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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科

发布日期:2020-09-1816:53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机构名称: 国土空间规划科
工作职责:

1、拟订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

2、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海洋空间保护开发等重要控制线以及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并监督实施;

3、负责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的综合指导和协调工作;

4、承担县级国土空间、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核和报批相关工作;

5、指导编制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和报批相关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和科室开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7、负责“多规合一”空间统筹协调、规划一致性分析审查工作;

8、承担全市城镇单元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9、承担全市村庄规划审查工作;

10、负责市政府交通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责任人: 胡海鸿
公开电话: 0576-89933731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令时:8:30-12:00,14:30-17:30;冬令时:8:30-12:0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