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9-14 10:22:1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温教办函〔2020〕39号
各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市直属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深入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法治观念,提高学生守法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教育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崇尚法典精神 共筑美好生活”
二、活动时间
2020年9月至12月底
三、活动内容
(一)在全体师生中开民法典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各校要邀请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以及法律实务工作者走进校园,充分发挥学校法治宣传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教育活动。活动周期间,以“拥抱民法典,走进法治新时代”为主题,通过法治讲座、法治主题班会、法治故事会、法治宣传栏、法治板报等形式,由各学校组织师生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旨在提高师生对民法典的认识,推动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展示法治建设成就。
(二)积极参加第五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
各校要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第五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在广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基础上,各校结合实际,组织参加“宪法小卫士”2020年行动计划(参赛网址https://static.qspfw.com/xf2020/index.html,具体操作步骤参见网站内相应的说明),利用法治课、班队会等时间组织学生集中答题;积极参加“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具体要求见普法网);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参加12月上旬举办的全国师生网络视频同步直播诵读宪法部分条款活动,组织校级“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温岭市级不组织现场比赛,将根据上半年全市演讲讲故事比赛成绩择优推荐学校参加台州市级比赛。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网址: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将开设网上“学宪法”专栏,提供各类宪法教育教学资源,各校可自行下载参考。
(三)加强与防疫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
各校组织法治副校长利用法治课堂,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师生树立树牢法治意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为打好疫情防控持久战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法治副校长要紧紧围绕疫情防控期间涉及的法律法规,叙身边发生的感人事迹,讲抗击疫情故事,弘扬全社会团结一心、同舟共济的精神风貌。
(四)在未成年人中开展自我防护意识教育活动
针对学生开展“防性侵自护教育”活动,通过举办防性侵主题班会、设置宣传展画、播放防性侵动画片、发放儿童自护资料等多种形式,分阶层、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防性侵等自我防护宣传教育。
针对家长组织开展防性侵“家长课堂”,依托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等,采取以案说法、专题讲座等方式,提醒家长做好学生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
针对教师做好防性侵教育的培训工作。教师是学生性教育的第一线普法者,针对各校学生的生理、心理阶段,学校有目标、有方向地对教师开展防性侵教育的培训、研讨工作。重视教职员工的法制教育,开展《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相关法条内容讲座。
学校要制定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机制,建立侵害学生行为发现强制报告制度和及时处置机制,加强教职员工队伍管理机制,规范教职员工在学校的教学行为;建立社会协同机制,广泛联系团委、妇联、政法机关等单位,参与、了解学校的相关教育环节。
(五)在全体师生中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
为了使广大师生充分认识到邪教的危害性,切实提高师生的识邪、防邪、拒邪的能力,防止邪教组织向校园渗透,各校积极开展校园反邪“四个一”活动,暨建立一支反邪教志愿者队伍,举行一次反邪教知识专题教育,开辟一个反邪教宣传阵地,组织一次反邪教师资专题培训,师生对反邪教工作的知晓率要达到80%以上。
(六)围绕学生成长上好常规法治教育课
以《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为指导,围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遵守交通法规、保护校园安全、预防网瘾、毒品预防等方面,结合各类法治专题教育和法治第一课要求,上好常规法治教育课。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法治教育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基础工程。各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精心组织,充分发动。各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特点,要精心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学校法律顾问、法制副校长、“警(检)校共建”的作用,积极与共青团、妇联、乡镇等有关部门沟通,要充分做好协调和统筹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3.精心宣传,营造氛围。各校要积极做好活动宣传,落实宣传措施,在利用好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作用,制作宣传手册、宣传标语、宣传栏,动员号召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在全社会营造关注重视法治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4.注重积累,善于总结。全年活动的开展,各校要注重工作记录、材料积累,对典型、优秀活动善整理,信息及时报送,加强法制工作成效宣传。各校如有典型的案例和可贵的经验,以及工作中的所思所感,形成文字材料的,请踊跃供稿。(注:3个附件内容将在12月底统一报送,届时另行通知,请注意记录。)联系人:基教科陈肖平,法制科叶莹巧,邮箱jsk617@163.com。
附件:1.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2.学校法律顾问日常工作记录表
3.学校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统计表
温岭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9月14日
温教办函〔2020〕39号 关于开展温岭市中小学“崇尚法典精神 共筑美好生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