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级部门 > 温岭新城开发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决策 > 重点项目

温岭市铁路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温岭市铁路新区五兴路改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0-07-20 11:38 信息来源:市铁路新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分享: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五兴路改造工程南起现状大石一级公路,北至规划盘山路,设计路线全长约1500米。改造后道路红线宽36米,为3块板断面形式,双向4车道标准,次干路等级,设计速度40km/h,总占地面积约 54700平方米。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为:道路主体(路基、路面、交叉口等)、排水管道(雨水、污水)、交通设施、智能交通、景观绿化以及道路照明等。2019 3 5 日,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温发改证受理[2019]14号文对该项目立项。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5.3.3.4规定,对新建包含1km及以上隧道工程的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等城市道路项目,按项目隧道主要通风竖井及隧道出口排放的污染物计算其评价等级,由于本项目无隧道及通风竖井等排放源,因此本项目无需判定评价等级,不设置评价范围,不进行空气环境影响分析,不需设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因此无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2. 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HJ2.3-2018中的3.2水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水口,涉水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重点保护与珍稀水生生物的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渔业水体,以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本项目水体以及附近水体均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根据调查,周边也无取水口,上下游也无重点保护与珍稀水生生物的栖息地和鱼类“三场”,因此本项目无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3. 声环境保护目标

满足一级评价的要求,一般以道路中心线外两侧200m以内为评价范围。


 

 

序号

保护目标名称

第一排建筑离道路红线最近距离(约m

道路边界线外35m范围内

道路边界线外35m~ 200m范围

建筑物与道路关系

敏感性描述

保护级别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1

岙增张村

17

5

20

10

40

道路东侧

居住区

声环境交通干线边界线外35m内执行4a类,其余2

2

许家渭村

15

6

18

120

360

道路东侧

居住区

3

水渚村

12

17

51

78

234

道路东侧

居住区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本工程拆迁、清基、运输、堆放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扬尘,适当采取一定的防护网、洒水降尘等措施控制扬尘蔓延,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间加强环保管理,对各类废水进行分类处理后,不会对周围水环墳造成大的不良影响,施工完成后,影响随之消失。

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淘汰高噪声设备和落后工艺。严格提倡文明施工,加强设备正常运转管理。加强施工队伍的素质教育,尽里减少人为的噪声,施工结束后噪声便消失。所有施工固废在外送过程中做好密闭化,防止散落,更不得随意丢弃入河。

四、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时期

项目

措施

预期效果

施工期

废气

1.施工中产生的物料堆应当采取遮盖、洒水、喷洒覆盖剂或其他防尘措施。

2. 建筑工地道路硬化,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洒水车,做到堆施工便道和未完工路面经常洒水,保持路面湿润,抑制道路扬尘污染。

3. 工地内应当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设置相应的车辆冲洗设施和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冲洗干净后出场,并保持出入口通道及道路两侧各50m范围内的整洁。

4. 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性密闭堆放设施进行存放或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

5. 运输建筑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车辆,应加盖斗篷,密封运送,防止起尘。

减轻施工期空气影响

废水

1.施工营地设置需远离水体,施工人员的洗涤废水和生活污水需设简易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每日及时清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避免生活污水直接排放污染水体,确保附近河网的水质不恶化。

2.道路施工废水主要含泥沙较多,应设置临时沉沙池,特别是泥浆废水等,不得任意排入河中,须经沉淀后回用做场地洒水。设备、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用,或作为场地抑尘洒水用水,不外排。项目施工车辆从道路起点进入,施工车辆清洗位于施工场地起点位置。

3.在桥梁施工过程中一定要加强对桥梁施工基坑水、废料的收集与管理,钻渣泥浆通过管道流入沉淀池沉降,分离出的泥浆循环利用,钻渣置于沉淀池固化处理,杜绝任意排放,使桥梁施工对河道水质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桥梁施工对河道水质的影响是短期的,施工完成后,影响随之消失。

减轻施工废水影响

噪声

1.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施工期噪声排放标准,严禁在22:006:00期间施工,如要夜间施工,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2.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工程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进行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测量,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施工设备处于低噪声、良好的工作状态,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污染加重现象的发生。

3.对开挖路基路段,两侧应设置彩钢板作为防护装置,既起到噪声防护作用又可起一定的安全防护作用。

4.利用周边道路用于施工材料的运输路线时,应调整作业时间,防止对周边原有交通造成干扰,夜间施工时,要采取减速缓行、禁止鸣笛等措施。

符合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固体废物

1.可利用的钢筋等,进行回收利用

2.不可利用的弃渣运至指定地点倾倒

3.弃方均运至合法消纳场

4.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需纳入当地环卫部门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施工生活垃圾当天清运。

符合

环保要求

营运期

废水

做好雨污管网建设和维护工作,确保工程沿线两侧截污范围内的污水顺利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雨污分流,管线维护正常

噪声

1.加强道路日常维护,发现路面破损及时修复,防止因路面破损引起车辆颠簸,造成噪声强度增加。

2.规划部门在本工程两侧地块规划布局时,临道路一侧布置商业裙房等以减轻本项目交通噪声对后排住宅的影响,同时在规划条件中要求地块开发单位根据《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临本项目一侧的卧室、起居室的窗隔声量应大于30dB

减轻交通噪声影响

固体废物

本工程营运期固体废物为路面清扫垃圾,均由环卫部门清运。对于路面翻修时产生的废弃物,应当加以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作为建筑垃圾合理处置。

符合环保要求

五、环境影响初步结论

综上所述,温岭市铁路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温岭市铁路新区五兴路改建工程,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能够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环境风险可控;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符合国家、省和地方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等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建设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对象、范围及期限

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内单位或所在地个人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来电方式向相关单位资讯或索取环评相关信息(保密部分除外)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电话

 2.书面(来信、来函等)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71-88381170

温岭市铁路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157639292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温岭分局

联系电话:0576-86102305