险良性互动机制。

7.道路(水上)交通: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和实施城市畅通工程为载体,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不断完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机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投入,加强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继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消除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加强对运输企业、驾驶人员和车辆的安全管理,从源头上把好关。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对路面行车秩序的监控能力,依法严厉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加强临水临崖、桥梁隐患排查治理及渡口渡船等整治,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坚决取缔“三无”船舶,联合打击无证无照船舶和渔船等非法载客行为的情况。以防范船舶被碰撞引发重大恶性事故为重点,联合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努力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8.建筑施工:严格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公路、铁路、水利、通信、电力等工程建设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勘察、设计、审批、建设、施工、监理等环节的安全责任,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重视防雷安全,完善重点单位防雷责任制。规范建设市场秩序,依法加强招标投标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建设,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重大项目、重要部位、重点环节的监控措施,提升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罚机制。完善政府监管、中介机构社会监理和企业内部自控的安全生产机制。加强城乡建筑安全监管,防止建筑施工事故的发生。

9.特种设备、机械、制鞋、农机、旅游等:继续开展气瓶、压力管道、锅炉、起重机械以及取缔土锅炉、简易电梯等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完善特种设备动态安全监管体系以及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评价体系,严把特种设备安全准入关;加强汽摩配件、水泵等机械制造行业的安全监管,严格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防范机械伤害、高处坠落、中毒窒息、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发生;完善农机安全监管体系,规范各类农机登记、注册、牌证核发管理,认真抓好重点农时季节的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继续在制鞋行业中设置准入条件,依法联合查处打击无照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旅游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重点旅游景点、景区的场所、设施、设备、区内交通安全检查和防护,建立并落实旅游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确保旅游安全。

(六)加强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

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建立与完善安全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培养高水平的安全科技人才。注重安全科技与现实问题的衔接,引导和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进行安全科技合作,加快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创新步伐。安排安全生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创新能力建设,鼓励对安全生产中的关键性技术进行科技攻关。从安全技术标准、安全技术应用、安全技术监控、安全防护用品等方面入手,加大科研经费和力量的投入,重点完善和提高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分析鉴定、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矿山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等部门的支撑和保障能力。

(七)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深入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资源整合,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以矿山、危险化学品、渔业船舶、船舶修造、特种设备、建筑和交通运输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加强事故隐患诊断与治理的安全生产技术研究,推进各项事故防控与救援等技术研究及相关设备开发。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扶持政策,设立安全生产科技专项基金,鼓励和支持先进、适用安全技术的推广应用,实施安全技术示范工程,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水平。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化网络体系,实现资源共享。加快安全科技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提高企业安全装备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淘汰落后的技术和工艺。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数字化、信息化产品的开发研制工作。加强对事故发生有关规律的认识,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八)加强职业危害监管和防治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工作协调机制和重大事项通报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和完善职工安全卫生统计报表制度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自律管理。深化粉尘和剧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特别是针对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把消除和减少行业场所职业危害作为重要内容,落实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要求企业按时、按要求、按内容如实上报情况;落实企业负责人为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推进技术进步,改善作业环境和条件,切实健全和落实行业职业病防治制度和措施;大力开展对全员职业安全培训教育,尤其是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要求,认真履行危险因素告知义务,设置各类警示标志,最大限度减少和消除职业危害,严防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

(九)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加强应急救援管理机制建设,健全应急救援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形成高效顺畅、协调运转的应急救援体系。加快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逐步完成与重点监控企业的联网,形成市、镇(街道)、企业三级联动的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以消防应急救援专业力量为主体,整合社会应急资源,依托企业建立矿山、危化品、消防、交通、工程、地震、隧道等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对突发灾害事故的能力。加快消防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建设,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完善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十)完善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

积极推行并逐步完善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制度,把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与工伤保险费用缴纳挂钩,促使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探索建立工伤预防制度,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一致的工伤保险和社会救助体系,积极探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加快机动车联合信息平台建设,以实现机动车保险“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积极推动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建立健全事故救援“绿色通道”。加大海上遇险船舶救助资金的投入力度,建立海上遇险船舶救助保障金制度。

(十一)完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体系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布局。积极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整合社会资源,协调各部门联合开展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等方面的公益性宣传,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法治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舆论氛围。加大安全培训投入,完善培训基础设施,提高业务培训质量,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继续推进全员安全培训工程,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接受规范的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把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列入国民教育内容,加强对学生交通和消防安全、防触电、防中毒等各类事故自救知识的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

(十二)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1.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动态监管和监测预警体系,提高重大危险源实时信息管理水平,确保对重大危险源的动态实时监控。认真做好对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监测指标等关键技术的系统研究,进一步健全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重大事故应急救援辅助决策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检测、评估和监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推动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及监测监控系统。

2.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特种设备、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水利和消防等行业和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档、评估分级、治理和跟踪监督。重点对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公路危险路段(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工矿企业等进行治理,严格落实专项整治经费。以人员密集场所和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为重点对象,加强重大火灾隐患治理。

(十三)加快安全产业发展

用高新技术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水平,发展先进、经济、高效、节能的安全技术、材料、工艺和装备,淘汰技术落后、安全保障程度低、存在潜在危险的技术装备。组织引导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装备水平。限时、强制性淘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技术装备。充分利用数字技术、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加速优秀安全科技成果向产业化的转化。

(十四)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

继续推进企业安全规范化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扩大安全标准化实施覆盖面,尤其是着力推进中小企业的安全规范化工作。完善奖励机制,出台具体的相关行业奖励措施,加大奖励额度,推动企业主动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

(十五)推进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建设

大力培育和发展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培训和咨询等安全生产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协会、学会、中心等各类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的作用,构建信息、法律、技术装备、科学论证、安全评价、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体系。通过政府引导、部门指导、行业参与、社会监督的模式,评价与评审分离、规范收费标准等行政措施,加快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建设,强化对安全生产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从业行为,提高中介服务水平,促进中介服务专业化、社会化和规范化,逐步建立起诚信规范、优质高效、满足市场需求的中介服务体系。

(十六)推进社区安全建设

创新社区安全文化宣传教育手段,组织开展社区安全文化推广活动,拓展社区居民参与广度及深度。推进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完善社区安全系统及设施,提高社区居民防灾减灾及避险能力。

(十七)加强社会群众监督

规范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和重要安全生产信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典型案例、重大安全隐患及问题突出的企业予以曝光。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建立健全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参与企业安全生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不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建立信息快速通道,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开通宣传全国“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信访问题,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

四、“十二五”规划实施的重大工程

“十二五”期间,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的前提下,通过政府引导,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以重点工程的实施带动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全面落实。

(一)法规、标准及安全文化建设工程

1.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指导下,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跟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现行标准状况及其发展动向,研究和推动我市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标准向先进标准靠拢、接轨。

2.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宣贯体系,发挥现代化信息平台优势,结合传统宣教手段,普及安全知识,传递安全生产信息。

3.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安全知识“五进”等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文化。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程

1.各镇(街道)、各部门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检查,建立企业安全状况数据库,并按照“巩固A类、提高B类、重点整治C类”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评定,及时更新信息。

2.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到2015年,实现全市已取证矿山和危化品生产单位安全标准化参与率达100%,达标100%;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标准化参与率达到100%以上;机械制造、船舶修造等规模以上企业安全标准化参与率不得低于80%。

3.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将发生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将企业安全管理分级情况作为企业融资信用等级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存储、工伤保险费交纳、项目扶持以及劳模评选、评先树优等方面的依据。

(三)监管条件建设工程

按国家相关标准,完善市、镇(街道)安全监管部门业务办公用房,配置与充实安全监管专用执法车辆、现场安全检查及事故调查取证分析设备、安全监管人员个体防护装备和办公设备等。

 

(四)安全生产科技人才建设工程

1.结合重大科技工程和重点科技项目的实施,培养和造就高水平的安全生产科技创新人才。

2.建立安全生产专家队伍,逐步推进安全生产专家库数据建设。

3.合理利用高等教育资源,注重安全科技知识更新,保障安全生产高层次人才的培养。

4.推动有关部门对从事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的安全专业人才培养给予政策支持,吸纳高素质人员进入安全生产科技领域。

(五)科技创新和技术示范工程

1.开展矿山典型灾害预防与控制、特种设备完整性管理与风险检验、海洋渔业生产事故预防与控制、危险化学品监测预警及事故应急处置、“三合一”隐患治理技术、重大事故调查分析与仿真、重大事故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旅游安全与应急保障等科技创新工程。

2.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控、设备完整性管理、交通运输安全监控等安全技术示范工程。

3.结合海上通讯信息体系的建设,开展对海上作业安全监控模式的研究,提高对海上事故的预防和救援能力。

4.结合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建设,开展对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模式的创新研究,改善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5.开展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模式的研究。

(六)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加强我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监察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市、镇(街道)安全监管部门计算机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完善我市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的基本信息数据库,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和企业的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建立海上生产作业通讯信息平台、海上事故联合紧急救援信息平台、全市安全生产信息数据库、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辅助指挥决策系统、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宣传教育、科技情报等)。

(七)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1.健全重大事故隐患登记制度,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

2.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机制,按照限期整治的要求,对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工矿领域企业、公路危险路段等构成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饮用水污染隐患的设施、场所进行治理,并将治理费用纳入政府年度预算。

(八)重大危险源普查及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工程

1.完善市、镇(街道)两级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2.完善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测预警体系。

3.完善市级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动态监控平台及网络系统。

(九)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1.建立全市应急救援指挥网络系统,实现与省、台州市及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之间的联网,并实现与公安、交通、消防、医疗、海上搜救等专业应急指挥中心以及重点监控企业之间的全面联网运行。

2.以温岭市总体应急预案为统揽,结合区域实际,完善市级部门、镇(街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形成相互衔接、完整配套的全市应急预案体系。

3.加快建立规范化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运作程序,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故处置联动系统、水上搜救应急系统、城市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体系等,充分发挥各种应急救援力量的整体效能,

4.成立应急管理专家咨询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技术研究,推广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调度系统、应急通讯系统等。

5.以现有专业救援队伍为基础,进一步增加应急设施投入,完善应急硬件设施,致力在全市危化及交通、建筑、矿山等行业和领域中建立具有较强抢险救援能力的专业化救援队伍。

6.建立市级应急专项预备金制度,落实应急管理资金,并将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十)危险化学品行业布局规划和化工集聚区规划建设工程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的要求,编制设立化工集聚区,划定专门的化工生产、储存区域,将全市范围内化工生产企业全部纳入化工集聚区管理;完成化工集聚区的规划建设前期的《园区区域性安全风险评价报告》和《园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严格执行“三同时”,实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控制。合理配置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单位的布局结构。

(十一)安全生产行业自治支撑体系建设工程

1.成立温岭市安全生产技术协会,下设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分协会等分支机构,依托协会促进企业自律,并以此为桥梁加大企业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2.将温岭市安全生产专家组的日常运作纳入协会统一管理,便于政府部门合理利用专家组的技术资源,同时为专业分工不同的专家提供相互交流的平台。

五、“十二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十二五”期间,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使得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同步于经济增长发展的需求。要加强政策引导、资金投入和监管力度,落实安全责任,切实提高政府和全民的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实现和主要任务的完成。

(一)继续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社会进步的关系。完善和强化安全生产规划和实施保障体系,完善事故控制指标体系和监督考核机制,把安全生产相关内容、重要指标和重大工程项目分别纳入相应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规划指标体系和投资计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建立多元化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加大对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投入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于保障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重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等公益性和公共安全服务体系投入,做到专款专用。严格落实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投资预算制度。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建立安全生产专项基金,确保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利用税收、信贷、保费等经济手段激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并支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安全生产基础性建设,从而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三)进一步落实政府部门监管主体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管理职责,理顺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逐级抓好落实。工业、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海洋、建设、旅游、商贸、教育、卫生、特种设备、消防等有关行业与领域的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应将安全生产纳入本行业发展规划,指导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掌握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状况,不断深化和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四)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浙江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以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强化和改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企业要结合自身特点,把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落实到企业发展和日常工作中,在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时要特别突出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投入和各项措施到位。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宣传、制度、查处并重,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五)坚持强基固本,完善基层监管网络体系

深化完善镇(街道)安全管理“四项制度”,全面落实机关干部全员责任制,保障安全监管工作全员抓、全覆盖。创新奖惩激励机制,提高机关干部工作能动性。创新基层监管工作机制,提升基层监管效能,构建安全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基层监管队伍建设,镇(街道)要保障安监机构的编制、人员、经费、装备到位,确保满足日常安全监管工作需要。保障镇(街道)安监中队人员专职专用,确保安监队伍的稳定性;加强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基层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各级政府要关心、爱护、鼓励安全生产监管干部,支持其工作,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六)坚持依法治安,强化行政执法工作基础

相关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要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完善执法权委托工作,进一步探索基层执法新模式,认真解决当前基层执法所面临的一些问题和困难。加强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沟通协调,明确职责和权力,避免监管缺位、越位和推诿。加大对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守法企业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政策支持。坚持按“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及其负责人或业主,要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和经济处罚力度,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地方政府、企业领导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责任。

(七)坚持严格把关,完善安全生产准入机制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从源头上制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进入市场。新开办的企业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高危行业的企业必须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生产经营。对涉及生命安全的产品、设备及设施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对危及生命安全的产品、物品、工艺、设备、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报废或淘汰。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八)建立健全工伤保险和风险抵押机制

推进工伤保险制度的实施,实行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与工伤保险费率挂钩。依法加大生产经营单位对伤亡事故的经济赔偿,提高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伤亡赔偿标准,建立保障安全投入、努力减少事故的约束机制。对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九)完善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完善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和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以及重大事故隐患问责与告诫制度,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度、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易燃易爆气体充装使用等危险物品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审批制度,对举办文化、体育、经贸等大型集会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制订相关安全方案,并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举办活动。

(十)加快科技兴安步伐

科技进步是安全生产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和决定性因素。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科技工作的领导,切实提高对科技在安全生产事业乃至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的认识;制订和落实加快安全生产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将安全生产科技专项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经常性支出科目,鼓励企业在项目建设或技术改造过程中应用安全生产先进技术,鼓励技术创新,发展安全生产新技术。把安全生产领域亟待解决的关键技术研究纳入相关科技计划。将安全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平台等基础建设纳入我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

(十一)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安全技术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支持和鼓励相关专业人才定向招生和培养;建立各级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组对我市安全生产重大科技决策的咨询作用。强化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险性行业职业教育。创造有利于科技进步和科技人才施展才华的政策环境,真正把安全生产事业发展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安全技术人员素质上来。

(十二)改善安全文化环境

继续以“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加强舆论阵地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舆论氛围。坚持面向基层、面向职工群众的方针,促进安全文化的繁荣。要扶持、引导和发展安全文化产业,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的社会化和产业化。

(十三)强化社会各层面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交流与合作

加强工会组织、新闻媒体、社团组织以及社区基层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在全市建立市级、镇(街道)、村居、企业四级安全监督员队伍,完善安全生产群众监督网络。进一步加强与外地、民间团体和组织在安全生产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安全技术交流与人员培训。跟踪国外安全生产发展前沿动向,吸收安全生产先进的经验与成果,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的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资源,加快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的步伐。

本规划有关内容及工程的实施,凡涉及有行业主管部门的,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重点工程实施前,要根据本规划编制项目专项规划方案,提出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以及政府、企业分别承担的资金筹措方案,确保《温岭市安全生产“十二五”发展规划》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