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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温岭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小结

发布日期:2021-01-08 14:29 信息来源: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

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坚持服务大局、服务改革,进一步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流程管理,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现将2020年以来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章立制,加强组织领导

(一)调整成立领导小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根据局内职责分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政府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形成了由局领导负责、专门机构承办和其他相关股室配合的工作格局,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证。

(二)完善工作管理制度。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以及“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围绕系统线及地方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责任和流程,补充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等,对公开内容范围进一步扩大,如对政府采购、税收经济数据等内容进行的调整,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操作规范。

二、规范管理,推进政务公开

(一)加强主动公开。重点做好机构改革后信息公开查漏补缺及年度报告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2条,其中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上主动公开发布信息80条,并将公开的文件资料在温岭市档案馆、温岭市图书馆及市政府办证中心同步进行公开,方便纳税人对公开内容进行查询。同时,在税务网站群共公布行政许可48期、行政处罚13期,公布各类工作信息33条,通过各类纸质新闻媒体发布信息38条。

(二)严格依申请公开。落实专人专岗管理,在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后,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加强内部受理、流转,以及对外沟通、反馈工作机制,确保流程合法规范。今年无受理依申请公开件。

(三)完善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重点对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六个方面进行报告,更加注重用数据反映情况,严格遵循相关工作要求,确保在1月31日前完成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

2020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方面,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反映内容较为单一,虽然今年公开内容较往年有所增加,但是在数量和形式上较其他单位仍有所差距。另一方面,政务公开地方线同系统线要求不一致,主要表现在对公开的内容要求不一致,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有时会面临较为被动的局面。在接下来的一年里,我局将继续围绕部门职责,以“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为原则,加强同地方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接受指导和协助,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更好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