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全面服务乡村振兴,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省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工作要点》、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任务的通知》和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台州市2020年乡村人才与大数据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我市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服务乡村产业振兴为重点培养高素质农民,以增强农民的科学素质、生产技能和创业就业能力为主要内容,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实现农业增产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繁荣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各方联动。加大政府培训投入,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加强和台州农民学院、温岭乡村振兴学院、浙江省广播电视大学温岭学院、温岭市职业技术学校培训中心、温岭市职业中专培训中心、部分条件较好的镇(街道)文技校等机构协作,共享教育培训资源;发挥各类田间学校作用,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教育培训环境。有条件的镇(街道)要组织开展各类农民教育培训工作。
(二)突出重点,服务产业。立足温岭实际,把服务产业发展作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重中之重。
(三)因势利导,注重实效。根据农民实际需求和特点,“四实”办班(时间实际、程度实在、内容实用、方式实惠),采用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教育培训,切实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三、工作重点
所有培训计划在11月20日前完成。
(一)高素质农民培育
聚焦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致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1.培训计划。全年计划培训238人以上,其中省级调训38人,市县联合100人,县级100人以上。
2.组织实施。培训采用5天及以上的中期专题性培训,遵循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块要求(见附件6)规定,设计培训班课程。培训课程体系分为综合素养课、专业能力课、能力拓展课三类。综合素养课包括但不限于思想政治、农业通识、农业农村政策法规、文化素养等课程;专业能力课包括但不限于乡村治理、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营销、绿色发展等课程;能力拓展课由培训机构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目标自行设计。培训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集中或分时段开展培训。主要通过课堂教学、现场教学、线上学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培训。切实实行“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为本级开展的培训班讲授第一课。对考核合格者发放培训证书。
(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
1.培训计划。全年计划培训1430人以上,其中市县联合100人、县级1330人以上。
2.组织实施。培训采用短期实用性培训模式,根据农民学习特点,尽量在农闲时开展一次性的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在3-5天,培训主题鲜明,内容突出精细专,要充分结合理论与实际。现场教学点优先选择田间学校和实训基地,在有限的时间内力求学员能学有所得、学有所用。加强和省级农业教育实训基地和田间学校的协作,建立和完善课堂教学、远程教学、实操实训、参观考察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学模式。对考核合格者发放培训证书。
(三)农创客培育
计划新培育农创客28人。农创客是指年龄在45周岁以下,拥有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在农业领域创业创新,担任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或拥有股权的人员。
发挥我市农民大学生培养项目优势,动员学历不够的潜在培育对象参与进来,就地培育一批适合我市实情的本土农创客。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电大历届在职大学生开展摸底排查,挖掘潜在培育对象,搜寻认定一批涉农领域从业大学生成为农创客。
(四)学历教育
开展村干部学历提升、农民大学生、农民中专生学历教育,提升农民学历水平,分别计划招生150名、165名、155名。
(五)普及性培训
针对小农户和全体农村居民,开展种养技术、经营管理、乡风文明、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普及性培训,发展其成为高素质农民。普及性培训不受户籍、年龄限制,由各镇(街道)负责培训,计划培训3210名,可进行农业技术更新培训和科学素质提升培训。
1.农业技术更新培训。结合我市各地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发展情况,合理安排农闲时间,送教下乡、送教进村,重点抓好农业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生产技术水平。
2.科学素质提升培训。充分发挥农村文化礼堂作用,结合文化礼堂“四千工程”建设,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广泛开展实用科技、文化礼仪、法律知识、生活常识、卫生健康咨询等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农村全域科学普及,进一步提升农民科学素质,强化科学生产、健康生活、协调发展的理念,提高生产水平和生活质量,推动农民全面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六)数字“三农”知识受训
开展数字“三农”知识培训1812人,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提高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的数字化水平。
四、补助政策
1.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补助。每班人数一般不超过100人。按照《温岭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执行,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培训单位根据实际列支,培训管理费按20%计,总额控制。其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补助人均总额控制在1000元以内。
2.学历教育培训补助。根据台组通〔2019〕13号、台农学院〔2020〕1号文件有关要求,村干部学历提升、农民大学生学历教育由浙江省广播电视大学温岭学院承担,人均补助3000元。农民中专生学历教育委托温岭市职业技术学校承担,两年人均补助2000元。如上级主管部门有另外补助标准规定,则以上级文件为准。
3.镇级农业技术更新培训补助。参照《温岭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文件精神,实行人均半天70元、一天90元的标准进行包干补助,最多不超过1天,每班人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50-100人之间。
4.省级、台州市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补助。组班或选派学员参加浙江农民大学或台州农民学院等培训的,按照省、台州市相关规定执行。
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资金监管,强化资金绩效。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需求调研、课堂培训、基地实训、参观交流、聘请师资、线上教学信息化手段利用、认定管理、问卷调查和跟踪服务等培训全过程相关支出。主要包括住宿费、餐费、交通费、场租费、讲课费、教材资料费、设备材料费、税费、管理费和其他经费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培训对象遴选
1.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实用人才培训要求:年满16周岁,温岭市范围内,具有一定文化基础和学习能力、身体健康、有意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负责人或骨干、返乡入乡创新创业人员。
2.完善参训信息关联制度,避免重复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高素质农民培育,学员同一年度一般只能参加其中一个。高素质农民培育本年度内仅能参加一次,本年度参训学员可以在次年参加同一层级不同培训,或参加同一类型更高层级的培训,同一层级培训学员与上年重复率不超过8%。省市示范性培训同一年度只能参加一次。温岭市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参训学员同一年度可参加三次不同专业类型的培训。
(二)加强信息化管理水平
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全部通过“浙江省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简称:浙农云)开展信息化管理,实现所有的培训班、培育学员、教师课程安排均上线可查。培训单位要及时填写开班计划、录入学员名单,并组织培训学员对培训教师、培训单位、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等进行线上评价,评价率达90%以上。
(三)完善培训管理制度
1.申报制度
承担高素质农民、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机构在开班前应提出详细的培训计划和课程设置,经第三方监管单位和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审核批准后,开展报名办班工作,并对学员进行资格审查。
2.台账制度
培训机构在每个培训班结束之后必须按要求建立台账(具体内容详见附件5)。
3.跟班制度
农民教育培训要落实跟班制度,每个培训班应设立1-2名班主任,由班主任负责培训从报名到结业发证的全部工作,进行跟踪服务管理。
4.监管制度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委托第三方对农民教育培训实行全过程监管。培训机构要认真做好学员签到工作,不得代签、补签;要加强培训管理,确保良好的课堂纪律。培训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资料要及时报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和委托第三方检查、审核、验收、留档。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将结合日常检查和第三方监管情况拨付资金。对培训管理不善、学员反映较差的培训单位将取消明年的培训资格。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认识,积极参与。建立健全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牵头,相关部门协作的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管理体系;注重发挥科协、妇联和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形成合力。各镇(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进一步提高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积极选派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的农民报名参加市局和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同时,积极开展农民农业技术更新和科学素质提升培训,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镇(街道)、各培训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引导、培训交流,宣传就业形势、就业政策、职业需求信息、培训信息,宣传务工致富、创业创新的典型,鼓励广大农民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参加农民培训;吸引更多的培训基地和用人单位参与农民培训,提升工作实效。同时,要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一批先进典型,形成一批好经验、好模式,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合理安排,确保进度。各镇(街道)、各培训单位要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合理安排培训计划,落实省乡村振兴考核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育提出的目标任务,高度重视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和省委人才工作通报指标中的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工作进度,确保完成年度目标。实行办班备案和进度季报制度,各镇(街道)、各培训单位需填报办班备案和进度季报表,报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农水大数据中心。联系人:王灵燕,联系电话:80681002。
附件:1.2020年度温岭市农民素质培训任务分解表
2.温岭市农民素质培训基本情况汇总表
3.温岭市农民素质培训计划审批表
4.温岭市农民素质培训验收台账目录
5.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块要求
6.温岭市农民素质培训办班备案表
7.温岭市农民素质培训进度报表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温岭市财政局
2020年9月30日
附件1
2020年度温岭市农民素质培训任务分解表(1)
序号 | 类 别 | 温岭 | 备 注 |
一 | 实用人才培训 | 1430 | |
1 | 台州市、温岭市联合 | 100 | 组织学员参训 |
2 | 温岭市级 | 1330 | |
二 | 高素质农民培训 | 238 | |
1 | 省级调训 | 38 | 选派学员参训 |
2 | 台州市温岭市联合 | 100 | 组织学员参训 |
3 | 温岭市级 | 100 | |
三 | 学历教育 | 470 | |
1 | 村干部学历提升 | 150 | 3000,温岭电大 |
2 | 农民大学生 | 165 | 3000,温岭电大 |
3 | 非种养类中专生 | 75 | 2000/2年 |
4 | 种养类中专生 | 80 | 2000/2年 |
四 | 普及性培训 | 3210 | |
1 | 农业技术更新 | 1080 | |
2 | 科学素质提升 | 2130 | 和农村文化礼堂“四千工程”结合 |
五 | 数字“三农”培训 | 1812 | 培训中嵌入数字“三农”培训课程 |
合计 | 7160 |
2020年度温岭市农民素质培训指导性任务
分解表(2)
序号 | 镇(街道) | 农村实用人才培训 | 农业技术更新 | 备 注 |
1 | 太平 | |||
2 | 城东 | |||
3 | 城西 | |||
4 | 城北 | |||
5 | 横峰 | |||
6 | 泽国 | 150 | 100 | |
7 | 大溪 | 150 | 100 | |
8 | 松门 | 100 | 100 | |
9 | 箬横 | 185 | 200 | |
10 | 新河 | 180 | 100 | |
11 | 石塘 | |||
12 | 滨海 | 165 | 200 | |
13 | 温峤 | 100 | 70 | |
14 | 城南 | 100 | 70 | |
15 | 石桥头 | 100 | 70 | |
16 | 坞根 | 100 | 70 | |
合计 | 1330 | 1080 |
附件2
温岭市农民教育培训基本情况汇总表
序号 | 意向培训班次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民族 | 性别 | 户籍地址 | 政治面貌 | 学历 | 联系方式 (手机号码) | 培训对象类型 | 产业或岗位所在地 | 所在合作社、企业名称或村名及职务 | 所从事的产业名称、产业规模、年产值及从业年限(可填多项)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培训机构(盖章): 培训地点: 培训时间: 培训内容:
附件3 温岭市农民素质培训计划审批表 申报部门(培训机构)(盖章): 分管领导(签字): 项目名称 培训类型 培训天数 培养对象 计划人数 课程/报告设计方案: 实训/考察设计方案: 培训班资金预算方案: 市农水局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项目名称:按班填写。2.培训类型:农村实用人才、高素质农民(市本级)、农业技术更新。3.培训天数:每天按8学时计算。4.培养对象:按照专业层次细分的培养对象。5.课程设计:培训班的课程计划。6.实训(考察)设计:培训班的实训(考察)计划。 附件4 温岭市农民素质培训验收台账目录 一、高素质农民(市本级)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验收申请、文件或会议通知、参训人员名单汇总表、审批表、培训手册(课程安排)、课程表(授课教师签名)、签到册、考勤统计表、课堂(考察实训)记录(现场照片)、集体照片、讲课费发放单、有关发票复印件、结算清单、培训总结、电子台账等。 二、农业技术更新培训。验收申请、文件或会议通知、参训人员名单汇总表、课程安排表、签到册、课堂记录(现场照片)、电子台账、全年农业技术更新培训总结等。 三、科学素质提升培训。温岭市农村文化礼堂“四千工程”服务项目反馈单、汇总表。 四、农民学历教育。验收申请、花名册、课程表、毕业证明等。 附件5 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块要求 培训类型 培训层级 总学时 课程所占课时比例 综合素养 专业能力 能力拓展 实习实训 线上学习 经营管理型 家庭农场经营者 省级 120—160 10% 80% 10% ≥总学时的1/3 ≥总学时的1/10 地市级 ≥120 10% 80% 10% 县级 ≥120 10% 80% 10% 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及骨干、农业企业负责人及单位骨干 省级 (含农业产业领军人才) 120—240 20% 60% 20% ≥总学时的1/5 地市级 ≥120 20% 60% 20% 县级 ≥120 20% 60% 20% 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 地市级 ≥120 20% 60% 20% ≥总学时的1/3 县级 ≥120 20% 60% 20% 农业经理人 省级 ≥160 20% 60% 20% ≥总学时的1/8 专业生产型 地市级 56—80 10% 80% 10% ≥总学时的2/3 —— 县级 ≥40 10% 80% 10% ≥总学时的2/3 技能服务型 地市级 56—80 10% 80% 10% ≥总学时的2/3 县级 ≥40 10% 80% 10% ≥总学时的2/3 附件6 温岭市农民素质培训办班备案表 填报单位: 单位:人 序号 培训班名称 培训对象 培训类型 人数 培训时间 填报人: 电话: 手机: 填表说明: (1)培训班名称:命名按照对象和主题命名,如“蔬菜产业带头人培训班”; (2)培训对象:按照参训学员的情况填报,如“合作社负责人、村干部、小农户”等; (3)培训类型:指高素质农民培训(职业农民培训)、实用人才培训、转移就业培训、普及性培训等; (4)培训时间:填写计划培训的天数。 该表为本地区办班计划的备案表,可以一次性填报,也可以分次填报。2020年首次填报时间为9月初前报省。第二次为10月底前报省。 附件7 温岭市农民素质培训进度报表 单位:人 单位 培训资金 培训人数合计 农村实用人才培训 高素质农民培训 农业技术更新(人次) 完成率 资金总额 其中:县财政 培训人数 计划完成率% 培训人数 计划完成率% 培训人数 计划完成率% 填报人: 电话: 填报日期: 说明:1.资金总额指中央、省、市当年用于农民培训的资金总数,完成率为当月累计拨付资金数/资金总额;培训人数为年度的累计数;计划完成率为累计完成数与下达计划的比率;2 .各镇(街道)于每月28日前通过农民信箱报市农水局农水大数据中心王灵燕。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