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1-28 10:39:1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至7月,温岭市审计局对温岭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进行了审计。我局于2020年8月4日收到市审计局送达的温岭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专项审计报告(温审报〔2020〕20号)。
审计报告中指出,我局在参保范围及对象方面、缴费基数确定方面、养老保险费补缴方面、企业退休高工基本养老金增发方面、按照221号文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情况方面、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等存在的差异与问题。我局按照市审计局要求,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参保范围及缴费基数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采取整改措施:
(一)参保范围及对象方面的整改情况: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时未区分城镇或农村户籍的问题,我局在2016年户籍改革后已按最新文件执行,且台人社发[2020]21号文件未对户籍划分作出要求,因此我局在办理参保时户籍不做区分。
(二)单位缴费基数整改情况:我局协同税务、财政部门向市政府建议,参照台政办发[2017]54号文件规定,对缴费单位申报的单位缴费基数实行统一的预警值管理,取消“最低申报比例”确定单位缴费基数。
(三)职工个人、城镇个体劳动者缴费基数整改情况:针对每年1-6月份按照上年省平工资缴费的情况。因省平工资文件每年6月底发布,7月份开始调整,文件执行存在时差。我局将按照省社保集中系统统一操作规范操作。
整改结果:已整改
二、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的问整改情况。
采取整改措施:
(一)灵活就业人员中断补缴整改情况:延长中断补缴时限已整改。根据温人社发[2018]106号我局已不再延长办理因个人原因引起的中断补缴。
(二)关于通过一次性补缴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整改情况:根据温人社发[2018]106号,按城镇户籍人员纳入221人员一次性补缴的情况已于2018年12月25日停止办理。
(三)超规定时限执行221号文件的整改情况: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局于2020年4月30日已停止办理除城镇户籍人员外的221人员通过一次性补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四)2019年一次性缴费资金到位整改情况:在审计过程中,被征地农民直(转)保历年资金已于2020年7月6日到位。
整改结果:已整改
三、关于“企业退休高工基本养老金增发的资格审查”的问题整改情况。
采取整改措施:企业退休高工增发资格审查情况咨询上级后回复,资格审查符合政策规定。
整改结果:已整改
四、关于“新旧系统切换造成数据差异”的问题整改情况。
采取整改措施:针对系统切换造成的数据差异,我局已经积极对接系统技术人员,及时核对数据,排查数据隐患,完善系统内部差错,确保数据准确和今后工作的顺利开展。
整改结果:已整改
五、关于“档案管理不善、档案遗失”的问题整改情况。
采取整改措施: 针对档案管理问题,我局十分重视,介于档案数量庞大、档案内容繁多、无专业档案管理人员等原因,我局将建立电子档案库,一方面便于以后档案管理查询,另一方面也避免纸质档案的遗失。
整改结果:已整改
我局对上述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特此公告。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