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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0-15 16:46:0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动产首次(农房)登记公告
温不动产告字(2021)1264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11月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议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万昌西路18号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76-89933151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梁先美、李君旗 | 新河镇河头梁村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31081104040JC00007F00010001 | 37.52/68.01平方米 | 住宅 |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