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1-29 18:24:4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以构建农田到餐桌、实验室到医院的食品药品全过程精密智控体系和风险闭环管控机制为引领,整体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继续走在全市前列,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 周年。
一、深化联防联控,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一)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健全“源头查控+硬核隔离+精密智控”常态化工作机制,夯实进口冷链食品全要素全方位立体防控。及时跟进 “浙冷链”系统迭代升级工作,严格落实“浙冷链”赋码扫码,赋码率和扫码率保持在98%以上。开展进口冷链食品常态化督查检查,严格重点场所“四个一律”“三个到位”管控要求,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三专、三证、四不”要求,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每周开展核酸检测,按方案优先接种疫苗。规范集中监管仓运行,加强行政、消毒、采样检测队伍建设,提高日处理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落实冷链运输车辆常态化管控。推进精密智控指数物品风险防控指数持续保持全市前列。
(二)强化疫情防控药械产品质量监管。抓实新冠病毒疫苗监管,依职落实疫苗配送单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质量管理责任。开展新冠病毒疫苗生产流通专项监督检查,实现涉苗单位检查覆盖率100%。加强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价、早控制”。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检查覆盖率达100%,突出应急注册证“过期未续”企业监督检查。加大对疫情防控药械产品出口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妥善防范各类风险。
(三)强化疫情防控服务保障。加大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力度,重点检查防控举措、购药实名登记制度或常态化监测制度、深化疫情哨点监测警戒系统建设,完善多部门风险协同处置机制,织密“疫情精密智控”网。加强防疫物资动态监测系统建设,纳入全省应急物资保障信息平台。主动帮扶医疗物资重点生产企业,指导企业以需求为导向精准组织生产、有计划调配使用。严格控制疫情防控药械产品物价上涨,维护市场秩序。配合做好国家疫苗监管体系评估工作。
二、推进数字赋能,构建全程智治管理体系
(四)构建食品安全精密智控闭环管理体系。实施食品安全全链条改革,统筹推广“浙食链”应用,实现“厂厂(场场)阳光、批批检测,样样赋码、件件扫码,时时追溯、事事倒查”,全市3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70家以上食品销售经营单位接入“浙食链”系统,新增全程可追溯的食品生产主体63家。推进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数字化协同应用系统的应用推广,实现食品安全数字化监管。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及时推进落实“阳光工厂”“校园食品安全智治”“网络餐饮以网管网”“风险评估预警”“问题智治”等场景的应用,提升智治水平。
(五)构建药品安全“台药智查”新模式。推进实施“台药链”智治平台集成应用,构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从准入、生产、流通到使用全生命周期智控监管平台,配合打造药品安全数字监管台州样板。创新药品生产质量管控推进智慧监管“黑匣子”工程应用,实现药品生产质量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推动重点品种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国家规定药品重点品种在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实施追溯码数据上传率达100%。推动医疗器械唯一标识(UDI)制度稳步实施,推动唯一标识在注册、生产、经营、使用等领域的穿透式应用。打通医疗器械生产链、流通链、使用链、价值链和责任链。
(六)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以“一证一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二维码)为标识,全面推进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深入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现示范性农产品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以上主体合格证全覆盖,落实生产主体生产记录制度。动态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主体数据库,加强信息数据应用,形成一批追溯标杆企业。
三、强化闭环管控,提升食药风险治理水平
(七)夯实抽检监测基础。推进基层食品安全抽检能力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抽检分离操作和衔接流程,严格按照“抽的不检、检的不抽”原则实施“大分离”+“双随机”抽检,市级食品日常监督抽检任务100%实施“硬分离”+“双随机”抽检。温岭市本级食品监督抽检量完成371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专项完成380批次。开展蔬菜、食用菌、生猪、禽产品等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省级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8%。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本量达到1件/千人。完成各级药品抽检共100批次;医疗器械抽检围绕疫情防控工作为重点,重点对医用口罩等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市级任务医用口罩专项抽检10批次;化妆品监督抽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对宾馆酒店、美容美发店、“百千万”示范创建和提升单位为重点单位开展专项抽检。不合格药品核查处置率达100%,基本药物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5%以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不少于825例/百万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可疑报告不少于330例/百万人、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不少于60份/百万人。积极推进哨点医院建设,加强哨点医院监测信息化建设,配合做好长三角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一体化建设相关工作。
(八)强化风险闭环管控。推动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制、风险预警机制、风险处置机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处置清单,实施风险分类分级处置。建立行业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处置督办机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反馈机制,加快建立重点食品安全风险治理数据库,提升日常风险治理的针对性精准性。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指南》工作流程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和行动计划。根据风险预警情况,针对性地组织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行动计划》。落实风险化解措施,通过专项整治、完善制度标准等纠正措施切实消除风险隐患。建立药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告诫、约谈等风险预警制度,完善药品监督检查、缺陷整改、抽检不合格处置、药品召回等风险闭环管理机制。
(九)提升应急处置水平。加强部门信息通报与风险会商,定期研判风险。强化应急管理,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事件(事故)信息报送程序,健全联动机制,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处置工作,组建食品安全专业化应急处置队伍。加大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力度,拓展交流渠道,把握舆论走向,完善新闻发布机制,及时对外界发布权威信息。贯彻落实《浙江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市镇两级联动机制,组建联络员队伍,开展协同桌面推演。
四、加大执法力度,保持全程管控高压态势
(十)严格农产品源头把控。深入推进渔产品从源头到餐桌全流程质量追溯改革试点,配合做好“台渔链”在温岭的试点建设与应用工作。实施“一品一策”行动,开展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安全风险管控,积极推动标准化茶园、果园、蔬菜园和标准化畜禽养殖场示范创建。强化农业投入品管理,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统防统治,全力推广物理生物防控技术,深入推进“肥药两制”改革。开展绿剑系列执法行动和农资打假专项行动,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严厉查处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围绕重点品种、重点地区、重点时节,持续开展以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畜禽屠宰等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制度。进一步强化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
(十一)严格药品源头把控。强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着力压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坚持风险导向,落实药品“质量码”“四查”制度,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突出医疗器械上市前监管,配合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核查,规范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推进化妆品安全责任“一条链”改革,抓好化妆品许可备案管理,强化备案后技术资料核查和监督检查,确保全市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后检查按时限完成率100%。
(十二)严格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实施食品生产企业关键控制点(CCP)管理,通过“五个一”来推进CCP指南落地,建设食品生产企业“阳光工厂” 22家,特殊食品生产企业100%接入风险智控场景。深化实施食品经营风险分级项目,完善食品销售风险分级体系标准,配合做好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系统迭代升级,打造台州市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样板。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农村家宴转型提升、“阳光餐饮街区”提升、餐饮服务水平提升四大行动。进一步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线上线下同步监管,鼓励入网餐饮单位使用“外卖封签”。加强生活饮用水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加强食品摊贩综合治理,规范食品摊贩经营活动。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加强进口食品后续监管、出口食品原料基地监管,严格执行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制度。
(十三)严格高风险药品生产经营监管。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宣贯。配合开展对疫苗、血液制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无菌制剂药品、国家集中采购中选品种检查覆盖率达100%,对疫苗配送企业、疾控机构检查覆盖率达100%。净化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环境,配合完成互联网医疗器械销售整体智治平台建设。严格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查处力度。
(十四)开展食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秩序,规范保健食品标识和警示用语标注,加强标签、说明书管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和非法添加、超批准范围宣传保健功能、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效以及未按规定查验进货并无法追溯源头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对主体资质、场所环境、生产经营过程三方面整治,严厉打击农村制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实开展地产食品、农贸市场散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药残风险以及饮具清洗消毒隐患治理。实施药品“打假治劣提级行动”,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网络销售“两品一械”、中药饮片(中药制剂)、医疗(医美)机构特殊药品使用、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等专项整治,严打违法犯罪行为。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长江禁捕打非断链” “一打三整治”等专项行动。
(十五)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打击。围绕“健康温岭”建设大局,扎实开展“昆仑2021”“剑锋”等专项行动,突击打击食用农产品、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犯罪,严厉打击直播售假等利用互联网制售伪劣食品犯罪。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非法经营、走私疫苗以及涉及疫情防控的药械产品等违法犯罪。落实“最严厉的处罚”,集中力量抓重点、打源头、破大案,力争查办两件以上在全市乃至全省有影响力的食品药品案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完善奖励工作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监督。严格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从重处罚有关规定,提高违法成本。
(十六)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构建食品药品案件移送侦办协同跟踪督办制度,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在案件查办、信息通报、技术支持、法律保障等方面协同配合,开展涉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的评估与应对,规范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中涉案物品检验、保管和处置。优化食品药品抽检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常态化公开机制,确保符合公开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率100%,符合“双处罚”条件的案件处罚率100%。
(十七)完善信用监管机制。推动食品安全领域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风险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为支撑的风险分级监管机制。推动药品生产领域行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配合制定《药品生产企业信用监管办法》,推动医疗器械经营环节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规模生产主体信用档案,推行信用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认定和公示,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奖惩。
五、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八)营造便捷准入环境。实施食品“三小”行业“多证合一”,推进“电子许可证”和“电子健康证”应用,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许可电子证书持有率达100%。开展药械经营审批“一件事”,实现“一件事、一网办、一证通”。推动药品检查“综合查一次”改革,对接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探索省市县“联合查”、药械化“一次查”等机制。打造品牌柔性服务平台,推进审批进站、项目进站、服务进站,为药品生产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快民生药事“一件事”服务改革,启动建设民生药事服务站5家,巩固送药上山进岛便民服务点建设成果,推进24小时“网订店送”药房扩面,实现“三医联动”数智化。
(十九)强化品牌建设引领。实施质量兴农计划,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发展“品字标”品牌及地理标志,推进农产品产业集群品牌建设,深化提升“台九鲜”区域公用品牌标准体系。推进注射剂一致性评价,鼓励企业加快首仿药研发生产,支持发展生物技术药、化学创新药、现代中药高效原料药,推进制剂和高效原料药一体化发展。开展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跨区域设立仓储和委托配送等试点,引导药品供应链服务商、智慧药房等新批发新零售业态健康发展。继续开展“百千万”美丽消费示范提升工作,重点抓好1条示范街区、8家示范商场、23家以上示范经营单位的创建提升工作。
(二十)推动地产食品质量提升。开展规上食品生产企业HACCP认证行动,新增HACCP体系认证企业5家。继续推动食品小作坊整规提升行动,启动小作坊“六化”建设,力推小作坊食品“品牌化”,新增15家小微食品生产企业实施“5S”标准现场管理。推进农村家宴中心建设,加大《农村家宴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宣传,引导推动各地农村家宴建设、管理、服务方面逐步走向规范,新建农村家宴放心厨房2家,新建农村家宴“阳光厨房”25家并接入协同应用。抓好《浙江省冷链物流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实施,培育一批冷链物流龙头企业。组织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暨“一县一品一策”行动,创建完成标准化生产示范县,新增农产品地理标志1个以上。
(二十一)推动食品经营规范化提升。在农批市场规范化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开展以构建食用农产品数字化闭环管理追溯机制、智慧化内部管理为核心的新一轮“数字农批”项目建设,农批市场100%建立入场销售者电子档案。持续组织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出台建设规范,培育创建1个高质量“阳光餐饮街区”。持续推进落实《浙江省餐饮行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行动指南》。
(二十二)打造医药健康科创高地。实施《台州市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行动计划》,助力台州打造医药医化千亿产业集群展,参与举办“第六届中国医药产业发展与监管(台州)论坛”。配合在世界制药原料中国展上建设“台州馆”,在国际平台上展示温岭先进制药实力,推动医药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做强做大创新型企业,助力打造国际一流的医药健康科创高地。
六、坚持党政同责,健全食药安全责任体系
(二十三)推动党政同责有效落实。深入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精神,落实我市《市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清单》《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等文件要求,推进党政同责各项任务落地。健全药品安全协调机制,提升各级食药安委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查督办和评议考核,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上再抓落实、促完善。
(二十四)推动基层基础持续巩固。开展镇(街道)食安办分类管理,全市镇(街道)食安办实现三星级全覆盖,新创建3家四星级、1家五星级镇(街道)食安办。开展基层食品安全协管人员能力培训,基层协管人员食品安全考核优秀率达50%以上,探索优秀协管员奖励机制。强化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运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
(二十五)推动监管效能有效提升。加快实现监管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化,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标准化、规范化。加强食品检查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建立食品安全专业应急处置队伍。构建具有台州特色的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制度体系,贯彻落实省药监局“双百尖兵”工程要求,纵深推进“951检查能手”培养工程,高质量完成2021年底有1-3名省级“双百尖兵”种子(后备)检查员,累积培养出4名检查组长和6名检查骨干”的阶段性培养目标。
(二十六)推动主体责任有效履行。食品和药械化生产企业年度自查报告覆盖率达到100%,乳制品生产企业发现风险报告率达到100%。食品生产企业出厂检验能力比对考核通过率达到95%以上。强化食品流通进货查验,开展第三方技术评审。全市50%的学校食堂、等级幼儿园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以及80%的农村家宴放心厨房开展相关场景应用。在全市学校食堂、农村家宴放心厨房、大型社会餐饮新建智能阳光厨房114家。做好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产品“质量保证”公开承诺等试点。
七、强化社会共管,多方参与创新共治格局
(二十七)突出“双安双创”示范引领。按照“部门联创、全环节联动、全域覆盖、整体推进”的思路,深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和模式,以点带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配合台州市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全力投入省级食安城市复审工作,持续巩固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成果,夯实创建基础,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对标对表落实任务,集中攻坚重点区域,逐一销号存在问题,全力争取加分项目,以良好状态迎接上级考核验收,确保顺利通过省级食品安全市复审。
(二十八)突出社会共治齐抓共管。将食品领域关键工作列入人大年度监督项目,完善“代表委员看食安”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作用。指导食品、医药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建立行规行约,加强行业自律。推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加强食品药品科普基地的建设力度,大力支持企业参与科普基地建设。常态化开展“四个你我”活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 “药品安全月”“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及农兽药安全使用等宣传活动,推广倡导“减盐、减油、减糖”健康饮食观念。积极深化与媒体合作,支持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和舆论监督,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先进典型经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更好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二十九)推进责任保险提质扩面。完善政府主管部门协调推进、相关部门协作支持、保险机构宣传推广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机制。紧紧按照省、市食药安办任务要求,围绕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市委改革办群众“牵肠挂肚”改革项目中的食责险相关内容,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经济补偿、社会管理等功能,为我市学校及公办幼儿园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农批农贸市场、农村家宴放心厨房等食品安全重点领域全面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支持引导保险机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前风险评估+事中风险管控+事后风险保障”的风险治理体系,构建日常监督、宣传教育、培训指导等方面服务机制。推进食责险共保体及运营服务中心建设运行,组建食品安全风险管理队伍,强化食责险事前风险评级及查勘、事中风险预防及培训、事后应急处置及理赔服务体系,有效防控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提升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救助水平,强化社会共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