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依法履职、主动亮剑、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紧紧围绕“三农”中心工作,法治农水建设取得一定成绩。现将取得的主要成效、存在的不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2021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注重学法普法,着力优化法治环境
1.形式多样。通过广场设点咨询、进村进企水法宣讲、悬挂横幅、普法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小礼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农业水利法律法规和政策。全年累计发放农业水利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1800多份,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法律宣传2000余人次。
2.载体丰富。以电视台、电台、微信公众号、农民信箱等为载体广泛开展宣传,温岭电视台播出打击私屠滥宰漫画公益广告120次,103.6电台宣传540次,农民信箱宣传10万多人次,现场签订承诺书211份。
3.集中宣传。抓住“食品安全宣传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节点,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社会反响强烈。同时,组织全市农资经营人员,召开以农资打假、农药经营、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水利法律法规等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会4期。
4.突出重点。突出干部学法这个重点,组织农水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农水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 350余名工作人员全部通过考试。
(二)注重依法执法,着力维护法治秩序
1.建立执法检查“双随机”制度。开展掌上“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监督管理责任,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监督环境,实现违法检查结果和处罚办案的无缝衔接,全面提升掌上执法率。开展掌上执法双随机检查任务94次,全年共开展即时检查158次,出动执法检查人次322人次。
2.严查严办涉农涉水违法行为。一是加大涉农执法力度。以推进绿色发展农业为目标,重点开展“绿剑”、“利剑”系列执法、畜牧兽医重点环节执法等活动,高密度、全方位地开展涉农领域系列执法行动,成效显著。2020年,开展涉水涉农执法行动648次,出动行政执法人员2930人次,立案54起,结案49起,共处罚金67.33万元。二是加大涉水执法力度。围绕“无违建河道”“美丽河湖”创建,始终坚持“以防为主、打防并举”工作方针,采取日常与专项巡查、水路与陆路巡查相结合,严肃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全年共出动执法巡查人员900余人次,其中夜巡查18人次,当场制止各类水事违法苗头性行为67起,立案查办涉水违法案件21起,办结18件,处罚金23.4万元,清除倾倒在河道的渣土、泥浆321多立方米,拆除涉河违建点33处、面积781㎡,创建“无违建河道” 7条河道67公里。三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联合市环综事务中心、行政综合执法、生态环境、建工、公安等部门以及镇(街道)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和联合检查行动21次,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
3.全面推进行政务信息公开。一方面,按照“省办案系统”的规范要求,着力推行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应用,开展标准化行政处罚工作,确保行政处罚全过程信息网上录入、程序网上流转、活动网上监督、决定实时推送、信息统一公示,实现对行政处罚活动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的管理。我局已完成执法人员行政处罚办案系统账号100%开通,并及时开展全流程的网上办案。另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2020年的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切实做好把关工作,力求公开程序合法、规范,公开内容及时、有效。同时,完成了公开内容在“中国温岭”门户网站的上传和更新,保证了最新的政府信息在网上的公开,共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800余条,办理依申请公开8件。没有因提供的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从而引起市政府因政府信息公开败诉的情况,也没用因依申请公开而引发的行政争议。
(三)注重长效规范,着力提升法治水平
1.深化执法改革。深入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实行“局队合一”,主要承担农业综合执法领域的行政处罚和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核定编制数51人,目前在编38人,下设执法协调科、案件审查科、直属执法队(挂动物卫生监督所牌子)、6个基层执法队,执法力量中有18人配备至基层执法队,与相应区域农水工作站实行“站队合一”管理,承担涉农涉水等立案查处、执法检查、行政调解、动物卫生监督等工作,覆盖全市镇街道范围,发挥出综合执法“最后一公里”作用,推进了执法重心下移。队伍整合完成后,执法力量得到明显提升,执法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75%以上,全部持有部证或者省证,执法队伍更加专业化、职业化和年轻化。
2.完善工作机制。及时调整了《关于调整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暨政务公开工作等五个领导小组的通知》(温农水〔2020〕266号),包含了依法行政、政务公开、行政执法案件审理、行政调解等组织机构成员;局党委坚持每年年初专题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在平时工作中每季度听取一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每半年开展一次检查,每年底进行一次总结。坚持做到以抓干部学习先行,以依法行政为准则,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针对性的研究、部署、教育、讲评。
3.健全制度规范。按照《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有效规范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为,实现执法信息公示及时准确全面、执法过程留痕可溯有效、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明确。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法制审核、集体决定、公开发布等程序,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三统一”制度,2020年共出台6件规范性文件。
4.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继续聘请浙江红大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等进行法律审查,出具法律建议书,促使行政行为更加规范。2020年共审查我局合同及协议120余件,提出审查意见120余件。同时完善公职律师制度,培养公职律师2名。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行政执法与行政监管职责边界不清。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职责边界模糊,衔接机制不顺,机构改革后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后,大量日常行政检查监管相对空缺。
二是农民宅基地建房执法难。温岭有大量的农民建房历史遗留问题,平时农房类的投诉信访也较多,违法类型复杂多样,由于体制机制原因,遇到具体案件时,部门与部门、部门与属地对接难、协调难,导致案件处理迟滞。
三是综合执法力量不足。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后,执法业务量大幅增加,但存在综合执法人员紧缺、综合素质欠强等问题,缺乏一支专业的执法队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四是行政许可网上受理审批不够完善,存在“线上受理、线下办理”的粗放式“网上可办”现象。
五是“信息孤岛”阻碍数据共享使用,造成部门之间信息闭塞,上下级之间形成信息孤岛。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切实履行农水系统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紧围绕“三农”中心工作,扎实推进“三农”法治建设。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法。从自身做起,利用工作和业余时间加强《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浙江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讲规矩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利用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6次。带领农水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集体学习《民法典》、《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重要法规,切实增强依法决策和严格公正公开执法的依法行政理念。
(二)自觉尚法,模范用法。把法治建设纳入农水系统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农水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三)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纵深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常态化开展“清廉文化进机关”、创建“清廉科室(站所)”等活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面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一年来,农水系统广大干部做到了政治安全、廉政安全、纪律安全。
四、2021年工作思路
在认真总结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上,我局将认真谋划2021年法治政府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继续开展宣传普法教育活动。将及时对照上级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八五”普法工作要点,制定我局2021年法治工作计划和“八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百万农民学法兴业活动。继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定期督导检查普法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增强法制观念,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执行工作任务中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严格依法办事。继续完善综合行政执法整合,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体系、机制和能力建设,打造一支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三是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全过程。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农水工作全面结合。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