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MB1582444Y/2020-680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应急〔2020〕42号
- 成文日期:
- 2020-08-07
- 发布单位:
- 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温岭市应急管理局防汛防台应急工作预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温岭市应急管理局防汛防台应急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岭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8月2日
为进一步规范局防汛防台抢险救灾工作,充分发挥我局“参谋、督查、指导、服务”的防汛防台职能作用,确保在洪涝台风灾害期间,局全体干部、职工做到职责明确,任务清楚,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防台及抢险救灾工作,特编制本预案。
一、领导机构
根据我局的工作职能及防汛防台抢险救灾工作的实际需要,建立局防汛防台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全市防汛防台及抢险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邵连华
副组长: 林细军、杨云良、陈青辉、管富明、管恩沛
成 员: 陈海敏、梁 俊、郑 辉、黄军华、江军标、徐再锋、陈兆成、陈祥宽
二、工作机构
根据防汛防台抢险救灾工作的要求,为密切配合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各应急机构工作运转,局设立综合协调组、信息报道组、风险管控组、灾情和报表统计组、检查指导组、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组,其主要工作职责和人员组成如下:
1.综合协调组:主要负责综合调度和防汛防台决策指挥系统和视频系统的运行管理;贯彻上级防指及市委、市政府防汛防台工作部署;负责有关文字材料审核;负责领导讲话文稿、防御通知、新闻发布通告等有关文字材料起草。
组 长:林细军
副组长:管恩沛、江军标、梁俊
成 员:赵静、江晓晓、杨妙宋、张婉玲
办公地点:防汛防旱事务中心(应急指挥中心)
2.信息报道组:紧密配合综合协调组,负责各级各部门防汛防台、抢险救灾、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好人好事等防汛防台工作动态信息的收集(包括影像资料)、撰写及上传下达;负责编写新闻通稿、防汛防台简报及有关通讯报道材料;负责对接新闻媒体的接待、采访安排与协调。
组 长:林细军
副组长:江军标、陈海敏
成 员:吴婵、金梦婷、张劲贻
办公地点:十一楼大会议室(防汛防旱事务中心)
3.风险管控组:主要负责及时掌握水雨情、台风、地质灾害、内涝、风暴潮、海浪和天气变化趋势等情况,汇总后报综合协调组和信息报道组;实时监控自然灾害“浙江安全码”人员转移情况,督促有关镇(街道)做好危险区人员转移、扫码工作;按照综合协调组的要求,向有关镇(街道)发送风险提示单。
组长:管富明、江鸿波
副组长:陈祥宽、赵静
成员:王保胜、朱骞、叶素琴、阎卫青、朱旭腾
办公地点:应急值班值守中心
4.灾情和报表统计组:主要负责及时掌握各级各部门的灾情、险情及人员物资转移情况,汇总后报综合协调组和宣传报道组。
组 长:杨云良
副组长:徐再锋、郑辉
成 员: 朱莉、叶妙娟、郑叶青、张欢欢、阮舸立、夏一龙
办公地点:应急值班值守中心
5.检查指导组:负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危化品生产、存储、经营的防汛防台安全措施,督促指导和抽查工矿商贸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洪涝台风灾害期间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实际需要转为纪律督查组,配合市纪监委对各地各部门相关责任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组 长: 管富明、蒋正德
副组长:黄军华、刘星
成 员: 江冰、朱军民、曾群伟、沈焕
办公地点: 六楼
6.抢险救灾组:负责防洪抗台抢险救灾工作检查、督促、协调和指导;负责全市各类抢险队伍的应急指挥调度,根据实际情况提前跟各社会救援队联系,派人进驻;组织协调相关抢险技术专家参与抢险救援;做好防汛防台抢险救灾物资的分配和抢险救援设备的调运、紧急购置等。
组 长:陈青辉
副组长:陈兆成、钟朝斌
成 员:王文雄、蒋左海、朱旭文
办公地点: 五楼会议室
7.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会务、后勤生活保障、来客接待、车辆调度、用电保障、计算机网络保障、急需物品购置;负责临时性人员调配及其他应急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提前与服务单位联系,派人协助保障会议;与电力公司联系,做好用电保障;与维保单位联系,派人进驻确保电梯安全运行;与计算机公司联系,派人进驻保障计算机网络正常运行,搭建临时计算机、打印设备等;与物业维护单位联系,加固门窗,做好排水设施检查工作。
组 长:杨云良
副组长:陈海敏、胡苗苗
成 员:胡旻、项娇群、陈红、陈健
办公地点:九楼
三、工作机制
1.工作机构各小组必须服从局防汛防台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2.各组组长负责组织协调本组人员和相关工作落实;
3.各组组长在岗不在单位的(下基层开展防汛检查、督查、险情应急处置等),副组长自然顶岗;组长、副组长均不在的,成员之间按顺序自然顶岗;
4.各组组长因事或其他原因不在岗的,副组长、成员按自然顺序进行顶岗;
5.人员兼组的,服从领导小组统一安排。
四、预案启动
1.启动标准
市防指启动防汛防台应急响应
2.启动程序
当达到启动标准时,市防汛防旱事务中心向局长、分管领导报告,提出启动本预案建议,由局长决定启动本预案。
五、预案实施
(一)市防指启动防汛防台Ⅳ级应急响应
综合协调组、后勤保障组进岗履职,其他组根据局领导小组安排适时进岗履职。
(二)市防指启动防汛防台Ⅲ级应急响应
各组进岗履职,风险管控组配合市防指监测预报和风险管控组开展工作。
(三)市防指启动防汛防台Ⅱ级、Ⅰ级应急响应
各组全面进岗履职,综合协调组配合市防指综合信息组开展工作,信息报道组配合市防指宣传报道组开展工作,灾情和报表统计组配合市防指查灾核灾组开展工作,抢险救灾组配合市防指工程抢险组、海上抢险救援组、物资保障组、专家指导组开展工作,后勤保障组配合市防指后勤保障组开展工作。
(四)应急响应解除阶段
1.各组认真做好有关情况的汇总和汇报。
2.综合协调组继续做好防洪排涝调度指导工作。
3.信息报道组及时摄录整理防灾抗灾、抢险救灾等专题材料,向上级汇报。
4.由各分管局长牵头,组织有关科室技术和管理人员,及时帮助和指导各地开展灾后复产复工工作,防范灾后用电、用气安全等次生灾害。
如没有发生重大灾情,转入正常性工作。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温岭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