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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医疗机构设置“十二五”规划

发布日期:2021-11-30 11:16 信息来源:地区管理员 浏览次数:

为保护与增进全市人民身体健康,满足区域内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加强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宏观调控,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和《温岭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温岭市医疗机构设置 “十二五”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健康状况出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为中心,以提高全体居民健康水平为宗旨,以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为目标,通过政策引导,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医疗资源,不断提高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立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功能和结构更趋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实现医疗服务供给和需求的动态平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保健需求,实现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现状分析

(一)区域概况

我市地处浙江省东南沿海,陆域面积926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079平方公里,辖5个街道、11个镇,有行政村832个,居民(社区)委员会97个。2010年底,全市总人口119.2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99.39万,非农业人口19.90万。男女性别比例103.5:100。人口自然增长率4.38‰。地区生产总值581.81亿元,财政总收入57.01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2947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307元。

(二)医疗资源状况

2010年,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728个,其中综合性公立医院4个,中西医(中医)医院、妇幼保健医院、精神康复医院、康复医院、惠民医院各1个,卫生监督、疾控中心、卫校、改水站各1个,镇(街道)卫生院16个、卫生院分院19个,民营医院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01个,村卫生室495个,门诊部、诊所、医务室78个。医疗资源总量较丰富,基本满足了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2010年,全市医疗机构实有床位3886张,每千人床位数3.26张。全市卫生系统从业人员7313人,其中卫技人员6096人(每千人卫技人员数5.11人),正高职称54人、副高职称279人、中级职称951人。每千人医生数1.94人,每千人护士数1.63人。全市医疗机构门急诊人次465.3万,出院13.9万人次,住院手术4.67万人次。全市人均期望寿命为76岁,全市孕产妇死亡率8.78 /10万,婴儿死亡率为3.95 ‰,均达到全省中上水平。

全市医院拥有20万元以上设备共363台(套),其中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3台,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11台、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1台、医用直线加速器(LA)1台。

三、主要卫生问题及影响因素

(一)区域内主要健康问题

1.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经逐步取代传染性疾病成为影响我市居民健康的主要原因。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意外伤害是引起居民死亡的主要原因,也是本地卫生费用支出的重点。

2.传染病发病率仍处于较高水平。预防工作的重点是伤寒副伤寒、肝炎、肺结核、艾滋病,同时也受到新发传染病的威胁。精神疾病的患病率呈升高趋势,精神卫生工作亟待加强。

3.意外伤害和死亡逐年上升。交通发达、工业化进程加快,人口流动大、安全隐患多,使意外伤害和死亡数量增加,重特大安全事故导致群死群伤时有发生,已成为影响居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因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面临新的挑战和考验。

4.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呈波动状态。随着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加并逐步纳入规范化管理,控制和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面临艰巨的任务。

(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问题

1.我市医疗资源总量基本满足需求,但资源分布不均衡,城区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配置不尽合理,医疗卫生资源相对短缺与浪费现象并存。

2.医疗资源的配置与医疗服务需求不一致,尤其是优质医疗资源总量偏少,农村医疗服务能力亟待提高,医疗保健服务在总体上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

3.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利用水平有较大差异,未能进行有效地分工协作,竞争秩序有待规范。医疗卫生保健体系尚要完善,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尚未有效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亟待提高。

4.卫生经费投入不足,政府的财政投入难以满足医疗机构,尤其是农村医疗机构和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的需求。

四、规划原则

(一)公平性原则

从本市医疗供需实际出发,面向全体居民,充分发挥现有医疗资源的作用。以农村和城乡社区为重点,科学核定二、三级医疗机构的发展规模,保证全体居民尤其是广大农民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服务。

(二)整体效益原则

医疗机构设置要符合本市经济社会和卫生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充分发挥医疗系统的整体功能,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提高医疗预防保健网的整体效益。

(三)可及性原则

医疗机构服务半径适宜,布局科学合理,便于为城乡全体居民服务,避免重复设置和资源浪费。

(四)分级医疗原则

为合理有效利用卫生资源,确保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按医疗机构的功能、任务、规模将其分为不同级别,实行标准有别、要求不同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分级分工医疗制度,逐步实行社区首诊、双向转诊制度。

(五)政府主导原则

要充分体现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设置医疗机构应坚持国家和集体举办为主,个人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为补充的原则,在各种性质医疗机构共同发展中形成充满活力,公平有序的竞争格局。

(六)中西医并重原则

遵循医疗卫生工作的基本方针,坚持中西医并重,保证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及资源配置。

五、医疗机构设置

(一)总体目标

以本市城乡和周边地区居民医疗服务需求为依据,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为重点,强化公共卫生职能,提高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及处置能力,通过调整和优化医疗机构布局,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构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布局合理、分工明确、防治结合、质量保证、技术适宜、运转有序的新型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到2015年,全市每千人床位数达到5.89张、每千人医生数2.6人、每千人护士数2.45人。

(二)设置原则

1.在规划期内建设公立传染病医院一所,原则上不再新建其它公立医院,对现有二、三级医院要加强内涵建设,加快基本现代化建设步伐,适度控制发展规模,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革。紧密结合医疗服务市场需求变化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逐步、稳妥地在医疗资源相对缺乏的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新增医疗资源。

2.鼓励发展中间性医疗服务和设施,包括中医(针灸推拿)、口腔、康复、家庭病床、护理院(站)、老年病和慢性病、临终关怀等。

3.在每个建制镇(街道)由政府举办一所镇(街道)、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机构设置

1.公立三级医院

1)功能:承担疑难危重疾病的诊治任务,承担重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治任务,以临床医疗工作为中心,医、教、研相结合,开展高等医学教育和科研工作,建设重点学科(专科),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对下级医疗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2)设置:4所

机构名称

现床位

(张)

等级

规划床位

(张)

规划等级

执业地址

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

(温岭市医疗中心)

(温岭市传染病医院挂靠在温岭市医疗中心内)

1000

三级

乙等

1780

(含传染病医院200张)

三级甲等

太平街道

 

城西街道

温岭市第二人民医院

(台州市肿瘤医院)

350

二级

甲等

750

三级乙等

新河镇

温岭市中医医疗中心

440(市中医院)

二级

甲等

500

三级乙等

太平街道

260(泽国医院)

二级乙等

800

泽国镇

2.公立二级医院

1)功能:二级医院以提供综合医疗和专科服务为主,对下级医疗机构进行技术指导,承担一定的教学、科研任务,承担公共卫生相关任务。

2)设置:5所

机构名称

现床位

(张)

现等级

规划床位

(张)

规划等级

执业地址

温岭市妇幼保健院

(温岭市妇女儿童医院)

200

二级乙等

300

二级甲等

城东街道

温岭市第四人民医院

170

二级乙等

350

二级甲等

松门镇

温岭市精神康复医院

80

一级甲等

300

二级乙等

城南镇

温岭市康复医院

20

一级甲等

100

二级乙等

城西街道

温岭市惠民医院

50

一级甲等

100

二级乙等

太平街道

在规划期内,政府原则上不再设置各类一级医院。

3.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全市设置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所。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基本医疗、中医、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综合服务,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任务,负责对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技术指导和医护人员的培训等。

镇(街道)卫生院设置见附表。

机构名称

现床位

现等级

规划床位数

规划等级

执业地点

太平街道卫生院                       (太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

三级卫生院

5

达省规范化社区卫生心标准

太平街道

城东街道卫生院(城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

三级卫生院

5

达省规范化卫生院标准

城东街道

城西街道卫生院(城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

三级卫生院

10

达省规范化卫生院标准

城西街道

城北中心卫生院(城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0

一级甲等医院

100

达省规范化卫生院标准

城北街道

横峰街道卫生院(横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0

三级卫生院

30

达省规范化卫生院标准

横峰街道

泽国镇卫生院(泽国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

三级卫生院

11

达省规范化卫生院标准

泽国镇

新河镇卫生院(新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

三级卫生院

5

达省规范化卫生院标准

新河镇

滨海镇卫生院(滨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

三级卫生院

5

达省规范化卫生院标准

滨海镇

箬横中心卫生院(箬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3

一级甲等医院

150

达省规范化卫生院标准

箬横镇

松门镇卫生院(松门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

三级卫生院

8

达省规范化卫生院标准

松门镇

石塘镇卫生院(石塘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

三级卫生院

8

达省规范化卫生院标准

石塘镇

城南镇卫生院(城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

三级卫生院

8

达省规范化卫生院标准

城南镇

大溪中心卫生院(大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3

一级甲等医院

150

达省规范化卫生院标准

大溪镇

温西中心卫生院(温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0

一级甲等医院

100

达省规范化卫生院标准

温峤镇

坞根镇卫生院(坞根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

三级卫生院

5

达省规范化卫生院标准

坞根镇

石桥头镇卫生院(石桥头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

三级卫生院

5

达省规范化卫生院标准

石桥头镇

东部产业集聚区卫生院(筹)(东部产业集聚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0

达省规范化卫生院标准

东部产业集聚区

4.公立门诊部、医院分院:应限制新增公立门诊部分院的数量。

5.急救医疗机构

1)功能:承担院前急救医疗任务,协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与医院急诊科共同组成城乡急救医疗网。

2)设置:独立设置院前急救指挥机构1家,对120急救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建设全市院前、院内急救通讯网络,建成高标准的快速反应急救医疗体系。

6.民办医疗机构

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普通医疗机构,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高端医疗机构,在规划期内全市民营医院总数控制在19家,其中三级医院2家、二级医院12家、一级医院5家,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依法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医的监管,提高质量,引导和促进科学、规范、有序竞争。

         

机构名称

现床位

现等级

规划

床位数

规划

等级

执业地点

备     注

台州骨伤医院

400

二级

甲等

700

三级乙等

城东街道


温岭东方医院

150

二级

乙等

450

二级甲等

大溪镇


温岭松门华信医院

30

一级

100

一级甲等

松门镇


温岭和平消化专科医院

50

一级

50

一级甲等

泽国镇


温岭滨海中山医院

40

一级

40

一级甲等

滨海镇


温岭仁济医院

30

一级

30

一级甲等

城南镇


老年病医院

20

一级

20

一级甲等

城西

街道


温岭呼吸病专科医院



100

二级乙等

城西

街道


综合性医院



1000

三级甲等

城区

范围

新增设置要求投资注册资金2亿元以上

专科医院

(10家)



总床位600

二级医院

全市

范围

1.新增设置要求投资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

2.城区范围内不超过3所;

3.同一镇、街道设置不超过2所;

4.已设置同类别专科医院的不予设置。

各类专科医院已明确标准的,参照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执行,未明确基本标准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我市实际,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允许设置校医务室,对企业职工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允许设置医务室。企事业单位、厂矿、学校医务室只限于对内部职工开展医疗服务。

设置一定数量的门诊部、个体诊所,新设置医疗机构必须布局合理,和2010年底前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同类别医疗机构直线距离不少于300米。镇(街道)卫生院所在村居不予设置门诊部,已设置村卫生室、卫生院(包括分院)所在地的村居不予设置西医诊所。在规划期内新增门诊部和诊所分别控制在31所和149所之内。新增设置的门诊部及个体诊所实行总量控制(见附表)。

镇(街道)

综合门诊部

个体诊所新增设置总数

口腔门诊部

口腔诊所

中医

西医

太平街道

0

2

3

2

2

城东街道

1

2

3

2

3

城西街道

1

2

3

2

3

城北街道

1

2

3

0

2

横峰街道

1

2

3

0

2

新河镇

1

3

6

2

5

滨海镇

1

2

3

0

2

箬横镇

1

3

6

2

5

松门镇

1

3

6

2

5

石塘镇

1

2

3

0

2

城南镇

1

2

3

0

2

泽国镇

1

3

6

2

5

大溪镇

1

3

6

2

5

温峤镇

1

2

3

0

2

坞根镇

1

2

3

0

2

石桥头镇

1

2

3

0

2

7.允许药店设置坐堂医,标准按照《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8.村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另行制订。

(四)重点专科(学科)建设

大力组织实施“三名”战略,着力推进重点专科(学科)建设。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加强儿科、心内科、肾内科、骨科、脑外科、普外科、神经内科等专科建设;市中医院以中医内科、针灸推拿科、胸外科为重点;市第二人民医院以肿瘤科为重点;泽国医院以泌尿外科为重点;市妇幼保健院以妇产科和新生儿疾病诊疗为重点;市第四人民医院以肛肠病专业为重点;加大投入,加快发展,力争尽快达到省内乃至国内同类医院先进水平。经过努力,到2015年,全市建成省级医学重点学科(专科) 4个,中医、西医各2个,台州市级医学重点学科(专科)10个,中医、西医各5个,温岭市级医学重点学科(专科)30~35个。

六、大型医用设备配置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全国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指导意见》、《浙江省大型医用配置评审委员会关于CT.MRT等配置总量及规格的指引》要求,从我市实际出发,对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进行通盘考虑,严格控制,先行规范,适度发展。

1.区域卫生规划的原则。从实际情况出发,与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观点的实际健康需求相协调。

2.公平与效率相兼顾的原则。在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优先发展和配置常规医用设备的前提下,配置大型医用设备,严格科学论证,防止盲目超前引进。对于高档的医用设备提倡资源共享共用,提高设备的使用率。

3.技术先进性和适宜性相结合的原则。不同级别和功能的医疗机构应配置不同档次和品种的设备。设备配置的审批参照浙江省卫生厅组织专家制定的医疗机构设备档次和品种配置要求。

4.全行业管理的原则。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均纳入我市规划范围,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都必须服从市级规划的总体要求。

(二)配置及标准

根据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国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指导意见》和我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居民健康状况、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情况、卫生资源状况和医学技术发展水平及区域卫生规划,严格控制大型医用设备配置。

核磁共振成像仪(MRI)仅限装备三级医院;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仅限装备三级医院;医用直线加速器(LA)装备具有相应技术和硬件力量的市级以上肿瘤专科医院和设有50张病床以上的肿瘤专科的综合性医院;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装备原则上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十二五”期末,全市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总量为: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15台,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4台,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3台,医用直线加速器(LA)2台,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1台。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健全卫生财政保障体系。

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各级政府对发展基本医疗服务负有重要责任。一方面要通过科学设置机构,健全保障制度、提高服务能力,向全体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另一方面要通过规范医疗市场来鼓励各级医院在不同层面开展竞争,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来提高效率。市财政要加大对医疗卫生的投入,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建立卫生财政保障体系,落实对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补助政策,支持医疗机构履行基本医疗服务的职能,使医疗机构进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二)创新机制、明确功能,强化卫生全行业管理。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律和法规,对区域内的全部医疗资源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调配、统一监督和统一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功能与任务,按社会需求控制和调整机构规模,规定服务内容,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建立和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合理引导病人树立“小病在社区、大病去医院”的就医理念,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在控制医疗资源总量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医,形成与公立医院公平竞争的态势。医疗机构要加强自律,卫生行政部门对社会和个人举办的医疗机构要严格规范与审核,并依法加强对医疗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强化执法。

(三)科学规划、宏观调控,把好医疗机构准入关。

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下,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调节,促进现有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一方面采取鼓励政策,引导资源向城市社区、农村和基层机构流动;另一方面引进必要的竞争机制,优胜劣汰,使医疗资源布局更趋合理。通过设定准入标准,引导社会资本在医疗资源缺乏地区设立民营医疗机构。对医疗资源的增量部分,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要求进行合理布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设置要适宜,业务结构要合理,技术的准入要严格。在增量资源的配置上,要优先考虑基本医疗服务,逐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