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5 11:58:0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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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岭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温岭市税务局

                     2021年10月15日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基础,减轻基层工作压力,方便群众参保缴费,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数据真实有效、实时更新,决定在全市范围通过“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绩效考核”的方式,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网格化、地域化管理机制,提高参保征缴效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整户参保”要求对参保人员信息进行有效匹配,形成一张完整的村居(社区)人员基本信息表。确保参保率达到99.5%以上,市民卡签约率达到98%以上。

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主要征收任务,征缴率达到95%以上,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扫尾记账工作,征缴率达到100%。

二、工作职责

市医保局负责比对公安户籍信息,在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数据的基础上,对数据进行整合、匹配;负责向市税务局发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应征明细信息、做好相关信息核对及基金对账、确认退费等业务经办工作。

市税务局负责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征缴工作;负责比对扣款数据,及时向市医保局推送缴费信息。

各税务所联合各镇(街道)具体负责医保工作的办公室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配合镇(街道)、村居(社区)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误缴退费申请受理工作;指导未签约参保人员通过支付宝、微信、电子税务局进行签约缴费等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通知并落实各学校温岭户籍学生的参保征缴等工作;负责各学校在温岭就读的非台州市户籍学生的参保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10月22日前上交参保学生名单纸质盖章版及电子版、告家长书回执至学校所在镇(街道)。

市公安部门负责全市居民户籍信息(包括新生儿、死亡人口、户籍变动等信息)审核,每月及时推送至市医保局和各镇(街道)具体负责医保工作的办公室。

市民政局负责全面梳理享受政府全额财政补贴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集中供养的孤儿、散居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的困境儿童、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等免缴人员情况,并将名单提供至市医保局(街道)具体负责医保工作的办公室。

市卫健局、医院等负责新生儿参保、签约扣缴、联系方式等信息采集。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将重点优抚对象免缴人员名单提供至市医保局及各镇(街道)具体负责医保工作的办公室。

市残联负责全面梳理享受政府全额财政补贴的二级以上重度残疾等免缴人员名单,并提供至市医保局及各镇(街道)具体负责医保工作的办公室。

市民卡公司负责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居民基本信息进行筛查、比对,确保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准确有效、参保信息及时更新,市民卡及时发放到位。

签约银行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扣缴签约、扣款划解,及时向市税务局反馈签约及扣款明细信息;负责核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签约异常信息,并及时向市医保局反馈;负责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扣款成功后,及时短信告知参保人。

各镇(街道)具体负责医保工作的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所有户籍人员信息登记汇总,并按照“整户参保”要求对相关信息进行有效匹配,形成一张完整的村居(社区)人员基本信息表。负责参保工作,指导未签约参保人员通过支付宝、微信、电子税务局进行签约缴费;指导无法签约人员在支付宝、微信、电子税务局或税务窗口、农商银行窗口、民泰银行窗口直接缴纳;每月结合公安户籍变动数据,及时维护参保人员信息;按时完成本镇(街道)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任务。

村居(社区)具体负责辖区内所有居民信息登记,按照“整户参保”要求对相关信息进行采集补正,内容涵盖户主信息、家庭成员构成、人员变动信息、参保类型、免缴类型、签约银行信息、手机联系号码、拒绝参保原因(证据)等;负责对居民信息登记变动情况实时调整并推送至镇(街道)具体负责医保工作的办公室;宣传支付宝、微信、电子税务局签约方式,指导未签约参保人员通过支付宝、微信、电子税务局进行签约缴费,指导无法签约参保人员在支付宝、微信、电子税务局或税务窗口、农商银行窗口、民泰银行窗口直接缴纳;及时提醒参保人员提前存足保费,按时完成本村居(社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任务;征缴期结束后做好个人参保缴费到账结果公示工作。

三、数据核查

数据核查分为数据集中、数据补正、动态调整和数据比对。

(一)数据集中(10月13日-10月14日)

市医保局结合公安户籍信息,在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数据的基础上,对数据进行集中整合。

(二)数据补正(10月14日-10月22日)

各镇(街道)、村居(社区)按照“整户参保”要求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修正,确保所有信息完整、准确。(后附:户籍信息登记表)

(三)动态调整(10月14日-12月20日)

各镇(街道)、村居(社区)每月底将辖区人员变动信息,及时在医保系统上维护,内容包括人员户籍变动、参保变动、参保类型、免缴类型、签约银行信息、手机联系号码等。

(四)数据比对(集中征缴前)

市医保局整合各镇(街道)数据,通过大数据进一步比对、复核,形成一张完整的全市人员基本信息表。

四、参保方式

参保时间:10月14日-12月20日。

2021年度已参保的视同2022年度持续参保。已参加温岭市外基本医疗保险、死亡、户籍迁出等人员需到各镇(街道)、村居(社区)办理城乡医保参保中断手续。参保人员签约后,对已参加温岭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无需办理城乡医保中断手续;当温岭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断后,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五、缴费方式

按照“全民签约、整户参保、一经签订、长期有效”的模式,要求参保人员在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银行账户上签约,由签约银行扣缴。社会保障·市民卡银行账户余额不足的不扣款,对未完成扣款的(因未缴纳医疗保险保费),视同未参保。

(一)批量扣款

每年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银行批量扣款截止日之前,参保人在本人签约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市税务局根据市医保局发送的应征明细数据委托签约银行在缴费人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银行账户上进行扣款,并划缴国库。签约银行定期发送短信,告知扣款结果。

(二)零星缴费

确实无法由签约银行扣款的特殊人员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电子税务局缴费,也可以自行到农商银行窗口、民泰银行窗口、各税务所办税窗口缴纳。

六、扣款与到账

(一)生成数据。市医保局负责正常参保人员批量扣款数据生成,后续零星参保人员的扣款数据,由镇(街道)、村居(社区)在办理参保登记时同步结算生成,并提供给市税务局。

(二)足额扣款。签约银行根据市税务局应扣款明细,及时从参保人员的签约账户内自动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不足额不扣款。参保人员可到签约银行各网点查询和打印交易明细。

(三)到账处理。根据市税务局发送的缴费明细,市医保局在业务系统中进行到账处理。

(四)退费处理。参保人员在医保待遇生效后,已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不予退回。在2021年12月31日前,重复缴费、亡故的参保人员因未及时办理中断手续而造成扣款成功的,由镇(街道)统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相关税务所受理申请,医保部门确认退费审核,财政部门确认退付计划后由医保部门将款项退还缴费人。

退费办理时间自2021年12月10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退费时间为缴费人提交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

七、对账及公示

集中征缴期结束后,市医保局与市税务局做好明细账目核对工作,确保城乡医保权益记录与税务缴费数据一致。对账结果由税务、医保部门共同出具,留存备查。

集中征缴期结束后,市医保局、市税务局联合各镇(街道),指导村居(社区)、学校及时做好个人参保缴费到账结果公示工作,并做好台账。

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时间安排

序号

工作阶段

具体措施

责任主体

完成时限

1

会议布置

总结2021年度经验,部署2022年度度征缴工作。

市医保局

市税务局

10月22日

2

业务

培训

各镇(街道)联合税务所召开各村代办人员、银行网点联系员会议,开展业务培训。

各镇(街道)

具体负责医保工作的办公室

各税务所

市民卡签约银行

10月22日前

3

数据

完善

市医保局比对公安户籍信息,在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数据的基础上,对数据进行集中整合。

市医保局

10月13日

10月14日

4

各镇(街道)具体负责医保工作的办公室村居(社区)按照“整户参保”要求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修正

各镇(街道)

具体负责医保工作的办公室

村居(社区)

10月14日

-10月22日

5

市医保局整合各镇(街道)数据,通过大数据进一步比对、复核,形成一张完整的全市人员基本信息表。

市医保局

10月23日前

6

各镇(街道)、村居(社区)每月底将辖区内人员变动信息,及时在医保系统上维护,内容包括人员户籍变动、参保变动、参保类型、免缴类型、签约银行信息、手机联系号码等。

各镇(街道)

具体负责医保工作的办公室

村居(社区)

市医保局

10月14日

-12月20日

7

市教育局负责通知并落实各学校温岭户籍学生的参保征缴等工作;负责各学校在温岭就读的非台州市户籍学生的参保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10月22日前上交参保学生名单纸质盖章版及电子版、告家长书回执至学校所在镇(街道)。

市教育局

各镇(街道)

具体负责医保工作的办公室

10月14日

-10月22日

8

征收

阶段

出台缴费标准。

市医保局

9月30日

9

加强宣传引导,多媒体、多渠道、广覆盖开展城乡医保缴费政策宣传:一是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二是利用村级广播、电台103.6等渠道以方言播送医保政策;三是报纸、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并开展相关政策宣传。

市税务局

市医保局

10月14日

-12月20日

10

各镇(街道)、村居(社区)动员符合参保条件的对象,及时在签约银行账户足额存款。

各镇(街道)

具体负责医保工作的办公室

村居(社区)

10月14日

-12月20日

11

市医保局向市税务局发送城乡居民医保应征明细数据,市税务局向农商银行、民泰银行发送扣款清册。

市医保局

市税务局

10月23日

-12月20日

12

农商银行、民泰银行根据扣款清册向缴费人发起扣款,款项划入“待报解社会保险费”专户,汇总后开具税收缴款书通过横向联网系统上缴至国库。

农商银行

民泰银行

10月23日

-12月20日

13

农商银行、民泰银行及时向税务部门反馈缴费人扣款情况,并通过短信形式告知扣款结果。

农商银行

民泰银行

10月23日

-12月20日

14

征收

阶段

建立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对缴费人通过12366、12345、信访、网络、电话和参保签约现场等渠道反映的问题,及时受理、快速流转,在5个工作日内限时办结。

市税务局

市医保局

农商银行

民泰银行

全年

15

市税务局根据扣款情况实时向市医保局发送缴费人到账明细数据,并由各税务所将每周新增的已缴费成功和未缴费名单推送至镇(街道)。

市税务局

各税务所

10月23日

-12月20日

16

各镇(街道)将未缴费名单发放至各村居(社区)。各村居(社区)经办人做好上门、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催缴。特殊对象(如信用黑名单人员)无法在市民卡扣缴的,通知缴费人在支付宝、微信、电子税务局或税务窗口、农商银行窗口、民泰银行窗口直接缴纳。对于不愿参保、未参保人员在催缴过程中留有依据,如短信、微信记录,拍照、录音(录像)或者见证人签字,各村居(社区)在上报催缴结果时需加盖村居(社区)公章,注明催缴方式、时间、证明人等相关信息,催缴依据留村居(社区)备查。

各镇(街道)

具体负责医保工作的办公室

村居(社区)

10月23日

-12月20日

17

各镇(街道)具体负责医保工作的办公室、税务所在征缴期结束前一周整理应缴未缴对象,配合各村居(社区)进行公告张贴催缴。

各镇(街道)

具体负责医保工作的办公室

各税务所

12月13日

-12月17日

18

市医保局根据税务部门发送的缴费明细在业务系统中进行到账处理。

市医保局

10月23日

-12月20日

19

在2021年12月31日前,重复缴费、亡故的参保人员因未及时办理中断手续而造成扣款成功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待遇生效前死亡人员除外),由镇(街道)统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相关税务所受理申请,医保部门确认退费审核,财政部门确认退付计划后由医保部门将款项退还缴费人。退费办理时间自2021年12月10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退费时间为缴费人提交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

各镇(街道)

具体负责医保工作的办公室

市税务局

市医保局

市财政局

12月31日前

20

对账

公示

阶段

市税务局与市医保局做好明细账目核对,确保城乡医保权益记录与税务缴费数据一致。对账结果由税务、医保部门共同出具,留存备查。

市税务局

市医保局

集中征缴期

结束

21

市税务局与市医保局联合各镇(街道),指导村(社区)、学校及时做好个人参保缴费到账结果公示工作,并做好台账。

市税务局

市医保局

各镇(街道)

具体负责医保工作的办公室

村居(社区)

学校

2022年1月

15日前

九、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全面推进。城乡医保征缴工作涉及面广、关注度高、情况复杂,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统筹谋划,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紧盯目标任务不放松,将工作责任层层落实落细,确保2022年度征缴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对标对表,促进落实。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城乡医保相关政策文件和本方案的落实,把握好时间节点、关键环节和具体要求,逐项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充分发挥各部门优势,对标对表抓好落实。

(三)优化服务,防范风险。进一步优化缴费服务,持续推进“非接触式”参保缴费工作, 形成“银行卡批量扣缴为主,支付宝、微信、电子税务局渠道为辅,银行柜面及税务大厅缴纳为兜底”的多元化参保缴费办理渠道,进一步提升缴费便利度。同时,各代征单位要严格执行“双限”报解规定,及时将费款上解国库。严禁通过代缴人员个人账户汇集中转城乡居民医保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四)主动沟通,严格考核。各单位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及时反馈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要事项,共同研究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已纳入市政府专项工作目标考核,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任务完成较差的将按绩效考核规定进行扣分。

附件:户籍信息登记表


户 籍 信 息 登 记 表

序号

户主                         姓名

与户主

关系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户籍详细地址

参保情况

(是/否)参加本地职工医保

(是/否)参加本地城乡医保

是/否

签约

(是/否)参加外地职工医保/外地城乡医保/学生医保

其他

是/否长期失联

是/否离异后户口未迁移

是/否服刑

是/否服现役

是/否本人拒不参保

是否出国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备注:联系电话这项务必填写精准(便于后期短信通知),老年人的联系电话尽量填写子女的联系电话,未成年子女的联系电话就填写父母或监护人的联系电话。

 

温医保发〔2021〕14号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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