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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9-24 10:02 信息来源: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岭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温政办函〔2020〕13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的模范生”的新目标新定位,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安排部署围绕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以强化政策解读和舆情应对、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为重点,进一步提升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促进港航口岸和渔业事业全面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政策解读和舆情应对

主动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围绕重要政策、重点工作、重大活动,积极引导舆论导向;对群众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进行重点解读。及时做好舆情应对,建立舆情监测研判机制、舆情应对处置机制和信息发布互动机制,提高舆情应对效率;进一步加强舆情回应意识,把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列入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沟通联系,对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及时进行多方位、有效的发布,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二)健全重大决策和执行事项机制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除依法应当保密外,积极推进港航口岸和渔业相关重要决策执行及落实情况的公开,公开工作报告、规划以及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及时公开关注度高、民生性强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一步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严格落实集中公开公示,根据动态调整制度,优化权责事项。

(三)做好重点内容信息公开

通过温岭市港航口岸和渔业局门户网站、“温岭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微信公众号和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开港航口岸和渔业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加强渔业资源管理、渔民转产补贴、渔港建设维护等方面政策制度公开和港航渔业系统预决算、港航渔业领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四)加强公开基础平台和渠道建设

1.加温岭市港航口岸和渔业局门户网站管理工作加强政府网站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加强信息内容采集、审核、发布机制,进一步规范网站功能定位、栏目设置、内容整合。加强网上政务建设,及时发布重要政策、回应公众关切,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实效性,切实提高网站的实用性。

2.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强化“温岭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管理,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规范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发挥新媒体信息分众化的传播优势,提高政府权威信息、便民服务信息的主动推送,增强传播效果,增进与公众的双向互动,进一步提高公众获取信息的便捷程度,扩大政府信息范围和影响力。

(五)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把政务公开列入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突出问题。依法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对公开后危机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及时进行调整更新。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温岭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