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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温岭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0220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7-21 10:53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盛建勇委员:

你在温岭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扶持外贸鞋企渡过新冠疫情难关的建议》(第20202204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面对疫情给企业复工复产带来的影响,市人力社保局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大力实施援企稳岗等专项行动,深入企业做好稳企助企工作,努力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减负护航,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加快兑现用工保障、社保费减免等政策,阶段性减免社保费4.7亿元。全面完成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为14227家企业返还2.02亿元,惠及职工13.71万人。为115家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补贴417.14万元。加快疫情期间用工保障政策兑现,已向企业及员工支出交通补贴2255万元。

二是政策加码,缓解企业稳岗压力。鼓励外贸企业留岗留薪,按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30%给予补助,审核发放留岗留薪补助503.7万元,惠及企业53家。同时,对采取措施保障职工稳岗岗位的参保企业,给予专项奖补,用于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开展职工岗位培训等稳岗支出。审核发放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119万元,惠及企业27家。

三是培训加力,企业职工培训提供支持。从我市失业保险基金结合中提取1.54亿元,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完善培训补贴政策,激发企业和职工参加培训和提升技能的动力,提升补贴资金实效,已兑现技能提升补贴资金335.55万元,培训职工3903人。

四是优化用工指导。继续发挥三方四家协调机制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指导企业按照法定程序,就调岗降薪、延迟支付工资、轮岗轮休、停工停产等事项与职代会、工会、职工代表进行民主协商,固定协商过程和结果的证据。防止可能发生的劳务争议和法律风险。

你建议的延长免缴企业部分社会保险费期限,根据《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文件精神,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对于疫情期间产生的劳资纠纷,我局坚持调解前置,能调尽调,在最大程度上实现劳资双赢,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企业健康发展之间的利益平衡,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感谢你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科室:市就业服务处           联系人:李良夫

联系电话:80681488               邮  编:317500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