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9000/2021-9117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11-29
- 发布单位:
- 市府办
温岭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推动我市档案事业持续发展,更好地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依据《浙江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台州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温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档案事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
(一)现实基础
“十二五”时期,全市档案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加强档案安全监管、档案资源建设、档案利用服务为主线,以“三个推进”战略实施为抓手,以档案法制建设为保障,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开创了档案事业发展新局面,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个推进”战略实施成效显著。登记备份工作深入推进。累计投入122万元,设立“温岭市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中心”,核定专门编制,履行全市档案登记备份职责。通过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对各类重要档案与电子文件的登记管理,推动进馆单位档案与电子文件备份工作和重要民生领域电子业务数据备份工作,开展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等一系列措施,有力地推进了登记备份工作的顺利开展。“十二五”期间共接收98个进馆单位的档案数字化成果,登记备份率达89%,市档案登记备份中心成功创建省规范化登记备份中心。档案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制定实施《温岭市档案文化建设计划》,编纂出版档案史料11种共687万字。其中《〈燕石集〉读解》、《百年温岭》分别于2012、2015年荣获省档案优秀编研成果三等奖,《石芙蓉馆集》获市优秀精神文化文艺类三等奖。名镇(村)记忆工程、方言语音建档等工作积极开展,档案文化影响力不断扩大。市档案馆新馆工程深入推进,工程在“十二五”期间完成所有报批手续办理等前期准备工作并顺利启动建设。
档案公共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十二五”期间共计开放档案147 个全宗5987卷,接待档案利用16044人次,利用14053件,现行文件利用为55人次73件次,网上利用(点击量)55万次。
档案信息化建设得到加强。数字档案馆(室)建设逐步推进,完成310万页馆藏档案数字化扫描,馆藏档案目录数据库总量达到208万条。全市共有29个单位建成数字档案室,其中6个建成省示范数字档案室,23个建成省规范化数字档案室。
档案资源体系不断健全。“十二五”期间接收进馆纸质档案10483卷、41252件,实物档案190件,声像档案38卷,各种图书资料310册。重要人物、重大活动、重大建设档案收集整理和接收进馆工作不断加强,家谱宗谱等特色档案征集工作积极开展,新征集10种家谱宗谱档案共96卷,复制共享温岭图书馆80种、542卷数字宗谱。重点档案抢救与保护工作扎实开展,修裱民国档案791卷41948张,编目整理民国档案6377卷,电脑著录民国人物卡片10.1万条。
档案业务基础进一步夯实。机关、事业单位档案工作不断深化,31家次通过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台州市级以上认定,80多家单位完成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的审批、备案工作。农业农村档案工作不断深化,4个镇(街道)被评为省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乡镇,所有行政村达到台州市规范化行政村档案室标准,其中15个行政村建成省示范档案室, 6个社区建成省示范档案室。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不断深化,将项目档案管理纳入项目建设整体考核体系,不断推进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10个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通过专项验收。
档案工作环境不断优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档案工作,每年将镇(街道)档案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将机关档案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并将档案工作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就重大项目档案工作、档案馆新馆工程有关事项等多次作出批示或提出明确要求,市政府多次召开市长办公会议或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档案馆新馆建设有关事项。档案事业投入力度逐步加大,5年来共投入档案事业经费382万元。
“十二五”时期档案事业发展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档案工作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档案信息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强化;档案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这些问题影响和制约了我市档案事业的科学发展,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发展背景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温岭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档案工作提供了更大的舞台和空间。中厅、国办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全国档案工作迈入了以档案资源体系、档案利用体系、档案安全体系等“三个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快发展的新阶段。省“两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以法治档案、智慧档案、民生档案、平安档案、活力档案等“五档共建”为主抓手,加快建设档案工作强省。台州市“两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温岭市“两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建设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档案工作强市。这些都必将引领和推动全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
“十三五”时期,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是我市档案事业发展的重要引领。走向依法管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是我市档案事业发展的根本遵循。服务为先、创新驱动、实干兴档,是档案工作要把握的基本要求。以“三个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推进档案馆新馆建设、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推进档案文化建设”等“三个推进”为着力点,以“五档共建”为主抓手,打造档案工作升级版,是新形势下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战略路径。今后五年,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要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要坚持创新发展,实现档案工作创新驱动。从传统管理转向现代治理,创新档案治理体制机制,持续激发档案工作动力和活力,创新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环境下的档案管理和服务,提高档案工作现代化水平;要坚持协调发展,补齐档案工作短板。从区域之间、部门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协调转向注重发展整体性,坚持区域协同和城乡一体相结合,行政管理和保管利用相统筹,服务发展和自身发展相统一 ,拓展空间、补齐短板,增强档案事业协调发展能力;要坚持绿色发展,实现档案工作可持续发展。摆脱低效、传统的管理模式,融入“互联网+”国家计划,高水平推进档案信息化。实现档案资源的科学保护和传统手段的继承、延续,建设绿色档案馆;要坚持开放发展,使档案工作融入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在保持特殊性的同时,突破封闭性,增强主动性。拓展社会合作渠道,实现互利互赢;要坚持共享发展,使档案工作更好地造福社会、服务人民。从档案公共服务供给不足转向档案公共服务均等化,从解决档案领域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提高档案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三个走向”为根本遵循,以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和省、市“两办”《实施意见》为主线,以“三个体系”建设为重点,以“三个推进”为着力点,以“五档共建”为主抓手,突出改革创新,促进转型发展,加快建设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档案事业体系,为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档案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的深度力度进一步加大,查阅利用服务更加便捷普惠,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档案工作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能力明显增强。
档案法治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档案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执法机制加快健全,实现档案执法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社会档案法治意识显著增强。
档案工作活力影响力显著提高。档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环境更加优化,积极主动的开放合作局面加快形成,档案文化社会影响力持续提升。档案干部职业精神更加彰显,职业能力持续增强,职业形象更加良好。
档案工作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加快推进,市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各镇(街道)全部建成数字档案室,市档案馆建成数字档案馆。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移交接收实现规范化、常态化。档案信息化与社会信息化有机融合,智慧档案建设有明显进展。
档案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市档案馆新馆工程建成并投入使用,档案馆功能更加完善,档案安全监管能力明显增强,档案应急机制和重要档案灾备机制全面建立,确保档案实体、信息和数据安全的档案安全体系基本建成。
三、主要任务
(一)紧贴中心服务大局
紧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对接做好档案工作,做到不缺位,推进档案工作更好地与党委、政府重大战略、中心工作相融合,全面提升为中心大局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加大对“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多城同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确权赋权改革、重点建设项目、重大活动等中心工作的档案监管指导力度。围绕重要纪念日、重大题材等,组织开发重要档案资源,出版档案文献,举办档案图片展,深化档案存史资政功能,拓展档案宣传展示功能,更好地服务于中心、服务于大局。
(二)加强档案资源体系建设
继续抓好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按要求设立档案机构,加强档案管理,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的文件收集、整理、归档工作,集中收集保管本单位各类档案并提供利用,按规定做好档案移交工作。村(社区)及其区域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全部设立档案室,指定专人负责档案工作,收集保管本单位档案并提供利用,或采取“村档乡管”。开展规范化档案室创建活动,“十三五”期末,市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镇(街道)规范化档案室建成率达60%以上。认真执行国家档案局8号令、10号令规定,及时制定或修订本单位各类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推进归档制度化、保管科学化、利用信息化,单位应归档率、应进馆率达到100%。加强重点建设、重大活动、重要人物、地方特色等优质档案资源收集工作,加大数字档案资源建设力度,加快构建丰富优质、结构多元、门类齐全、载体多样的馆藏档案资源体系。
致力加强民生档案资源建设。把民生档案作为资源建设重点内容,加强统筹规划,规范全市民生档案归属与流向,明确民生档案进馆与不进馆范围,构建归属科学、流向合理的民生档案资源建设格局。加强重点领域民生档案规范化建设,对民生档案优先进行数字化。按照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涉民部门制定的重要民生领域档案管理制度,细化措施,抓好民生档案管理制度落实。
科学整合档案资源。积极创造条件,打破部门和条块分割,通过整合档案目录、档案信息、档案实体等形式,整合专业档案馆、市级各部门和各镇(街道)综合档案室的档案资源,完善以国家综合档案馆为主体,各方共建、社会共享的档案资源体系。
(三)增强档案公共服务能力
创新档案公共服务形式。深化“异地查档、跨馆服务”工作,拓展民生档案联动查阅领域,落实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在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开展,优化查阅体验。推进馆室共享平台建设。
提升档案开放水平。完善档案馆开放制度,健全落实档案开放鉴定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机制,符合开放标准的依法及时向社会开放。通过举办“国际档案日”、“档案馆日” 活动、走出档案馆办展览、开办网上展厅等,搭建档案工作开放平台,加快形成百姓走进档案、档案走向社会的新格局。加强横向之间的联系、交流与合作,加大市外档案征集和交流力度,稳步推进档案史料共享。
持续推进档案文化建设。推进档案文化示范基地建设,深化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加强档案文化品牌建设,围绕名村、名镇、名企、名人、名作等“名”字和区域特色文化,深入挖掘档案所蕴含的历史内涵、文化内涵和思想内涵,做好档案编研工作。积极运用新兴媒体提升档案文化传播力和影响力。推动档案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落实“千村档案”项目,挖掘乡村记忆,服务农村文化礼堂建设。
(四)提高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
加快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按照《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等标准规范要求,实施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工程,加快存量档案数字化和增量档案电子化步伐,推进文档一体化、馆室一体化、馆际一体化建设,有效开发与整合开放档案信息数据。确保市档案馆建成规范化数字档案馆,市级机关单位档案室、国有企事业单位档案室和镇(街道)档案室全部建成数字档案室,其中20%建成示范数字档案室、50%建成规范化数字档案室。
积极推进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移交接收。强化对电子文件形成、积累和归档的全程监督指导。建立完善电子文件归档、电子档案移交和长久保存制度,规范开展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移交接收工作,对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做到应归尽归、统一管理,并按规定向市档案馆移交。开展政务服务网行政审批电子文件在线归档工作。
创新信息化条件下的档案管理。实施大数据档案管理和开放共享工程,整合各类档案数据,施行档案数据开放,服务大数据应用发展。推进基于互联网的档案管理创新,借助新技术提供档案信息服务,促进档案管理方式和服务方式向智能型、精细化转变。加强对档案大数据的监管。
加快融入社会信息化。将档案信息化纳入政务服务网、政务云平台、大数据和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同步协调发展,履行政务数据存档、安全监管、信息服务等职责。推进档案数据通过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开放共享,探索汇集利用电子政务数据精准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造条件建立区域档案大数据平台,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数据管理、归档保存和整合共享等服务。
(五)建立健全档案安全体系
加强档案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执行档案馆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加快市档案馆新馆建设,及早建成面积达标、设施完善、功能齐全、节能环保,具备档案安全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的新型公共档案馆,并积极创建规范化档案馆。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均要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满足档案存放数量要求的专门库房和业务工作用房。推进档案安全装备装具现代化,采用先进安全保密技术、设备和材料,优先使用绿色产品,改善档案馆(室)的保管保密条件。
保障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档案安全制度,形成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档案安全保障体系,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积极采用各种新的技术手段保证和改善各种载体档案安全。建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安全保密防护体系,力争2020年前数字档案馆非涉密档案信息系统全部定级并通过等级保护测评。推进涉密档案和重要档案的存储介质检验和认证工作。建立健全档案安全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和档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把档案馆(室)列入重点保护范围,确保档案安全受到危害时得到优先抢救和妥善处置。加强档案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确保档案信息开放和利用服务中的档案信息安全。加强档案数字化安全管理,尤其是外包加工过程的安全监管。
做好档案登记备份工作。认真贯彻《浙江省档案登记备份管理办法》,落实档案登记备份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完善重要档案灾备机制,重要电子档案实行异地备份。
(六)推进档案法治化进程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强化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推进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化、常态化、精准化。严格执行《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加强以档案安全风险评估为重点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以信用评价为核心的档案中介机构监管制度。加强档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
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完善档案领域执法协作配合机制,推进联动执法。加强档案执法队伍建设,重视抓好档案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做好档案“七五”普法,将档案法律法规纳入政府普法规划,列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公务员培训内容,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档案意识。加大社会档案法制宣传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性档案法治宣传活动。
积极服务法治建设。加强法治建设过程中有保存价值的记录、凭证和信息等的管理。推进电子档案监管方式创新,提供可信电子证据。运用档案资源,为法治轨道解决涉法涉诉信访提供凭证依据。重视涉法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开发利用等工作,积极挖掘法治精神,弘扬优秀法治传统文化。
积极推进档案治理创新。鼓励有条件的镇(街道)建立档案馆,因地制宜推进“村档乡管”。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档案事业发展。加大对民间档案文献的保护、展示力度。规范并支持档案中介机构参与档案事务。引导开展家庭建档工作。发挥档案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积极开展档案科技项目研究,推动成果运用。
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监管。健全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制度,完善部门参与、职责明晰、共同推进的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体制机制。强化重点建设项目档案执法监督,强化文件材料的归档与移交,夯实基础业务。加强档案验收工作,严格验收标准,强化全程管理,规范验收程序,优化验收流程。
四、实施项目
(一)档案馆新馆建设项目
按照档案馆建设标准和规范,在2018年完成档案新馆迁建工程。
(二)数字档案馆(室)建设项目
按照国家、省有关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标准和规范,市档案馆建成数字档案馆,市直机关档案室、国有企事业单位档案室、镇(街道)档案室100%建成数字档案室,积极推进其他单位数字档案馆(室)建设。
(三)档案公共服务均等化项目
建设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融入省、台州市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网上异地查档、跨馆服务,市档案馆与各镇(街道)、村(社区)建立网上公共利用服务平台,形成内容丰富、利用便捷、互联互通的区域档案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着力提升档案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四)重点档案保护和开发利用项目
开展明清档案、民国档案、革命历史档案、抗战题材档案等重点档案的普查、数据库建立和保护与开发。实施民间档案文献抢救保护和开发研究工程。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五四”运动爆发100周年、抗日战争等重大题材,组织开发重要档案,出版档案文献、画册。积极申报档案文献遗产、省百项档案编研精品。
(五)档案治理创新项目
推进档案治理体制机制创新,探索档案中心、机关文档中心建设形式;在有条件的镇(街道)建立档案馆;因地制宜推进“村档乡管”;总结档案馆新馆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经验,在档案大数据、档案信息集成、档案文化建设、档案保护和开发等领域,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增强档案公共产品供给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依法管理档案事业,强化法治保障。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地本系统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考核、检查评估、专项督查的内容,及时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档案工作的重大问题,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加大投入力度。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加大对档案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确保档案工作经费与档案事业发展相适应。将档案资料征集、抢救保护、安全保密、数字化、现代化管理、服务利用、档案编研、陈列展览及设备购置和维护等方面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档案资金监督管理,提高使用绩效。
(三)健全实施机制。做好地方规划、行业规划与本规划目标任务的衔接,落实好各项目标任务,建立健全监督、评估、督查和绩效考核机制。规划执行情况要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本规划的实施、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进规划顺利实施。
(四)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以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为目标,着力增强职业精神,持续提升职业能力,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档案干部队伍。结合省“115”档案人才工程建设,实施档案干部能力提升计划,加强高中级档案专业人才培养,改善人才队伍结构。充分发挥教育培训在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大档案干部教育培训力度,落实从事档案工作人员参加上岗前培训,档案专业技术人才每年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积极运用远程教育开展档案干部继续教育。加强基层档案人才队伍建设,镇(街道)机关要明确人员负责档案工作,强化档案管理服务和监督指导职能;各部门单位档案人员配备要与档案工作任务相适应。
(五)增强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宣传方法和宣传载体,深入开展档案新闻宣传、政策法规宣传和典型宣传,增强宣传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发挥档案网站宣传引导作用,树立档案宣传文化品牌。开展好“国际档案日”活动。积极拓展宣传阵地,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营造档案事业发展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