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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城北街道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06 15:49 信息来源:城北街道 浏览次数:

2020年城北街道办事处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业务指导下,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街进程为根本出发点,认真部署行政执法工作,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行政执法水平得到不断提高。同时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严格、公正、文明。现将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2020年城北共办理案件38起,其中立案处罚37起,简易程序1起,办理案件数比去年增加46%。该38起案件均为安全生产类案件,其中安全生产事故逾期未整改案1起,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案2起,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案2起,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案1起,未按规定设置出口案17起,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案13起,动火作业未落实管理措施案1起,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1起。全年未发生涉及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行政执法已采取的事中事后措施

(一)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一是在街道门户网站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公告。二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在执法检查和询问中一定要亮证和说明。三是行政执法决定公开。街道对作出的行政处罚均及时进行公开。

(二)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了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街道共采购了28只行政执法记录仪,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

(三)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必须经过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通过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一)未建立询问室、听证室等音像记录场所。因街道场所限制,未建有专门的询问室,平时制作询问笔录时一般在办公室内完成。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缺乏。

(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开展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不强。

四、相关建议与对策

(一)切实推进法治理念教育。根据《温岭市贯彻落实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坚持和推广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带头转变行政理念。建立健全行政机关人员学法制度,强化依法行政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与能力。加强普法与法治宣传,增强全社会尊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观念意识,积极营造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切实完善“三项制度”。学习其他单位经验,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进一步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督办,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三)切实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切实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当前依法行政工作任务相适应。积极组织法制工作人员参加多层次业务培训与调研,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制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