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塘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我镇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切实改善农村环境,根据《温岭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意见》的通知(温政发〔2017〕9号)、《关于印发温岭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温建〔2019〕2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围绕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按设计标准正常运转、持续发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的基本目标,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现一次建设、长久使用、持续发挥效用。
二、基本目标
按照接户、管网、终端工程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机制,形成镇、村、第三方运维单位共同承担的维护管理体系。以污水收集系统和终端处理系统的“防渗漏、防堵塞、防破损、防故障”为主要任务,建立数据监测、巡查维修、设备更换等制度,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三、管理体系
(一)镇监管体系。镇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的组织管理工作。建立一月一全面检查的巡查制度并做好巡查管理记录;建立实时接受举报投诉登记管理制度,并督促指导第三方运维单位、村级组织、村巡查员、农户等按各自职责开展日常运行维护管理。
(二)村级监督体系。村级组织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纳入《村规民约》,配合引导和督促农户做好设施维护和防盗防破坏等工作,督促第三方运维单位做好污水收集系统和终端处理系统的异常情况检测、维修和设备更换等。
(三)村级巡查体系。村巡查员负责做好本村污水处理设施巡查管理,做到一周一全面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及时向镇汇报异常情况,并督促第三方运维单位或受益农户各自就承担的责任及时做好设施运维管理。
(四)运维管理体系
1.接户设施的运维管理由受益农户负责,接户设施内的化粪池、清扫井及接户管由受益农户负责维护。主要职责是每周检查厕所污水、厨后用水、洗涤水等接入状况,检查化粪池、清扫井、接户管的运行情况,发现渗漏、堵塞和破损等情况及时更换,管理好接户设施周边环境卫生等。
2.管网设施的运维管理由第三方运维单位负责,主要职责是每周对污水收集管网及其相关构筑物进行一次全面的巡视检查并做好巡查记录,确保污水收集管网完好通畅,运行正常、检查井盖顺利启闭;对污水收集管网中出现的一般的漏、坏、堵、溢等异常现象,尽快处理和修复;对出现的较严重的影响排污系统正常运行的问题,在上报镇政府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同时尽快修复设施。
3.终端设施的运维管理由第三方运维单位负责。主要职责是建立终端设施运行情况巡查制度,定期对终端设施的进出水水质和水量进行观察记录、按规定对进出水水质进行抽样检测;定期对管道、格栅、调节池、厌氧池等构(建)筑物,进水泵、生物反应池、回流污泥泵、鼓风机、控制柜等机电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对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进行处理;按照相关规程定期对各种设施、机电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全面清理维护;做好湿地植物的防寒防冻或防晒措施和日常护理,及时清理湿地杂草、妥善处置湿地堵塞等故障;建立健全运行维护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定期向镇政府和市住建局报送巡查报告。
四、经费落实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费用按照“市财政补助、镇村配套、村民自筹”的方式解决。镇财政设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补助,专款专用。各村可以采取经联社补助、村民支助、随自来水费收取适当的污水处理经费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措经费,用于村级巡查补助及其他支出。接户设施内的化粪池、清扫井清掏及维护费用由受益农户承担。
附件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工作满意度调查表
附件2.石塘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石塘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7日
附件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工作
满意度调查表
1、您对村委会配合运维所做的工作是否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2、您认为村委会组织村民进行户用设施使用培训是否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3、您如何看待农户支付生活污水排污费用?
应该支付
可以支付
不应支付
4、您对村委会进行运维工作整体的评价: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5、您对运维人员日常巡查工作是否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6、您对运维公司接到投诉电话后的反应是否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7、您对设施终端的清洁程度是否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8、您对发生堵塞、污水外冒等现象的解决过程是否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9、您对经设施处理后排放的出水水质是否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10、您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的总体评价: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填表说明:请在选项前面的“”中打“√”,所有调查题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2:
石塘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序号 | 类别 | 分值 | 目标任务和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1 | 管理制度 | 10分 | 及时调整农污治理设施运维管理机构,明确分管领导、科室、专管员、各行政村具体负责人。未调整领导机构扣1分(以正式发文为准)。 | 2分 | |
修订完善日常管理和巡查制度。未修订的不得分。 | 2分 | ||||
建立管网养护管理长效机制。未建立的不得分。 | 2分 | ||||
村级组织把农污治理设施运维管理纳入村规民约。 1个行政村未纳入,扣0.1分,扣完为止。 | 2分 | ||||
设立投诉电话并有专人负责受理、记录。未设立的不得分、无受理记录的,一次扣0.5分。 | 2分 | ||||
2 | 工作措施 | 20分 | 完善运维公司考核办法,镇每月组织一次考核。未制定考核办法扣1分,未按要求进行考核或考核流于形式每次扣2分。 | 8分 | |
建立设施基础信息库、运维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库。未建立设施基础信息库扣1.5分、未建立运维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库扣1.5分。 | 3分 | ||||
落实辖区管网养护工作,确保管网养护常态化。未落实常态化养护的扣2分。 | 2分 | ||||
组织运维管理、技术人员培训;指导运维企业技术研究推广,帮助企业解决运维相关问题等。未组织培训扣1分,未开展指导、帮助解决问题扣1分。 | 2分 | ||||
制定资金管理办法(以正式发文为准)。未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扣2分。 | 2分 | ||||
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及材料。有1次未报送扣1分;有1次延迟报送扣0.5分。 | 3分 | ||||
3 | 工作实效 | 65分 | 完成标准化运维年度目标任务(以通过市里验收为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 10分 | |
召开运维管理协调会议,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每季度不少于1次。未召开的不得分。 | 5分 | ||||
常态化开展监督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台账。未做台账不得分,台账不全的酌情扣分。 | 5分 | ||||
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回头看”工作。未完成排查扣2分,未列出销号时间表扣1分,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扣4分。 | 8分 | ||||
按合同规定及时拨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补助资金,不发生拖欠民工工资事件。未及时拨付扣1分,发生拖欠民工工资事件每起扣1分。 | 6分 | ||||
出水水质考核按照《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出水水质检测与评价导则》实施。30吨及以上处理设施,按照环保部门监督性抽测合格率70%、运维公司自检合格率30%加权平均计算合格率,环保部门当季未检测的,以运维单位检测报告为准。合格率在70%以上的得10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 | 12分 | ||||
实地抽查。每个镇各随机抽查4套终端及管网系统,10个井位。终端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污泥处置规范、环境整洁、植物生长良好。被抽检终端,有1终端运行不正常,扣4分,现场格栅阻塞、污泥处置不到位、环境脏乱差、植物生长不良酌情扣分,每项扣0.5分。管网完好、通畅、无破损、农户接口端接入使用正常。被抽检管网(每个终端配套管网不少于80米),发现管网阻塞、断裂、错位、渗漏每1处扣0.2分;检查井井盖严实、进出水通畅、无渗漏、无污水冒溢。被抽检井位井盖(井壁)破损、井内阻塞、进出水不通、污水冒溢每1处扣0.2分。 | 15分 | ||||
查阅台账。抽查终端的运维记录,管网定期巡查、检查、养护、维修、清掏记录,未按要求建立相关台账或台账不齐全的,发现一次扣0.5分。未按时上报各类报表或文字材料的,每次扣0.2分。 | 4分 | ||||
4 | 社会评价 | 5分 | 进行满意度测评,每各镇抽4个村,每个村发10份问卷,计算满意率。 | 5分 | |
5 | 加扣分内容 | 不超过10分 | 1、上级表彰。受到省级、台州市级表彰的(以文件、奖状、证书为准),分别加5分、3分、2分。 2、领导批示。受到省级、台州市级、温岭市级领导批示肯定的(以批示或抄告单为准),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同一工作受多位领导批示肯定的,以最高计分标准加分,不重复加分。 | 10分 | |
不超过10分 | 1、媒体曝光。被省、台州市、温岭市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的,每次扣2分、1分、0.5分;各级媒体曝光未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整改、处理并反馈的加扣同等分值。同一事件被多级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的,以最高计分标准扣分,不重复扣分。此项工作限扣8分。 2、举报投诉。对群众举报及上级交办案件未及时整改、处理并反馈的,每次扣2分;经后督查发现整改不到位的每件加扣1分。发生赴省、台州市集体访(含5人及以上)的,每起分别扣5分、3分。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