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泾小微园区二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的批前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18 17:47:3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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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各利害关系人:         

台州市景威置业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本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外立面局部色彩材质明确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批前公告,公告地点为项目现场及局官方网站——温岭市门户网站www.wl.gov.cn→站群导航→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及其他公告,公告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日。若认为该规划的许可涉及与你们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你们可以在公告期限内,携带与公告项目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到我局进行利益关系人确认登记。属确认登记的利益关系人、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限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6-86107062

联系地址: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624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18日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长泾小微园区二期

建设单位

台州市景威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泽国镇东至规划路,南至苍西河,北至泽峰路

用地面积

23542

调整内容

1. 1号—6号厂房的配电房门窗调整,立面作相应调整;

2.  2、5号厂房部分窗扇尺寸调整,立面作相应调整;

3.  3、6号厂房部分窗扇尺寸调整,屋顶补充窗扇,立面作相应调整。

4.    其它内容不变。

 

 

附:联系单联系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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