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农房)登记公告 温不动产告字(2021)1264号

发布日期:2021-10-15 16:46:0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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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农房)登记公告

温不动产告字(2021)1264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11月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议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万昌西路18号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76-89933151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坐落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面积用途备注
1梁先美、李君旗新河镇河头梁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331081104040JC00007F00010001  37.52/68.01平方米住宅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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