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民政局关于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8 15:16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本着依法、全面、准确、及时的原则,进一步扩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充分保障了群众对政策、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发挥了政务公开对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2020年,我局通过公报、网站、微博、微信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385余条。其中,政府公报公开信息0条,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31余条(市政府网站和市民政局网站),微博公开信息0条,微信公开信息144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1例,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4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3次。主动公开涉及政府预决算、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移民资金使用等情况,及时发布各类政策、法律法规。明确局办公室为本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市民政局一楼综合事务窗口为本局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3

3

规范性文件

0

7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3

40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0

+73

414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0

0

行政强制

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372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全面总结今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也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形式还不够多样;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机制体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针对发现的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坚持以信息公开促进民政工作,做好民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继续加强民政服务窗口建设,完善服务内容和服务程序、规范服务标准和服务行为,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持续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交流,及时回应群众政策咨询,为群众答疑解惑;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长效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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