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司法局“三清举措”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温岭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从清晰改革路径、清亮营商环境和清廉机制建设三个方面,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举措,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清晰改革路径,做好事前监督措施。
突出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以政府主导,以执法、司法为具体路径,在法治的框架下构建营商环境。严格按照省政府《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要求,做好市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编制和公布,督促各部门和各镇(街道)按要求制定并公布年度目录,全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定和公开率达到100%。在印发《温岭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引》、《温岭市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引》、《温岭市镇街道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工作指引》的基础上,推进合法性审核机制、审核档案、审核内容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合法性审核工作,实现工作提质增效。引入Alpha法律信息服务系统,配备到业务科室和司法所,涵盖法规、案例、司法观点、类案规则大数据、优案评析大数据及多个法律专业数据库,提供及时、专业、细致和高效精准检索,用大数据打通纪法衔接。
二、清亮营商环境,做优事中监督文章。
全面梳理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工作,形成《温岭市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全市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材料共137件,涉及办事事项102项,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等问题,在更大范围内实施告知承诺制,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加优质服务。全面清理政府合同,对全市行政机关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签订的政府合同进行清理。期间,全市签订政府合同计4106件。针对清理过程中发现的合同合法性审查执行不够、对违约责任约定重视不够、合同履行期间监督力度不够等问题,提出落实制度建设、强化合同审查、加强跟踪清理等建议,进一步做优事中监督文章。
三、清廉机制建设,做实事后监督环节。
落实台州市《行政争议重点单位挂牌实施办法》,加大问责力度,印发《错案线索移送办法》,制定《错案问题线索移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规范行政错案线索移送,将行政错案一律移交市纪委市监委。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确定需要移送的行政错案问题线索,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行为中存在过错、违纪、涉嫌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问题移送相关单位处理。对行政错案高发的单位进行约谈,要求被约谈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杜绝同类案件败诉情况的发生。对各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及全市“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模范户以及诚信守法企业,实行分级优惠利率贷款,让更多的群众切实享受法治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