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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科

发布日期:2020-09-1816:56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机构名称: 利用科
工作职责:

1、拟订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

2、承担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拟订和交易平台监管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编制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计划;

3、承担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动态监测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平台监管工作;

4、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负责开展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包括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城镇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

5、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实施节约集约利用,负责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相关工作,承担中心城区和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工作;

6、负责并指导建设项目批后全程动态监管,负责对出让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管,负责出让项目开、竣工的监管及开、竣工延期的审批;

7、负责建设用地供应与开发利用数据的统计工作,开展批而未供、供而未用情况督查工作;

8、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收益管理政策。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并组织考核评价;

9、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

10、承担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责任人: 江灵云
公开电话: 0576-89932160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令时:8:30-12:00,14:30-17:30;冬令时:8:30-12:0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