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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城南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2 16:42 信息来源:城南镇 浏览次数:

各村、各有关单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根据《温岭市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温教〔2021〕42号)文件精神,经镇政府研究审定,现就我镇2021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规范招生秩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城南镇区域学校招生办法

城南镇范围内的公办小学、初中,按以下先后顺序招收新生:

(一)报名对象:

1.第一批次

(1)有城南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选择相应学区的小学、初中报名。2021年6月15日后新办理户籍的,须在原户籍学区小学、初中报名注册,原则上允许第二学年在城南镇相应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转学。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

(2)市引进人才子女(以温市委办〔2016〕34号文件为依据);注册地在城南镇的规模上企业(以市政府文件为准)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的适龄子女(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须任职六个月以上);城南镇2020年度纳税前十强、工业企业产值前十强企业和零售、批发、服务业销售冠军(以镇政府文件为准)员工的适龄子女(每家限定1个名额,选择公办中小学或中心幼儿园就读)、烈士及因公牺牲人员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本镇行政和事业单位正式在编职工子女。以上报名对象分别由镇经发办、民政办、综治办、社管办负责审核其报名资格,严格把关,在6月13日前由各审核办公室提出需入学的适龄儿童名单,由镇政府负责统筹安排入学。如提供不实证明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优抚资格证明。

2.第二批次(完成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开始本批次招生)

(1)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是城南镇所在学区购买商品房、国有土地有偿出让、拆迁安置、移民安置的房屋产权人。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

(2)适龄少年为温岭市其它镇(街道)户籍,且在城南辖区内小学注册就读连续3年以上的小学毕业生。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小学就读证明。

3.第三批次(完成第二批次招生后,若相关学校还有空余学位,则按以下办法开展第三批次招生)

(1)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有城南户籍,可到城南户籍所在学区的学校报名。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父或母户口簿(拥有城南户籍一方的)。

(2)适龄儿童少年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城南户籍,在所在学区有住宅的,可到户籍住宅所在学区的学校报名。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派出所出具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适龄儿童少年的亲属关系证明。

(3)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属再婚夫妻,一方为城南户籍,可到城南户籍所在学区的学校报名。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父母结婚证、父或母户口簿(拥有城南户籍一方的)。

(4)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有温岭户籍,在城南镇区域内经商办企业满三年,有连续三年以上有效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和纳税凭据、年检合格证明的(截至2021年6月20日)。以上相关证明须同时具备。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和纳税凭据。

(5)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有温岭户籍,截至2021年6月20日,在城南镇区域内务工满三年,有相关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它有效聘用证明、在城南镇范围内连续三年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的。以上相关证明须同时具备。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父或母身份证(用于核查养老保险缴纳情况)、劳动合同或其他有效聘用证明、36个月工资流水。

(二)报名阶段:

报名时间:全部批次报名时间为台州市教育局规定的统一时间,6月16至 20日,每天 6 : 00—22 : 00。

报名方式: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选择城南镇相应学区学校进行报名(选择温岭市民办学校、太平街道区域公办学校和九龙学校进行报名的且未被录取的学生应在补录时间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回到城南镇相应学区学校报名)。报名期间,家长可随时登入系统更改报名信息,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审核阶段:6月22至25日,各校对入学信息进行核验,通知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对象及时更正信息。

6月26日8 : 00—16 : 00,报名平台开放,审核不通过的对象修改报名信息(所报学校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可修改)。

6月27日,学校对更正后的报名信息进行核验。

(四)录取阶段:

7月6至10日,各中小学完成所有批次的录取工作。若实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学校相应批次招生人数的,由学校、城南镇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未被录取的学生,可在7月11至12日(8 : 00—16 : 00)登录报名平台,重新选择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报名。

三、其他相关规定

(一)家长网上报名时,上传户籍、房产、社保、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照片,因伪造证件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二)在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运行的同时,进一步简化入学证明材料,坚持非必要不线下原则,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审核,方便家长办事。确需现场审核确认的,各校要提前告知家长准备补充材料,分时段、分批次错峰预约等方式控制现场人数,按市里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审核工作。

(三)已被温岭市民办学校、城南镇公办学校公示录取的儿童少年,不得参加下一批次的报名;同一批次内,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不能兼报两所及以上。入学对象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未到相应学区学校报名的,若还有空余学位的,直接转入下一批次,与下一批次入学对象同步报名录取。

(四)最后录取的学生名单,由各校在招生专栏上公示3天,如在公示期内发现有重复报名或不符合条件的,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

随迁子女招生工作按照《温岭市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温教〔2021〕42号)招收。

(一)报名对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申请适用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的积分排序入学。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

2.当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开始前,其父或母已在台州市持有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

3.适龄儿童少年父或母2021年1至6月在温岭市缴纳社保满1个月(2022年开始社保缴纳时限调整为6个月)。

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办法,按《温岭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温市委办〔2016〕34号)执行。

(二)提供材料

网上报名时,需提交的相关资料照片: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

2.父母双方在我市取得的《浙江省居住证》,若父母有一方不在我市,可出具在非户籍所在地取得的《居住证》或其它居住凭证;

3.父母一方的身份证(需提供办理积分一方的身份证,用于核查积分、养老保险缴纳情况)。

(三)招生流程

1.受理积分申请

积分入学者的积分申请时间为2021年2月8日—5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申请地点为城南镇派出所办证窗口。

2.公布积分入学招生学额

城南镇根据政策确定随迁子女按积分入学的学额(仅限起始年级,即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市教育局统一在温岭市教育局阳光招生专栏公布全市按积分招收随迁子女的学校名单与学额(网址:http://new.wl.gov.cn/col/col1413345/index.html;微信公众号“温岭教育”)。

3.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15至16日,8 : 00—16 : 00。

4.报名方式

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选择本镇范围内有积分入学招生学额的学校进行报名。报名期间,家长可随时登入系统更改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5.资格审核

7月17至19日,各校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对审核不通过的,应及时告知家长予以更正。

6.分批录取

所有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下先后顺序完成各个批次的录取工作。

第一批次录取:7月20至21日,由城南镇人民政府会同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若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由城南镇人民政府向教育局报告辖区内各校空余学位数,教育局统一公布第二批次招收随迁子女入学的学校名单与学位数。7月22日(8 : 00—16 : 00),第一批次未被录取的学生,登录报名平台,选择本镇范围内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

第二批次录取:7月23至24日,由城南镇人民政府会同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若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由各镇、街道、新区向教育局报告辖区内各校空余学位数,教育局统一公布第三批次招收随迁子女入学的学校名单与学位数。7月25日(8 : 00—16 : 00),第二批次未被录取的学生,登录报名平台,选择温岭市范围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

第三批次录取:7月26日,由城南镇人民政府会同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三批次录取工作结束后,各校不再继续按“积分入学办法”招收随迁子女入学,有较多空余学位的学校再按阳光招生政策补足空余学位。

阳光招生录取:7月26日,由城南镇人民政府会同学校对本批次对象进行录取。

在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招生过程中,若出现特殊情况,由城南镇党委政府和教育局共同研究解决。

通过上述方式招生后,若公办学校仍有空余学位,由镇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招生政策。

五、规范招生秩序,加强学籍管理

(一)2021年秋季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不足龄儿童一律不得提前入学。

(二)所有义务教育中小学不得擅自举办任何形式与入学相关的考试,一律实行免试入学。

(三)平行编班,公平分班。不得设立尖子班、重点班、特长班和未经审批的实验班,杜绝择班现象,确保分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四)所有义务教育中小学均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数,按照省现代化市创建要求,将班额控制在小学一年级43人以内,初中七年级45人以内。

(五)公办小学、初中不得收取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六)公办小学、初中的注册名单由各学校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

为加强2021年全镇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城南镇2021年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丁辉镇长担任,陈金君、蔡童、陈金华、叮咛担任副组长,相关办公室主任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社管办。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招生政策,监督招生行为,切实维护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通知仅适用于城南镇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未尽事项由城南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七、招生咨询电话

城南镇招生政策咨询:86267308

各校招生报名咨询:

城南中学:89975918         城南镇中心小学:86267559

城南镇第二小学:89972917   城南镇第三小学:82835202

附件:2021年城南镇一年级、七年级秋季招生计划表及

学区划分

城南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7日

抄送:温岭市教育局。                                  

城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印发  

附件:

2021年城南镇一年级、七年级秋季招生

计划表及学区划分

学校名称

班级数

招生数

学      区

城南中学

12

540

全镇辖区

城南镇

中心小学

5

215

大闾街、后里、下许、田塘、沌头、小东岙、冷水塘、长沙、彭家、林岙、横溪、坑洋、山岙、沙岙、担屿、观岙、二宅、三宅、磊石、理书院、新庄、东峰山、吉捕岙、国庆塘移民、岭南佳苑、金悦府

城南镇

第二小学

4

172

岙环街、下街、沙头门、双后、罗殊、联谊、凤溪、后岭、营田、上塘、江湾、国庆新村移民、沿海高速安置小区、华馨佳苑

城南二小

彭下校区

1

43

叠岭、彭下、照谷、寨门(可选择城南二小就读)

城南镇

第三小学

2

86

珠村、双联、山后、山前、西坑、龙潭、大田、黄湾、琴溪别墅

城南三小

西沙校区

1

43

新园、西山、新沙头、黄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